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
“我是沈了然律师的秘书王仙仙。是沈律师特地派我来通知您,有关盛董事长生前所立遗嘱的事。”她的心七上八下。
“沈了然?”陈花绒双眼大睁。
“是的,盛董事长生前的一切法律事务,皆由他全权负责。”王仙仙自行详细回答。
“我知道。沈了然,四十岁,日本法律研究所毕业,在台湾是顶尖的名嘴,也是个正直公义的大律师。十多年来,他所经办的案件从未败诉,名气无人可比,也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但是,他孤傲的个性使人敬而远之。”陈花绒一语道出她对沈了然的了解。
“盛夫人真是高明,了不起。”王仙仙赶紧拍马屁,十分讶异于她对自己老板的认识程度。
陈花绒瞅着她,紧抿着唇。“替我约个时间,我要会见沈律师。”
“好的,没问题。我先告辞了。”她轻手轻脚地走到门边。
“等一下,王小姐。”陈花绒唤住这女孩,发光的眼眸斜睨着她,“你能想像你们事务所倒闭的情景吗?”
王仙仙愣了愣,“您说笑了,盛夫人。沈律师财务稳定,事务所不会面临倒闭的。”她机伶地回答。
“喔?”陈花绒一脸诡笑。“再见,王小姐。”
“再见,盛夫人。”
王仙仙走后,陈花绒凝视一地被撕烂的纸片,阴晦的双眼更是深沉。
她忍辱负重了十几年,为的是什么?
就是要得到那一辈子吃喝不完、享用不尽的金银珠宝。可是,盛得胜居然反咬她一口。
他生前亏待她,没想到死后也不让她称心如意,所立的遗嘱竟是如此绝情。
“很好,兆骥,虽然我不知你,但我发誓,将用尽一切手段、一切力量,得到盛得胜那块土地。”她咬牙切齿地望着窗外,回想遗嘱的内容——
第一,如果兆骥改姓盛,将可获得我名下所有的财产,兆骥亦将继任盛氏集团的董事长。
第二,位于T区两千多坪的土地,市价约值十亿,如果兆骥愿意认祖归宗,此地将由陈花绒所有;若兆骥不愿,此地由兆骥继承。
第三,阳明山的别墅……
兆骥不过是个私生子罢了,竟能获得如此庞大的遗产。而她呢?盛得胜啊!做了十六年的夫妻,到头来,她竟比一个逢场作戏生下的野孩子还不如?
倏地,她的双眼充满阴霾。
她二十岁时嫁给盛得胜,当时的他已是六十五岁的老头子,为了钱,她牺牲女人最宝贵的青春,也由一个落魄闭塞的乡野村妇摇身一变而为精明干练、冷若冰霜的贵妇。
盛氏集团自他病重以来,一直由她“垂帘听政”,她只处于幕后,所以许多人只闻其名,不知其人。
也因此,沈了然才幸运的没见着她的面。
沈了然!这么多年来,她都差点忘了这个名字,或许不曾忘记,只是刻意不去想起。
反正“仇”都报过了,何必再互揭疮疤?!
现在最重要的是,遗嘱该如何解决。
事实上,这些年来她不断暗中牟取暴利,再转帐至瑞士银行,盛氏集团早已出现危机。
但这些她都不在乎,毕竟钱才是最重要的,谁希望空有一个头衔,却一无所有呢?所以她宁可让盛氏倒闭,也不惜要得到那块地。
那块位于T区的土地是盛得胜年轻时,有鉴于一些从大陆来台的老荣民无家可归,而购地提供他们在那儿自建自住的。
谁知四十年后的今天,那块土地竟值十亿多。
美国的“兆亿集团”私下频频与她接触,希望收购那块土地,她始终是乐观其成,一心以为,盛得胜死后,这块土地就将会是她的了。
结果呢?
兆骥若不改姓盛,这个私生子将平白拥有这块地,那她多年的心血不都白费了吗?
