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秦克宇突然出现在她眼前,晓晴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傻不愣登地站在门口凝望着他。
他一脸风尘仆仆的倦容,见到她时才勾起嘴角,对她微笑,迷人的风采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
“呃……你回来啦?”为什么每次一见到他,她的心脏就活蹦乱跳起来?
“嗯,刚到。”他的大背包搁在他脚边,显然他还没进自家门就来按她的电铃。
他看她的目光似乎比以前多了几分热力,令她几乎手足无措。
“你……”她被他看得手脚发软、浑身无力。明知道她应该尽快避开他的注视,免得自己的单恋病更加严重,可是她的眼睛转不开,牢牢被他蕴含着柔情款款般的目光吸住。
柔情款款?
她被闪过自己脑中的形容词吓住。柔情款款?他对她?该是她自作多情吧!
“阿伯!”小玲活泼愉悦的声音,打破了两个大人被下了魔咒般无言的凝视。
“嗨!小玲。我不在的时候,你有没有想我?”他话还没讲完,眼睛已瞄向晓晴。教人搞不清他那句话到底是在问谁。
“有呀!”小玲大方地承认。“我有在电视上看到你背一位小姐过小溪。”
晓晴先是被他似笑非笑,近乎勾引的目光撩拨得苦心大乱;持听到小玲那么说,她像被泼了一盆冷水,立时冷静下来。
对女人笑,跟女人肌肤相亲,对他来说该是家常便饭吧!她不该太在意,不该误以为他的笑容、他的目光是在传递情意。
他摸摸小玲的头,嗤声笑道:“那只是为了增加节目的戏剧效果。”他的目光又扫向晓晴。
这回晓晴提防了,没有再被他的目光逗弄得神魂颠倒。
她的目光仅与他的目光一触,便折向小玲。有小玲在真好,小玲是挽救她灵魂不至于坠落的天使。
“阿伯,我们在吃西瓜,你要不要吃?吴姐姐买的西瓜好甜唷!你上次买的都不甜,不好吃。”
他好像迫不及待想找借口进门,主人还没开口正式邀请,他就持起背包往前迈步。晓晴只好退开让他进来。
“哈 ,雪球。”
雪球对他叫两声,猛摇尾巴欢迎客人。
晓晴蹙眉,她并不欢迎这个男性魅力四射的客人入侵她的领域,她不想再梦见他坐在她的沙发上对她微笑。她一向足以自豪的冷静与理智,在别的男人面前都能运转自如,偏偏碰上他时就秀逗故障。
进了客厅,他径自坐到沙发上,像是个已经跟她熟识多年的好朋友,拿起桌上一个无尾熊筒里的叉子,便叉起一块盘里切成小块的西瓜来吃。
“嗯!真的很甜!”他边说边弯身打开他的背包,拿出一件用透明袋子装的T恤,接着抖开T恤来给她看。“送给你。”他展示棉质T恤的正面是颇有原住民风味的图腾,背后印有樱花钩吻鲑和红色的“达娜依谷”字样。
“谢谢。”她接过T恤,心里慌乱得有些悸动。这表示他想念她吗?“你不必每次出去都买东西送我。”
他嘴角上扬,又漾出那种似含深意的神秘微笑。“我也给自己买了一件,希望有机会的话,我们能同时穿。”
什么意思?她蓦地感到脸红耳热。他该不会在暗示要跟她穿情人装吧?他今天真的有点不正常。
“我呢?”小玲獗嘴问。“我怎么没有?”
