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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公子,刚才没惊吓到你吧?」蒲老爷一脸抱歉地道,神色微带着一丝尴尬。「小女天生有些呆傻,冯公子你可别见怪。」

  「哪里的话,蒲老爷别放在心上。」一语双关,男子拱手一揖,不再多言,淡定地跟随着蒲家下人离开。

  出了蒲宅大门,已是晌午时分,日头当空照,市街的人潮逐渐散去,不是回家就是到酒楼饭馆避暑,只剩下街旁零落的摊贩。

  「少爷,你可出来了。」门外,一名身材圆圆胖胖、手里还抱着细绸布,年约十七、八岁做家仆打扮的少年赶紧跑上前来。「我办完事在这儿等了将近一个时辰,都快被晒昏了。」忍不住抱怨一下。

  男子不予理会,只是皱着眉径自往前走去,家仆只得随后跟上。

  烈阳下,不过片刻,少年家仆已气喘吁吁、挥汗如雨。「少、少爷,咱们先找家客栈休息一会儿吧。」唉,他实在又饿又累又渴呀!

  男子停下脚步,回转过身子,看着贴身仆厮阿福满脸通红、汗流浃背的模样,眉心微微一皱,道:

  「天气真有这么热吗?瞧你,像掉进河里似,把汗擦一擦吧。」边说着,伸手取过他手上抱着的绸布,随后走进街旁的一家客栈。

  阿福赶紧跟进去,一边在心里咕哝:自家主子还真是个怪人,这种天气竟能保持一身清爽,一滴汗也没流,好似现下是秋高气爽的时节,着实教人不由得啧啧称奇。

  进了客栈,点了饭菜,还要了一壶茶,男子细心地将绸布放在另一条长凳上,才抽出筷子,准备用饭。

  饭菜纷纷上桌,可他吃得并不多,倒是阿福,像饿了好几顿似,没一会工夫就解决了一大碗饭。

  「沈兄,听说昨日那城中首富蒲员外找你过府一叙,可有这么一回事?」隔桌的谈话声若有似无地飘了过来。

  阿福随意瞥了一下话声的来源,便又埋头猛扒饭菜。

  「吴兄,你的消息还真灵通!」一阵轻笑传来,另一人继续说道:「说正格的,那当下我还真是有点受宠若惊呢!你也知道,我不过是一个穷书生,蒲员外是何等人,竟会邀我过府叙谈!」

  「那后来呢?」声音里有着好奇。

  吃饱了喝足了的阿福,抹了抹嘴巴,也好奇地侧耳听着。

  回话的人没来由地叹了一口气。「那蒲员外不知打哪儿知道我想赴京赶考,又缺盘缠一事,马上让人端出一盘白银,说是要赞助我此行的一切费用。他还说,就算我没高中,将来也不必愁吃穿,他会帮我安排妥当。」

  「这是件好事啊,沈兄为何叹气?」

  「欸,吴兄,你有所不知啊!」声音忽然压低了下来。「蒲员外是有条件的。」

  「哦?什么条件?」

  「唉!条件就是我得先娶他的女儿进门。」话声里夹杂着叹息,听来很是惋惜感慨。

  「竟有这种事?!传言蒲员外的女儿天生呆傻,莫非是真的?」语气更好奇了,随后半开玩笑地说道:「沈兄,你何不答应了呢!看在蒲员外提出那么优渥的条件,你下半辈子衣食无虞,不也挺好?」

  借着眼角余光,阿福瞥见那姓沈的书生一脸可惜地摇头叹气。

  「唉!吴兄,不瞒你说,原本我也有点心动真,心想,蒲小姐不过是呆傻了些,不至于无法忍受吧。谁知道见了人,唉……」忍不住又摇头了。

  「怎么了?见了人如何?」

  阿福发现客栈里其它人也都倾身竖着耳朵等着下文。

  「那蒲家小姐今年十六岁,美则美矣,却痴傻得厉害,还老是伸着舌头,像烈日下歇息的狗儿一般。你说,我能娶这样的妻子进门么?」

  「原来如此啊,那蒲员外为了宝贝女儿可也煞费了苦心。」

  送菜的店小二经过,插嘴道:「蒲员外这么做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前些时候翰生堂几个穷书生全被找去问过了,没有人肯娶蒲小姐为妻呢。」