不!不可以!用尽一切手段、所有力量,她也要得到那块土地的继承权。
陈花绒自嘲的笑了,“可怜沈了然,你的末日快到了。盛得胜,你的遗嘱将会引发仇恨,掀起杀戮战争。”
沈了然律师事务所
唐寒颖一手拿着抹布,一手提着水桶,准备进会议室整理。
刚刚沈老头及律师们开完会,桌面凌乱不堪,她得速速整理干净,否则上课铁定会迟到。
她打开门,赫然见到沈了然静静地坐在办公椅上闭目养神。
她惴惴不安的缓缓拿起杯子,用抹布擦拭桌面,深怕吵醒发他。
职员们都清楚沈了然的脾气,他在失控时尤其吓人,寒颖绷紧神经,心想,若有一丝差错铁定会挨骂。
玻璃细小的碰撞声,还是惊醒了沈了然,面无表情地直视寒颖。
“你明知道我在休息还进来吵我,分明是故意和我过不去。”他不悦的骂道。
“对不起,老板,因为我赶着上课,无法留下来加班。”虽然寒颖低声下气地认错,但沈了然还是瞥见她熠熠发亮的双眼,知道她是个口服心不服的倔强女子。
他有丝讶异,从不知道公司有位这么美的女孩。
只可惜他是个律师,又已过了不惑之龄,赞美女子的词都忘了,只能用“美丽动人”四字来形容眼前的女孩。
“你叫什么名字?来公司多久了?”他好奇的问。
“我叫唐寒颖,来公司已有两年。”
“喔?我怎么从来没见过你?”他疑惑着。
“当然。你是大老板,走路只看前头和上头,不会理会下头的人。”寒颖不卑不亢的回答。
沈了然的脸顿时红了,被一个年轻女孩道出事实,令他不好意思。
“你还在念书?”
“是,我念大学夜间部,中文系。”
“你几岁?”
“二十岁。”对于大老板的质问,寒颖有些心慌。印象中,沈了然是不会对职员做身家调查的。
“你姓唐?”他实在不该再问了,但这女孩让他禁不住好奇。
“是,家父是南京人。”
“你家有些什么人?”
“只有父亲,我没有妈妈。”
沈了然点头。“你妈妈去哪了?”
“老板,对不起,我……上课快迟到了,所以……”寒颖唯唯诺诺地请求道。
自己是怎么了?沈了然木然地自问,这女孩教他迷失?不!不可能!他恢复自然,挺直腰杆,不再说话地迈步离去。
无聊!寒颖望着他的背影暗骂道。老板竟会与她聊天?天真要下红雨了!
她离开公司,骑着那台劲风十五的破旧摩托车,赶着去上课。生活总是紧张忙碌、一成不变,但她心里始终惦着父亲。
父亲的身子大不如前,严重的白内障使他渐渐失去视力。自小与父亲相依为命,她实在无法忍受失去他。
他们父女俩住在一间古老、破旧的平房里,这一带正面临被财团收购的命运。如果房子没了,父亲的身子又不适,他们将何去何从?
寒颖的衣着朴素,常是牛仔裤和白衬衫。她也从未施过脂粉,有的话,顶多擦擦口红而已。
她的打扮和穿着,显然与公司的年轻小姐格格不入。
女同事经常告诫她,她总是一笑置之,说自己只是公司的小妹,而且还是一名学生。
艰困的生活环境使她淡泊名利、保守朴实,不爱慕虚华。可能也是因为如此,她嫌恶金钱,以及自以为是、高高在上的人,沈老板就是一例。
“穷人要有志气。”爸爸常如此告诉她,这也是她的座右铭。
上完课回到家,已是晚上十一点,寒颖把机车停在巷口,摸黑返家。
二十年来,这里伴着成长,有欢乐,也有苦涩。寒颖不禁伤感的想着,如果这里变成了一栋栋的高楼大厦,是否她的童年也将因此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