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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页

 

  「吃下去吧,否则又要跑厕所了。」他说。

  肚子确实又隐隐作痛,既有台阶下,她就老实不客气地吞下药丸,并说:

  「你可以走了吧?等我好了,自然会去办公室找你。」

  「可是……妳不是怕中毒吗?」他还赖着。

  「我中毒了会尖叫,包准全院的人都听到。」她恼了,干脆说:「你就这么爱闻厕所的臭味吗?正常人早就捏着鼻子躲得远远了!」

  「哦--闹半天,原来是为这桩呀!」御浩做恍然大悟状。「哪天欢迎来男生宿舍闻闻,可比妳三小姐泻肚子还臭多了,这叫久入鲍鱼之肆不闻其臭。」

  居然把难听的字眼说出来,他是故意窘她的,从头到尾没有无辜!

  李蕾脸又白又红,等能回骂时,他已经闪回前院了。

  前院的挪浩咧开的嘴僵住:心往下沉,他怎么突然对逗弄小女孩有兴趣呢?

  婶婶一直暗示李蕾不是他那一型的女生……

  那么,哪一型的女生才适合他呢?御浩可以举出一串系花、才女的名字,每个都比李蕾的洋娃娃形象还鲜明亮眼。

  但李蕾那种因骄慢和脆弱反差,所产生出来的淡淡慵懒和模糊个性,又是别人所没有的。

  袁克宏的话再度浮上心头--

  童话中的诅咒,让王子变青蛙、野兽,让公主沉睡百年、化为泡沫,表明了世上没有永恒的美好,愈美好的东西愈脆弱无助。

  无由来的,也没预兆的,所有的年轻女孩,在他眼前如红海一分为二,李蕾站一边,其他的站到另一边。

  顺着自己的心意,在偶然的那刻问,他选择了李蕾这一边。

  第四章

  四月天了,她们定到户外,在春暖的阳光下晒一匹匹布。

  素白的布做宽松袍子,碎花的布做背心围裙,都是自己学着一刀刀裁再一针针缝,像又回到清教徒纯净简朴的时代。

  她到此四个月来,第一次站在屋外草坪上,完整地看到了「天使之家」的模样。红色房舍连着红色谷仓接成长长的一排,随着岁月沧桑而老旧斑落,也同时被世界远远地抛弃和遗忘。

  风由广里的原野上吹来,布匹如浪翻飞,有人在某处吟唱着:

  形貌衰老而智慧长;年少时

  我们相爱却又懵懂无知

  许久以后,她才完整地读到叶慈所写的这首〈长久沉默之后〉

  真是这样吗?因为懵懂,所以受苦;因为无知,所以受罚?

  她蜷缩在风中,看着时光河里十八岁的自己--

  「有点热呢!」穿着雪纺薄纱短衣和玫瑰红跳舞裙的李蕾,坐在一张法式漆金长椅上,捏着小手帕轻轻扬着?

  立刻有人将最近的窗子开个缝隙,大小刚好透凉,又不会乱了小姐的秀发。

  「这鸡尾酒不够冰呢!」李蕾摇摇头,绾着发的玫瑰网巾随着晃两下,又说:「香槟也放得太多了,喝得人头痛。」

  马上有人去找冰块、苏打水,再重新调过。

  李蕾身旁围着一群男生,大都是自小在社交圈看熟的人,他们或多或少都在追求这朵清新秀丽的名花。

  在此不亲不疏的众多脸孔中,专注哪一个都不妥,她总把视线落在远远处,比如这个舞会的场合,就在旋转灯发出的七彩光点上闪呀闪的……

  「挑一张唱片吧,都是欧美最新畅销排行榜上的,我刚从国外带回来热腾腾地烫手,有披头四、滚石、海滩男孩……台湾唱片行还找不到呢!」

  说话的是此栋郊区别墅的少主人孙思达,家庭背景和李蕾相似,都是大陆来台党国元老级的权贵。

  李蕾翘着兰花指儿翻看,粉脸上的细眉时而舒展、时而轻蹙,为最后的一支慢舞选歌。世家子弟圈里大家都知道,舞会上她向来只跳开头和结束两曲,中间就全凭小姐的心情和兴致了。