“这没有你能穿的。不过——”他拖长声音。“阿伯没有忘记你,”他从背包里拿出一套原住民的服装,在小玲身上比了比。“好像大了点,去穿穿看。”
“好。”小玲兴高采烈地抱起衣服往房间走。
“我去帮她穿。”晓晴忙不迭地起身,不想单独面对他。
她的危机意识发出强烈的警讯,只要他勾一勾小指头,她就可能拜倒在他的牛仔裤下。然后呢?当他厌倦她时,她不以为自己能潇洒的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像他这样的大帅哥,不是她这个寻常女子惹得起的。
她有意在房里磨蹭,企图拖延再面对他的时间,让自己浮躁、蠢动、仓皇的心安静下来。帮小玲绑好辫子,以配合原住民服装,再也没有理由拖延,小玲兴奋地蹦出房去,晓晴也只好跟着步进客厅。
没想到秦克宇已经躺在她的长沙发上呼呼大睡。晓晴心头一松,不由得莞尔。
“阿伯睡着了。”小玲不高兴地说,她本来满心欢喜地要向阿伯展示她的新造型。
“阿伯一定很累,我们让他睡,别吵他。”晓晴安抚小玲。
她带小玲到她的书房去,教小玲折纸鹤、帽子、船等,她们还比赛剪纸,一起消磨了两个多钟头。然后晓晴做松饼给小玲吃,再安顿小玲到秦克宇的公寓看卡通VCD。
终于清闲了!晓晴拿一本书到客厅,坐在她惯坐的单人沙发上,打开旁边的立灯来看书。书摊在她腿上,她的眼睛也规矩地扫过字里行间,但是她的眼睛到底看了什么,并没有反映到她脑中。硬ㄍㄥ了几分钟,她投降了,释放眼睛去凝视离她只有百来公分的秦克宇。
他睡得很熟,脸上的线条完全放松,两条小腿相叠伸出到长沙发外。即使闭着眼睛,他仍是个不折不扣的帅哥——那对眉有点浓又不至于太浓,十分男生化;那个鼻直挺有型,几近完美;那两片唇,大小适中,有点厚又不至于太厚,非常性感,不知道亲起来是什么滋味。
她的心脏陡地一跳,体温骤升,连忙把眼光收回来,头垂得低低的反省。虽然没有人会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她仍然惶恐得不得了。
曾几何时,她原是个不事装扮、不理睬男人、冷淡害羞的自闭女人;现在她却成了个偷瞧着男人、产生性幻想、无耻大胆的花痴女人。
他到底有什么魔力,能把她迷到连她自己都快不认识自己了?就因为他有张赏心悦目的脸,和一副挺拔硕长的身材?应该不只是这样吧?
看对了眼应该是最合理的解释吧!
从第一次看到他,她就开始注意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对男生感兴趣。尔后一次又一次,看到他并没有知名艺人的高傲,待人谦和有礼,做事专业认真,对她和小玲都相当温柔体贴,她一向固若金汤、不让任何男人越雷池一步的心防,便逐渐瓦解。
现在她再也不能否认她爱他,无药可救地爱他!要不是必须分散一些心思到小玲身上,她可能终日都会想他。
能够坐在这里看着他的睡容,已经是一件极其幸福的事,她压根儿不敢妄想她的爱能够得到回报,事实上她也不想让他知道她爱他。可是,今天他看她的眼神和话语中的暗示,回想起来仍令她怦然心跳。
难道他对她也有些许情意?可能吗?
如果小玲的保姆不是她,他也会让那个保姆踩到他鞋子上看食蚁兽吗?他也会想和那个保姆穿情人装吗?
她忽然慌张得心悸,要是他对她有更明确的表示,她该怎么办?接受他,和他谈恋爱吗?
她知道自己配不上他,却也拒绝不了他,但她应该在还没有完全爱昏头之前仔细想想,果真和他谱出恋曲,这个乐章是不是会在小玲离开,重回她父母的怀抱时结束?
没有错,这是个残酷的事实,她尽早面对,将来对她的伤害才会愈少。
小玲是她之所以会和秦克宇有交集的媒介,小玲没有出现的话,她跟秦克宇可能永远只是点头之交的邻居;小玲一走,她和秦克宇没有再接触的理由,这段恋情自然无疾而终。
届时,她承受得了失恋的打击吗?紧闭的心扉终于为他而开,结果却是心碎,那么她未来漫长的人生该如何自处?
她轻声一叹,把目光挪回书本。注定会结束的恋情,还不如不要开始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