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言情小说手机站 > 不该引狼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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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她要附注一点,那就是——那群迷恋他的女同学中,不包括她在内。

  她不否认自己曾经盯著他看到出神,但基本上,她从没忘记过那个在她颈边凶猛地磨著牙、考虑咬断她脖子的「它」。

  这道理就如同你面前有一杯香醇的卡布奇诺,有人却告诉你里面掺了让人肚破肠流的剧毒,你再怎么渴望,都不会想去碰那杯咖啡。

  「不……不记得。」乐乐听见自己的声音。

  没错,不想自寻死路的话,就不该去碰那杯掺了剧毒的咖啡,哪怕咖啡的味道多么诱人……

  「我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你,我是风巽的伴郎。」

  岂料男人不但对她生疏的回应充耳不闻,而且还厚脸皮地寒暄起来,高大身躯迳自坐落她身旁的位子,也不管位子上的碗筷已经有被动用过的迹象,反正现在没人。

  乐乐不悦地蹙起柳眉。

  这男人,或者该说这头大野狼听不仅人话吗?她都已经说不认得他了,他居然还坐下来?看得出这些年来,他无赖的本事也更上一层楼了。

  「不记得没关系,我不介意亲自唤醒你的记忆。」

  男人朝她微微倾身,剔亮的深邃目光凝在她唇上,一寸寸缓缓扫过粉嫩嫣唇。比起内心想法轻易遭他洞察窥探更教乐乐讶异无措的,是他的视线。

  那种灼热深浓、不加掩饰渴望的视线,她曾在他眼中看过,就算不甚明白,当时和现在的女性直觉都告诉她,那意味的就是——危险!

  「不、不不、不需要唤醒什么记忆……我根本不认识你。」

  乐乐随手抓起餐巾纸擦拭油腻的手,臀儿才刚离开还没坐热的椅子,纤薄的肩膀就被他按住,整个人跌坐回原位。

  她忐忑地瞪著那只没有弄痛她、却有效箝制住她行动的黝黑大掌,暗自抽了口气,或许是太习惯在他面前低头软弱,一时竟找不到愤怒迎视他目光的勇气。

  「我们都是来喝喜酒的宾客,你就算不认识我,也没有必要逃吧?」

  他的语调不愠不火,反而带一丝兴味的笑意,一针见血拆穿她薄弱的谎言,让她的心虚无所遁形。

  她哪有逃跑,只不过是装作不认识他!

  「呃、婚礼好像出了问题,应该不会进行下去,继续待在这里也很怪……」新娘落跑了,试问,缺了女王角的婚礼还能进行吗?

  「你放心,新娘没有离开,风巽会搞定的。」他对好友有信心。好脾气的风巽善良随和,但不代表能容忍心爱的女人从他面前逃婚。

  「是吗……」她挤出一抹僵硬的微笑,努力蠕动身子,想脱离他的箝制。

  「没错。」他没有为难她,放开手中纤软的触感。

  「啊,我突然想到有事要办,失陪了!」

  这回小臀儿离开椅子的距离更短,又被牢牢黏回去。

  「如果有事,你应该无法空出时间来这场喜宴。」

  换言之,她人来了,表示她已经空出今晚的时间。

  「呃……我跟佳甄约好了要去逛街!」她掰。

  「洪佳甄也有来吃喜酒,刚才跟著大夥凑热闹去了。」

  「我……我家电话好像没挂好!」她再掰。

  「这样也好,反正没人在家,电话不会响半天没人接让小偷有机可乘。」

  「那个……气象报告说今晚会下雨,我晒在後院的衣服忘了收!」继续掰。

  「十分钟前下了一场雨,衣服该湿的都湿了,你不必急著收。」

  「我忘了关瓦斯炉!」这样够危险、够急迫到足以令她离席,他没话说了吧!

  「你今天一整天都在看书,没进过厨房,中午只吃了一个面包。」

  什么!他连这个都知道?

