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最难的事
最难的事,是写新诗,写得不好,便变成短句。
最难的事,是对人好,对方不领情,你便变成擦鞋仔。
最难的事,是追求,她不喜欢你,便变成你性骚扰她。
最难的事,是容忍,越是宽大容忍,越容易被误为懦弱,欲辩无词。
最难的事,是表白,稍微激动,便成为哭诉,被误为理亏,想博取同情。
最难的事,是爱他人,爱得太好,是一相情愿;爱得不好,则有被抛弃之虞。
最难的事,是关心,稍稍控制不当,便变成管束。
最难的事,是提出分手。说得太绝,被视为抛弃行动;说得委婉,对方却不明白。
最难的事,是第一次约会,穿得太好,怕他视穿你有意。穿得不好,怕没有第二次。
最难的事,是欲拒还迎,拒的不够技巧,对方已不来第二次。
最难的事,是重拾旧欢,有被同一个人抛弃多一次的危险。
最难的事,是写专栏,不够努力,写得不好,会被通知改版,请不要再交稿。非常努力,篇篇精彩,会被认为早已狠到发烧。只怕不再离别
只有一辆车的时候,每次见面后,男人必须送女人回家。长路漫漫,白天的忙碌与晚间的醇酒令人昏昏欲睡,每次穿过笔直的隧道,看似永远走不完,男人的眼皮越垂越沉,车子渐渐作S型行走,女人要不断拍他的大腿,叫他千万不睡,他连忙打开车窗,让风吹醒自己,把她送回家。她很心痛。
当女人也有一辆车之后,她驾著车去与他相聚,约会后,却要在停车场外分手。她看著他的车亮起灯,消失在灯火灿烂的马路上,突然感到十分失落,今夜的路竟不相同。
偶而,他会给她意外惊喜,她在前面飞驰,原来另一辆车一直在后面跟着,陪她归去。当她在后视镜发现他时,还得装作看不见呢。
调皮起来,他以无敌姿态超越她的车子,她不甘落后,紧贴着他,正路斗不过他,便悄悄走另一条路,大家在收费站居然相遇。
如果分别后,她以为他会跟着,他却没有。她在后视镜里望著一辆又一辆车飞弛而过,那孤单的感觉要延续到下一次见面。
如果不想道别,该选择共同生活,却怕不须再忍受离别的失落以后,偏要面对共同生活中种种失望。宁愿今夜又离别。余情未了
男人比女人爱缅怀过去。
所以,只有男人才会唱《余情未了》。
无论多少年过去了,他自己也有要好的女朋友,男人仍会惦记着他以前的女朋友,想想她现在变成怎样了,她日子过得如何。
如果看见她幸福,他们会快乐,因为她是他爱过的女人。
如果看见她并不幸福,他们会难过,想想如果他没有离开她,一切也许会不同。偶然接到旧女友打来的电话,男人的声音都会立即变得温柔无限,如果她刚刚与现任男朋友吵架,泣不成声,他会义不容辞立刻跑去开解她。
如果她有什么请求,他尽量会满她。
男人比较多情,因此他们埋怨女人绝情。
是的,偶而我会怀念从前的日子,想想我曾经和这个男人一起啊!
可是,我或许不会惦记着他。如果突然再接到他的电话,不是怀疑他死心不息,想再续前情,便认定他虽然离开我,他还是爱我的。没有第三种想法,并且尽量不会再见他。
不是女人绝情,是女人忠心。
是女人忠心令女人忘记过去,努力面前。只有现在所爱的人,才是最好的。男人余情未了,因为自命多情,但女人从不自命多情,宁愿现在好好爱一个男人,好过日后有余情。良辰美景虚设
最寂寞的事是良辰美景虚设。
刻意打扮、患得患失,为约会准备好,他却不来了。华衣美服,这一晚的风情,要给谁看?
《俏郎君》有一场戏(注:台译“往日情怀”),劳勃瑞福告诉芭芭拉史翠珊,他要来她家借宿,她心如鹿撞,立即放下工作,跑去洗发,修甲,去市场买牛扒和酒,奔跑回家,劳勃瑞福却要走了,她大失方寸,竟怪责他:“为什么要走?我有牛扒、牛扒、牛扒。”
真是仪态尽失,心事都一下子给人看穿,只是不想辜负良辰美景。
女人心事细如尘,男人却不。男人总是不明白,女人为什么会忽然那么想见他,甚至走到他的家附近等他,因为她刚刚汤了一个自己很满意的发型,自觉漂亮了很多,或者穿了一套很漂亮的衣服,好想立即让他看看。
但男人总是想不到她有这种用心,即使急急走出来见她,也不会发觉她有什么改变。女人唯有主动说:“看看我今天有什么不同。”
男人瞧瞧她,说:“没有什么不同。”女人宁愿给粗心大意的男人气坏,也胜过锦衣夜行,寂寞地一个人坐地铁回家,辜负了这般良辰美景。
在生日那一天,蛋糕都预备好,他却说不能来,他在另一个女人身边。
一个女人爱上这样一个男人,注定许多良辰美景都要虚设。因为我想听你的话
G不敢要最好的男人,因为要得到最好那一个,要付出很多。她宁愿要一个普普通通的男人,听她的话,随传随到。
我只是奇怪,要选的话,为什么不选最好的?
我们追求、我们渴望、我们快乐、忧愁、我们失意、遣憾、痛苦,正因为我们不断寻找最好的。
即使旁人未必认同,至少我认为他是最好的。如果我倾尽了我的爱、我的热情和希望,我还是得不到最好的,我才会放弃。
为什么打从开始就只望得到七十分而不是一百分?
G说:“不是每个人都愿意付出这个代价的。只要你看看那些终日为爱情奔波的女人那副不似人形的样子,任谁都会怕!”
但知否她们爱过?得过最好的,好过从未见过什么是最好,这方面,我是很固执的。
我希望当我所爱的人问我:“你为什么爱我?”
我可以答:“因为你是最好的!”
而不是说:“因为你不错。”
当你问我,我为什么选择他,我能够说:“因为我想听你的话呀!”
而不是说:“因为你听话!”女人先走下床
我们的爱情都将成为历史阵迹,未曾苍老,已变成老掉大牙的故事。
原来十六岁的男女,以湿吻交谊。廿岁到廿五岁的男女,追着一夜之欢。
不是男人先走下床,对女人说:“我会打电话给你。”
而是女人先走下床,对男人说:“等我电话,不用找我,我会找。”
不是男人遗憾:“我不能给你什么。”
是女人扬手说:“噢!不会有结果的。”
盟约太老,是差劲的笑话,不如一起吃一顿饭还实际。爱情没有内伤,只有皮外伤,用刀背在手上刮一道血痕,便是生死相许,各有无数血痕,行走江湖。
而我们这一代,廿五岁到三十五岁,依旧被承诺感动,依旧为无法信守承诺而忧伤。离合不是平常事,是无可奈何的事,每一次,都是创伤,都不想有下一次。而我们追求什么?深度还是安全?爱还是道义?
片刻的欢愉,绝不是在床上,而是在床外。那个寒冬,我一直想买一张被子,拖拖延延,没有卖成。一天,跟他狠狠地吵了一场,我以为我们不会再见了,回到家里,却看见我的床被一张新的被子牢牢包裹着,而我在床前流泪,我再也离不开这个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