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她没有明确告白,结果却仍是被拒绝了。倘若让对方知晓她其实还没完全放弃的话,只要有那么一点点常识和良知的人,都会决定不要来往吧?明明没有希望却给希望,那是最最残忍的事情。
无法轻易松手的理由,并非是要当悲剧里赚人热泪的角色,也许,她只是不甘心而已,因为她是一个性格差劲的女人。
她想,自己并不是……那么地专情才对……
「雅玟。」
听见呼唤,方雅玟立刻抬起头,望着高个子青年朝自己走来,她忍不住有些紧张起来。
「你真慢耶。」她笑,像平常那样打招呼。
「妳等很久了吗?」青年问。
「怎么可能。」就算二十分钟前就已经等在这里,她还是会说不可能。
青年看看表,对她道:
「快一点的话晚上还可以吃个饭,走吧。」
「嗯。」虽然和他在一起很开心,但是她希望不要显露太多。
找书查资料,明明是很无趣的事情,她却不觉得厌烦。笑他学生证上的大头照很丑,然后一同吃晚餐,过程中聊着彼此的近况,感觉都很好。
只除了他有时会看着远处之外。
就像是遗失掉什么重要的东西似,他的眼神偶尔会望向不知名的地方,彷佛是在寻找。
眼前的这个人,已经不是他们初识时那种年轻气盛的模样了。她清楚明白,他心里已有一个念念不忘的人。而那个人,并不是她。
她不否认自己心底深处还存有重新来过的想法。然纵使她想要回到以前,但是,她会畏怯。曾经和对方那么亲近,对方却仍是没有喜欢上自己,那表示自己用的方式是错误的,然而,怎么样才是正确的呢?要如何才能让对方只看着自己?
她不知道。
「……要还书时会call你,那就先拜拜喽。」离别时,她也不能表现出依依不舍的样子。因为,他们只是普通朋友。
转身走出校门,她抱着胸前借来的书本,那是下一次和对方见面的借口。
如果,这也算是一种恋爱的话,自己是幸福还是不幸?和无法接近的那种爱情比起来,或许是幸福吧。至少,她还有和对方在一起的机会。
慢慢地骑车回到家,在路灯底下,她看见周垂意站在那里。
一开始以为是眼花,她瞇起眼眸仔细地看,果然是他!单薄的制服,手上提着书包,一副从补习班下课的穿著。
她完全愣住,跟着马上停好车跑过去。
「天气那么冷,你在外面罚站?!」她拉起他的手,果然冻得吓人。「你在这多久了?你有神经病快点去医院,不要在这边要白痴!」三句有两句是在骂人。
他歪着头,凝视她许久之后,道:
「我下课经过,忽然想到,会不会又有人哭着不回家。」
「啊?」她先是眨眼,随即忆起往事,满脸胀得通红。「胡说八道什么!你在讲谁啊。」不承认。
「妳。」他不给面子地道。
「闭嘴!」她伸腿踢他,被他躲过。
「真有精神。」他说,退开两步。「……没事就好。我走了。」
「嗄?」她不禁出声。这小子到底来做什么?是特地来……关心她的吗?「你、你给我等一下。」
他留步回首。
她喊住他其实也没有特别要如何,扭扭捏捏半晌,只能皱眉从包包里掏出家里钥匙,搬出最没创意的台词:
「上来坐一下,喝杯茶。」
他一顿,好像笑了,害她超级尴尬。
「妳泡?」
「当然是你泡--给我喝。」她打开门,回头道:「还不快点!」
倘若这世上有谁能让她暂时忘记那种喜欢上一个人却很空虚的感觉,那个人一定是小意。
第四章
当学生和出社会做事最大的差别,大概就是不能再像以前那样撒娇了。
毕业那一年,刚好碰上五十年来最严重的经济不景气,加上毕业生饱和,工作机会供过于求,因此方雅玟在应征工作时并不大顺利。导火线是一间上班第一天、却在下班时莫名其妙突然又不要她的企业,于是她再也受不了,最后发脾气耍任性对父母说要在家里当米虫。
当然她也知道不行这样下去,于是在休息几个月之后,陆续换过两个类似小妹打杂的工作,最后终于找到一间和自己所学相关又感觉不错的公司。在面试录取时都没有碰到什么困难,等到开始上班之后,方雅玟才深深了解到,含混的态度在职场是绝对行不通的。
念大学时,报告作业无法独自完成,还可以拿同学的来抄抄写写,或者请老师宽待;但是当主管要求的工作赶不出来时,那就只能熬夜加班,压缩所有时间,务求在期限内完成上缴。
做得不好,上司也不会用开根号乘以十的慈悲密技让人过关,而是残忍地下令回去重做。
虽然她只是一个基层职员,还在旁观学习的阶段,但是所见所闻都让她印象深刻。不到两个星期,她跟大部分的新鲜人相同,已经开始觉得当学生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事。
「累死了!」顶着一脸倦容,方雅玟把口袋里提神用的口香糖拿出来,十八片大包装,里面吃得空空如也。她皱眉将包装纸丢到走廊的垃圾桶,跟着准备下楼牵车。她要回家洗澡,吃好吃的食物,接着好好睡上一觉。
上星期接到新案子,主管成立小组,然后就像是打仗一样,整天开会检讨,跟客户联络;再开会更改企画,再跟客户联络……一直重复做着相同的事;昨天也是整个小组在公司熬夜,下午还要回来再开一次会。
在面试时,负责审核的主管就曾说过广告业是一个需要冲劲、也得肯拚的行业,因为是责任制,上班时间很自由,但一天工作十二小时是常有的事。她忘了当时自己是怎么回答的,总之话讲得很漂亮就是,现在真正承受工作压力时才想到面试时的自己真像个笨蛋。
坐电梯到一楼,可能是睡眠不足的关系,她觉得有点头昏眼花的,想着还是赶快回去休息一下,却发现自己的机车轮胎没气了。
她弯腰一瞧,轮胎上居然有铁钉!不敢置信地想找警卫来问个清楚,不意发现大楼管理员贴在墙上的警告标示,说明附近有专门破坏机车的歹徒,夜晚停车场不负责保管……等等的。她脸一黑,满心只想杀人。
他们公司位于商业大厦的某楼层,停车场则是大家公用,那张纸条上写得很清楚,只能自己认衰。
若不是组长留大家熬夜也不会遇上这种事!坐公车回家还要等,机车修理也得等,真烦……
「哎呀!」她生气地喊出声音。不知道哪个变态那么无聊,刺破人家机车的轮胎当有趣。瞪着公司对面的某条巷弄,脑中忽然灵光一闪,想到一个好去处,她挑起眉头。「对了。」
在号称财经要脉的商圈里,隐藏了许多昂贵的高级住宅。她终于能够体会为何市中心的地价会如此高贵--因为真的很方便。
走路没有几分钟的路程,她来到一处大楼,随即从包包里掏出钥匙和磁卡。
「还好有带。」上星期来过之后就没放回去了。
用磁卡打开楼下铁门,坐电梯上楼,然后再用钥匙开门,她就这样大大方方地登堂入室。脱掉外套,和包包一起丢下,她整个人摊在沙发上,喃念道:
「还是回家好……」虽然根本不是自己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