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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的神情没有因为这突发的状况而改变,不过稍微和缓的目光却显示他对狄米特里展露的这一记手刀功夫印象还不错。

  「伯父,我本来准备等行李放好就去拜访您的,刚好您来了,我想跟您请求一件事。」

  他拉著公孙聿走进门,把昏迷不醒的玛格丽特踢到一边去,面对老人的态度不卑不亢。

  「什么事?」老人的目光在紧握的两人手上看了一眼,沉声问。

  「请您把女儿嫁给我。」

  他跪下请求,诚意十足。

  「我为什么要把女儿嫁给你?」沉吟一会儿之後,他问。

  「因为您总不希望您未出世的外孙没有父亲吧?」

  公孙聿闻言倒抽了一口冷气,脸色苍白,差点昏倒。

  他……他怎么敢在一丝不苟的父亲面前编这种谎言?简直是自寻死路嘛!她哪里有怀他的孩子了?

  「是真的吗?公孙聿。」

  「嗯……这个……是的。」

  事到如今,她只有硬著头皮配合他演戏了。

  老人目光一沉,一时难辨喜乐。

  「你们准备什么时候结婚?」不久之後,他终於出声询问,脸上的表情居然平缓许多。

  「现在。」狄米特里答得飞快,在老人凌厉目光的逼视下依然气定神闲的与他直视。

  天呀!她偷偷地擦著汗水,真想像玛格丽特一样乾脆躺在地上,装作什么事都不知道算了,免得待会儿这两人动起手脚来连她都要遭殃。

  狄米特里根本就不知道父亲的武术底子有多么扎实,他甚至还是武术协会的会长呢!

  老人的目光一直停留在狄米特里脸上,那种让人猜不出思绪的凝视跟公孙聿如出一辙。

  「好。」出乎意料的,老人点了点头。

  阅人无数的他一眼就看出这个年轻人并非是等闲之辈,很少有人能够直视自己的目光却不畏缩,而他非但不显得胆怯、害怕,还让他感受到一股异於常人的非凡气度。

  他相信这个人应该是彻底把公孙聿收服了,看她那傲如霜雪的女儿一脸幸福的小女人样,他相信这个人应该是值得托付的。

  更重要的是,他想抱孙子想好久了呢!本来以为这个愿望大概没有实现的一天了,没想到……

  虽然嘴里不说,但是他也的确烦恼过个性太过冷漠刚硬的女儿会不会一辈子都嫁不出去,现在可好了,终於出现一个可以制住女儿的人,他当然要把握时机,趁著公孙聿脑袋混乱时一口气答应,免得她恢复冷静後又反悔。

  「爸!」公孙聿惊呼一声,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竞听到父亲答应狄米特里的要求。

  一旁的狄米特里则笑得相当诡异,根本就是一副奸计得逞的模样。

  「我认识一位神父就住在这附近,刚好也有几个朋友在这里,我们现在就去把这件事情办好。」

  他打直腰杆率先走出去,经过玛格丽特时不禁皱起眉。

  「这个女孩的神经好像有点不正常,她刚刚见到我的时候跟我说了一堆莫名其妙的话,说她很喜欢公孙聿,还说我们家公孙聿一直以来都只喜欢女人,真是胡说八道!」

  公孙聿一听,脚步踉跄差点跌倒,幸好狄米特里及时捞住她的腰。

  「您说得一点都没错,我这个表妹的确是很不正常,我们家族的人对她也很伤脑筋呢!」

  狄米特里稳稳地抱著公孙聿,这次绝不再让她有藉口逃避结婚。

  她故意放慢脚步,等父亲的背影消失在阶梯下的转角,这才狠狠地捏了狄米特里一把。

  「你想死啊,竟敢撒这种谎,到时候你拿什么来给我父亲抱?」公孙聿大声质问。

  对於这一点,狄米特里倒是胸有成竹。

  他低头在她耳边悄声说:「这个你不要担心,我会处理的,最多我努力一点,每天再加个两次嘛!」

  两、两次!

  她在心里悄悄地计算一下,他们最高的纪录是一天三次,再加上两次的话,那不就是……

  她低著头,双颊通红,不敢再想下去。

  【本书完】

  ★〈空姐恋曲〉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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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记

  倩筠:放鞭炮啰!

  读者:又不是过年干嘛要放鞭炮?

  倩筠:笨耶!当然是要庆祝我又写完一个系列啦!这种普天同庆、四海同欢、举国欢腾的事情,难道不值得我放一、两串鞭炮吗?

  读者:是、是,像您这种吃饱慢拖型的人,能够写完一个系列,的确值得放一串鞭炮,来人啊,再给她拖个两、三串鞭炮来,因为要等下次的这个时候,大概又要等上一整年吧!

  倩筠:呜呜……不要这样嘛!人家我有很正当的理由的,之前是因为手痛去看医生……

  读者:手痛?应该不是写小说引起的吧?您的产量还不足以引起这种毛病喔!

  倩筠:ㄟ……那个……话虽然是那样讲没错,当然我也不排除是以前打电动和有一阵子疯狂爱上拍卖网造成的,但是严格来说,也是跟计算机有关就对了啦!(理直气壮)

  读者:理由驳回,下一个!

  倩筠:再来就是因为我二月初搬到北部来住,没有计算机桌,只好将就用餐桌,(尽管此餐桌非常典雅,但总是比不上计算机桌舒适。)而且头顶上的灯光又不是我习惯的白色灯光,而是温暖的黄色灯光,让我不太习惯,打了一会儿的字就会头晕目眩ㄋㄟ,只好去看电视让眼睛休息、休息。

  读者:借口!都是借口!

  倩筠:大人啊,不要这样嘛,小女子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理由,请听我说。

  读者:说吧!

  倩筠:就是那个键盘啊,哎哟,你都不知道我对键盘有多么的挑剔,问问常在打字的人就知道了,一个好的、舒适的、容易敲打的键盘对于写作来说有多么重要。事情是这样的,之前我因为要节省空间,所以买了一个迷你型(就是省去右手边的数字键,大小差不多是笔记型计算机的宽度。)的键盘,谁知人算不如天算,那个键盘太紧太涩,我敲了没多久就引发严重的肌肉麻痹,后来看了三家医院都说最好的治疗就是减少打计算机的时间,不然就是改变姿势。

  但是像我这种终日与计算机为伍,一日不见计算机如隔三秋,三日不打计算机便觉言语无味(读者:喂喂,扯太远了吧?)的人,怎么可能减少打计算机的时间呢?所幸后来我的阿那答从国外回来,因为新工作有配给他笔记型计算机,我就顺理成章把他原来的那台占为己有,笔记型计算机的键盘非常软,不需要太用力,于是乎我的手痛就渐渐减缓;后来我又买了一张可升降的椅子,把高度调到最高,居高临下力气更省,再加上不用拿鼠标,用触控移动,手的毛病就不再发作了,这样子我才能把这一系列给写完哪!

  读者:这个借口看似有理,其实漏洞百出,其中之一就是──既然早知道笔记型计算机的键盘比较好敲,干嘛不自己去买一台啊?

  倩筠:哎哟,笔记型计算机粉贵ㄋㄟ,而且买了它,偶原来那台桌上型计算机怎么办?没人理的计算机像孤儿、像破铜烂铁,粉可怜ㄋ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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