  如此情况下,邀约卡仍源源不断,只因她美美地坐在那儿,就是十足魅力,带动了人气,也提高舞会的份量。

  「怎么没有鲍伯狄伦或琼拜雅的?」她问,这都是御浩喜欢的歌者。

  「呃,这次没买,太偏民谣风了。」孙思达说。

  「那就披头四的『Yesterday』吧!,她缓缓说,也是御浩爱听的歌。

  快舞的音乐停止,舞池的人纷纷回座。穿一身橙花滚金黑边舞衣的培雯,裙角刷地一扫,男生们速速让开,她挤坐在李蕾旁边,两朵名花艳丽辉映。

  「快十二点了吧?我脚开始痛了,灰姑娘要失去她的玻璃鞋了!」培雯一面搥脚,一面接过男生殷勤递来的饮料。

  「谁教妳跳得这么疯狂?要真是灰姑娘,玻璃鞋早碎一地了。」李蕾取笑说。

  「现在不跳,谁晓得到美国还有没有机会呀!」培雯说。

  「如果妳来的是我的华盛顿,我保证每周至少有一场舞会;可惜妳去的是芝加哥,冬天可长了,就没那么热闹了。」孙思达说。

  「你别一直强调,我烦恼还不够多呀?真讨厌!」培雯伸长脖子,看到刚进门的御浩,身后并没有佑钧,眼中闪过失望,又很快说:「我哥来接我们了!」

  「没那么快吧?最后一支舞曲还没跳呢!」孙思达急急说。

  培雯哼地一笑,穿过满屋子的人朝御浩走去,李蕾动作慢了几步,孙思达巴巴地缠随在后,怕丢了今日身为主人的权益。

  「佑钧呢?」培雯远远就问。

  「他赶不过来,我们等一下在圆山和他会合。」御浩说。

  他很自然望向李蕾,一如平日的温和亲切。还有什么期待呢?希望他看到她在众多追求者的包围下,会表现出忌妒,甚至套个好来坞电影的桥段,将她拉到一旁以示自己的所有权?

  呵,那就不像沉稳有礼、教养一流的王御浩了--虽然看男人们争风吃醋很有趣,她可不期望御浩这么做。

  之所以会有这种戏剧性的「幻想」,是因为不确定他们之间是否有爱情。在人前他们是颐理成章的一对;在人后他也体贴容让逗她开心,但感觉就像对待另一个妹妹而已。

  有时还挺羡慕佑钧和培雯之间的吵吵闹闹,有一把焰火很清楚地燃烧着,不像她和御浩宛如一杯淡而无味的白开水。

  「哥,邀小蕾跳支舞吧!」培雯说。

  「小姐们,小蕾这支舞应该是我的吧!」孙思达立刻插嘴。

  「小蕾是我哥的女朋友,大家都知道的呀!」培雯说。

  「是又如何?她今天是我的舞伴。」孙思达力争。

  李蕾站在两个男人中间,一边是新潮红领巾、紧衣窄裤管的时髦贵公子;另一边那个呢,因为将服预官早理个小平头,身上惯常朴素洗旧的衬衫西裤,嗅不出一点富贵味,气质全在眉宇间。

  「Yesterday」音乐悠悠响起,灯光暗下,七彩灯以缓慢的速度转动着。

  不必太费脑筋也能猜到,御浩一定是绅士的礼让,那还不如采取主动,把面子留给自己,李蕾将手交给孙思达说:

  「一切接舞会规矩来,我当然和思达跳。」

  他们滑向舞池后,培雯拒绝几个男生的邀约,和哥哥走向角落的沙发。

  「妳怎么不跳呢?」御浩问。

  「这首曲子本来是要留给佑钧的,他又放我鸽子,没情绪了!」培雯轻轻捏搥着脚说:「哥,你要多留心小蕾呀!她现在就围着一堆男生,九月上大学更是蜜蜂蝴蝶满天飞,到时你服预官不在,我和佑钧也出国了,放她一个人落单,不看紧点,说不定就被别人追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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