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言情小说手机站 > 两个人的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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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博美狗体型小,运动量不大,不用天天带出门遛,只因他有晨跑的习惯,便理所当然的带狗来散步。醉翁之意在不在酒他看得出来,因此他并未让王雯君有越界亲近的机会,不过眼前这位小姐似无相同意图。

  此时,她似已厌倦与狗缠斗,直接弯身把狗抱起,不顾牠的挣扎。

  「看来妳并不是个温柔的主人。」他打趣道。

  她睨他一眼,口气冷淡:「基于监护人立场,我认为该禁止牠有任何不纯洁的异性交往。」

  未料她会有此回答,他扬眉,忍不住低笑出声。「原来妳才是牠的监护人,我以为是王雯君。」

  他的话让她想起不愉快的事,脸色倏地一沉。若在平时,她可能会祭出唇枪舌剑好好伺候他一番,但现在她委实太过疲累,因此什么话都懒得说,转身就走。

  「小姐!」

  又干嘛?她怒目回头。「敢问有何贵干?这位先生。」

  他怀疑她说的是「先生」还是「闲人」。她说得太快,但辨识起来似较像后者。「妳牵绳上的铃铛掉了。」指向地上的金色小铃。

  「多谢提醒。」她淡淡道:「为了报答你,就送你吧。我想若你拿来当项链应该相当适合。」

  啊,真恶劣的回答。他挑高一边眉,很绅士的没破口大骂,只是目送她离去。瞄眼地上的铃铛,他已能百分之百确定她不喜欢自己。

  不是他自夸,从小他就是人见人爱的类型,父母、师长、上司、同侪,无不喜欢他,这样莫名其妙被人厌恶还是头一遭。

  到底为什么?他当然不知,不过这样的问题并不值得费时深思。

  时间不早,差不多该准备回去了。牵狗走远,回想方才的对话,他竟感到有些好笑。一般人在那种情况下该会动怒,但可能是太少被人恶言相向,所以他才会没反应……或者该说是不知如何反应。

  到底为什么呢?明知不值得费时深思,他却忍不住又想了起来;毕竟他实在不大习惯被人「讨厌」──这理由无聊透顶,却是事实。

  也许下次见到她,可以亲口问问?

  当然,前提是要有「下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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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万万没想到,「下次」竟就发生在短短一星期之后。

  这天,他带狗到附近的兽医诊所定期健康检查,顺便替狗洗澡,在座位上等候时,门上的风铃作响,他很自然的看向开启的玻璃门──然后见到她。

  她脸色不大好,嘴唇紧抿成一线,他讶异之余,不禁怀疑她究竟有没有笑的时候。

  她并未见到他,径自走向柜台小姐。

  她们的声音不小,诊所又不大,因此即使无意倾听,对谈仍清楚入耳。

  「请问有没有预约挂号?」

  「没有。」

  「啊,那很抱歉,今天可能没办法为妳的宠物看诊,因为预约的客人很多。不然妳要不要先坐一下?现在还有一位客人不确定会不会来,或许届时可以帮妳腾出时间……」

  这么麻烦?苏曼竹皱皱眉,看来自己太小觑这间兽医诊所的生意了。在柜台登记完资料,她转身,发现周遭的座位全坐满了人,只有那颗大盆栽旁的座位空着。

  她提着宠物篮走到空位坐下,拿下眼镜,烦躁地揉额。得等多久啊?难得交稿,正想放自己一天假,偏偏一看到那只狗就想起得带牠到医院打预防针,也就什么玩乐计划都没了。

  唉……为什么会有人笨得在买狗时都不打听清楚有否打过预防针?又怎会有人选择在路边摊买狗,这么不保险!要她大小姐带路去将狗物归原主,却已人去摊空。能怎么办?当初既答应让她养狗,也只能为自己的愚昧负起责任。

  心中正不爽,邻座的人忽然出声。「嗨,小姐,又见面了。」

  她转头,失去眼镜,拥有上千度近视的双眼使她只隐隐看出眼前之人的模糊轮廓有些眼熟,却无法看清五官。她瞇起眼,没想要立刻将眼镜戴上,直觉地朝他的脸凑前些微──

  他扬眉,压低声音笑道:「妳快亲到我了。」

  喔,她认出他了。白眼一翻,回身坐好。「还差得远。我看你九成有被『爱』妄想症,误以为自己魅力无穷人人抢着香。」她是看不清东西,可没失去距离感。

  她又揉揉额头,戴上眼镜,暗斥自己的不谨慎,没事去贴近一个陌生人的脸干嘛?实在有够蠢。

  他含笑未驳。差得远吗?不见得吧。他甚至能感受到她的呼吸了。

  她百般无聊地盯着地板。唉,早知该带本书或什么的来打发时间。

  四下一看,柜台旁有个小书架,上头堆着些杂志,她上前随便抓了一本。杂志封面上印着现今当红连续剧的剧照,她皱了皱眉,顿失翻阅欲望。

  算了,只能闭目养神了。脱下眼镜,她习惯性地摸摸鼻梁两侧,吁了口气。

  「我妈很喜欢那部连续剧。」

  「喔,那很好。」看来这人不是太无聊,就是爱自讨没趣。

  他望着她的双眼,她的注意力显然未放在他身上;少了那对犀利眼神,连带少了几分难以亲近的气息。「妳近视这么深,这么近也看不到?」

  「不出所料,阁下果然穷极无聊。告诉了你难道你就能体会?」她轻嗤一声,又戴上眼镜。「夏虫不可语冰。」

  他偏头问道:「什么意思?」

  她叹息。「你的国文老师是谁?告诉他,我真为他感到悲哀。」

  「我不记得他的名字了。」他耸肩。「我最后一个国文老师在国中时期,国二时我就移民加拿大了。」

  「哦,原来是喝洋墨水长大的,了不起。那怎么不留在国外赚老外的钱,反而回来抢自己人的饭碗?」

  他笑答:「因为我爸妈不喜欢金发碧眼的外国人当媳妇。」

  她蹙眉,发现这男人的笑容该死的好看,还是别戴眼镜看他比较好。「这理由真是太合情合理了。原来加拿大的黄种人少到这地步,我想台湾那些移民公司大概都喝西北风为生吧。」

  「还有个原因是,我想回来当孝顺的乖儿子。」

  嘿,这家伙还真是见招拆招,一点也不会生气?「从你的表现,我想你定是个『乖』儿子毋庸置疑。不过我不记得加拿大有哪个省份是采高压政策,教导人民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你要不就是个怪胎,要不就是想跟我搭讪。」

  他一挑眉。「若我说是后者呢?」

  她愣了下,没想到他会如此回答。

  「没听清楚吗?」他又挑眉,乐意重复:「若我说我正在跟妳搭讪呢?」

  她发现这人很爱动眉毛,于是她也学他挑眉。「那你不但是个怪胎,还是个怪胎中的怪胎。」

  他低笑起来。「开玩笑的。」只是好奇想看看她的反应。「我觉得妳这人很有趣,如此而已。」

  有趣?原来他还满有幽默感的。「彼此彼此。我也觉得阁下怪胎得有趣。」

  他悠哉地倚靠向椅背,单手抚下巴,微笑瞅她。「妳是不是讨厌我?」

  她叹气,无奈摊手。「问这问题是代表我表现得不够明显,还是你有眼无珠?」

  怪了,她怎会跟他说这么多?果真是太无聊了。

  至于「讨厌」与否嘛,其实她现在已非在迁怒他,但对话似乎自然而然就发展成眼下这样,反正她向来就说不出什么好听话,有这结果也不足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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