  老爸老妈有各自的事业,从她十来岁起就自动挑起喂饱全家人五脏庙的重担,平常几乎都是她负责下厨。虽然很习惯进厨房,但今天家里只有她一个人,小说看到正精采处也就懒得张罗餐点了,午餐确实只随便啃了一个面包果腹。

  「你偷窥我?!」

  俏脸乍青乍白,脑海不由得浮现动物频道中弱肉强食的世界。她觉得自己就像那些被豺狼虎豹盯上,却仍悠哉吃草喝水、丝毫不察的危险就在身边的可怜草食性小动物。

  「我昨晚回到镇上暂住风巽家,今天去找过你,从你家店门口看你在看书,没有打扰你。门是透明玻璃,我光明正大的看,不算偷窥。」

  这场婚礼他虽担任伴郎的要职,但镇上那些乡亲一个个都忙得比他还起劲,他的任务几乎都被他们抢光了,只剩等婚礼上新郎新娘就位,负责把戒指交给新郎就够了,因此得以到处闲晃,重温这座睽违八年的小镇的人、事、物。

  第一站到的地方,就是她家。

  看著她专注在书页上的认真模样,他忽然舍不得打断当下恬静的氛围,就这么静静地凝视她。镇上其他地方,去不去好像都无所谓了。

  「那你怎么知道……我一整天都在看书?」很可疑。

  凑巧看见她午餐吃面包就算了,他怎么会晓得她看书看了一整天?

  「我猜对了?」他轻描淡写,好看的薄唇抿出怀念的笑痕。

  「乐乐,你找藉口的功力,看来没什么长进。」但就是这种有点蠢、又不脱坦率的反应,每每让他忍不住想逗她,愈逗就愈欲罢不能。

  「我不认识你。」她急忙撇清。

  「咦,你好面熟……你不就是某某高中第某某届的学生会长南敬霆吗?!」

  那些跟著新人家属去凑热闹的宾客,被新郎要求让他们夫妻单独谈谈,所以大夥儿包括新人家属,都陆续鱼贯回到喜宴会场。一名经过南敬霆身边的女校友认出久违的他,惊喜低呼,引来众人注意。

  「队长!我是球队里打前锋的阿毛,你没忘了吧?」喜宴会场的左方,传来一道热络的大嗓门。

  「学长!我是那届学生会里的文书股小琪,你还记得我吗?」会场右方,一道兴奋的女嗓响起。

  「同学!好样的,你转学转得那么突然,回来怎么也没说一声!」接著是会场中央。

  「帅哥!你妈以前常来我家鸡肉摊买鸡肉喔,家人都好吗?」会场左前方。

  「南同学!你记不记得你曾到福利社买阿桑我做的煎饺,听说是买给你小女朋友吃的?」会场大後方。

  婚宴的男女主角不知道搞定了没,不过现在,喜宴会场引发了另一波高潮。

  一堆不管南敬霆认识或不认识的镇民,全都热情涌上来争相和他「相认」,纯朴小地方的人情味在此展露无遗。

  不会吧,当年学校的人来了这么多……

  一旁的乐乐低叫不妙,趁众人都把焦点放在南敬霆身上时,偷偷起身遁逃。

  岂料才跨出两步,右手就被一只大掌无声收握,当场把蹑手蹑脚的她吓了一大跳。回头一看,就这么对上南敬霆饱含警告笑意的「温柔」目光,以及众人对他们「交握」的手好奇的打量,她的脊骨从第一节开始发麻。

  逝者已矣,往事已成追忆,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千万别想起……拜托,别……

  「啊!欧阳乐乐当年和学长是一对嘛,不知羡煞全校多少女生!」

  「对呀,我也想起来了,那学期队长去欧阳家练剑比回球队打球还勤咧!」

  「所以说,煎饺是买给乐乐吃的喽?」

  「就是啦就是啦!」

  「你们到现在感情还这么好,好羡慕你们!」

  「算是爱情长跑吧,很不容易喔!」

  不是,不是的,我跟南敬霆一点关系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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