  「真可惜哪……」欷歔声四起,就不知道众人可惜的是痴呆的蒲女,还是蒲家大好的荣华富贵。

  「少爷,他们说的那个蒲员外是和咱们有生意往来的那个蒲老爷吗?」阿福搔着头问。方才少爷才打那儿出来,就不知道有没有遇上痴痴呆呆的蒲小姐。

  经他一提,冯云衣不免想起方才在蒲家撞见的那一幕,神色微恼地道:「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与我们不相干的事别多问!」

  「喔。」阿福无趣地摸摸鼻子。他忘了自家主子性子偏冷,还有些无情,从不过问及理会与自家不相干的事,更不喜听闻一些街坊流言或传闻之类。

  「你吃饱了吗?吃饱了就上路。」就连说话的声音也都冷冷淡淡的。

  尽管心里一百个不愿意,阿福也只能点头。忍不住抬眼望了一下门外,唉!日头依然又大又热,他真不愿意走出这家客栈哪!

  没瞧见他一张苦瓜脸,冯云衣取出钱袋,招来店小二结完帐后,拿起绸布即走出客栈。

  阿福无奈地紧跟在后头,突发奇想:不知道那个蒲员外接不接受毛遂自荐呢?他不介意娶个痴傻的妻子,真的不介意哪……

  第一章

  一年后。

  升平客栈天字号房。

  阿福在房外轻叩着门。「少爷,佟老爷派了府里总管要和你谈谈东街巷旧宅邸买卖的事。」

  过了一会,里头传来一道稍嫌冷淡的低沉嗓音:「请他进来吧。」

  得到主子的应允,阿福这才敢推门进入。他虽是主子的贴身仆厮,可主子却从不让他伺候梳洗更衣,也不让人随便进他房里,即便在外边谈生意也一样。

  见主子依旧是一身素白长衫,只在下襬处图绘上一株苍劲挺拔的古松,非但无损主子俊美的容貌,反而更加衬托出其飘逸出尘的丰采,能将这么素雅的衣服穿出味道来的,放眼苏州城,恐怕也只有自家主子了。即使同为男儿身,阿福也不禁在心里暗自赞叹;在他眼里,自家少爷可说是全苏州城里最俊俏的男人了。

  身后,石总管也正悄悄打量着冯云衣。不消多时,精明的眼很快地评估出一个结果,即刻笑盈盈地拱手作揖,神情谄媚地道:

  「冯公子,久仰大名了,『云霞织染坊』声名远播江南一带,公子的好手艺冠绝古今,令人好生佩服。」虽是拍马屁,却也是实情。来这之前,他已先调查过冯云衣的身家背景。江南地区最知名的「云霞织染坊」是冯家最主要的营生,在冯霞衣与冯云衣姊弟俩的经营下,非但成为织造业的第一招牌,每年的营收在同行间更是无人能及。

  俊雅的脸庞揉进淡淡的笑意,冯云衣眼睫淡垂,回礼道:「石总管过奖了,技艺是老天爷赏的,混口饭吃罢了。」虽不喜逢迎拍马,但身在商场上,这类的应酬对话总是免不了,他深知身段要能放能收的道理。

  「冯公子,你客套了。我家老爷一听说你有意买下东街老宅邸的事,便马上派我来接洽,换成是别人,那可就不一样了!」言下之意是暗示他难得获得佟老爷另眼看待,买卖宅邸之事大有商议空间。

  这佟老爷虽也是商贾之家,但他与一般寻常富豪不同之处在于,背后有座庞大的靠山——现今苏州知府大人即是他的堂兄。靠着这样的关系,佟万生在苏州城内经商无往不利,从当初一个小小店家,一路发达成为城中富豪之一,更是人人抢着巴结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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