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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 页

 

  原本吵闹的贝晓阳突然安静下来,傻愣愣地睁着大眼看着他,像是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吃她的嘴,又像是被这陌生的感觉慑住,半句话也说不出来。

  何熙炜深情但不狂浪地吻了她许久,终于稍微感到餍足,才强迫自己离开。不料贝晓阳立刻皱着小脸,发出抗议的呻吟,按着他的后脑勺,不肯让他走。

  她伸出粉舌轻触他略宽的唇,然后顽皮地舔吮,还咯咯笑着。

  原本就在火线上的何熙炜怎禁得住这样的挑逗?他收紧刚松开的手,再度袭上她的唇,毫不客气将她压进沙发里。

  这是他们第一次接吻,立即就彻底失控了,两人之间激荡的火花像是一把燎原野火,扛烈地燃烧着。

  他们热情无比地吻着对方,忙乱的两只大手和两只小手在对方身上胡乱点火,眼看着火势一发不可收拾,何熙炜才忍痛抽身离开。

  她还没完全准备好把自己交给他,他不能在她昏醉时占她便宜,否则等她清醒之后,绝对恨死他了!

  这回贝晓阳没有抗议,她实在困极了,长长的睫毛覆住迷蒙的大眼,上下掀了几遍,接着便完全闭上,歪头沉沉陷入梦乡。

  竟然在点火之后就这么睡着了!何熙炜无奈地叹息,弯腰抱起她,走进她的房间,替她脱去鞋子,帮她调整好姿势,然后温柔盖好被子。

  他忍不住打了个大哈欠,折腾一晚,他也累了。

  明早还有会议要开,他也懒得再开车回家睡,脱下西装外套,借用贝晓阳的浴室冲了个澡,便穿着内裤溜上她的双人床。

  舒服地躺平之后,他小心翼翼地将她挪进自己怀里,紧紧地抱着,这才满足地闭眼跟着睡去。

  第八章

  「你这个大色魔,给我起来!」

  一大清早,何熙炜还在跟周公爷爷下棋,忽然传来一声娇叱,随后一个柔软有弹性的东西砸上他的脸。

  那东西就这么盖在他脸上,害他差点不能呼吸。

  他拉下那只柔软的枕头,痛苦地睁开一只眼,懒洋洋地打量四周,从有限视线范围中瞄到正手插纤腰,站在床边瞪着他的贝晓阳。

  他立即嘴角上扬,温柔而沙哑地打招呼:「早!」

  能够一大早就见到心爱的女人,实在是人生最幸福的事。

  他掀开被子起身,贝晓阳羞得不敢看,转头继续怒骂道:「你这不要脸的大色狼!竟敢趁我睡着时偷偷爬上我的床,而且还、还只穿内裤!」

  污染清纯闺女的眼睛,真是罪大恶极!

  「我只有一套西装啊,总不能穿着它睡觉吧?」何熙炜无辜地问。

  「我又没请你留在这里过夜,更没邀请你爬上床睡!」别说得好像是她请人来作客,却连碗筷都吝于提供的坏主人!

  「可是昨晚送你回来,再加上你喝醉了,耽搁了不少时间,我也累了啊,当然是洗个澡倒头就睡啦。」

  他打个呵欠大伸懒腰,毫不羞赧地展示健壮完美的身材,贝晓阳不小心瞄到,视线立即像被黏住似的,胶着在他身上。

  一提起她喝醉的事,贝晓阳粉嫩的小脸就倏然红了,神情也变得有点不自在。

  「反正……你赶快穿上衣服啦!要是我从浴室出来,你还穿这样晃来晃去,我就拿数位相机拍下来,贴在公司的公布栏!」哼哼,到时候看他怎么做人?

  「这么狠?」何熙炜搔搔头,有点不好意思地说:「大家好歹是同事,多少给人家留点面子嘛,要是我的裸照一放上公布栏,公司里的男同事还混得下去吗?他们可能会羞愧而死耶。」

  贝晓阳冷冷瞪着他,额角抽搐,并且认真思考:如果把他从六楼踹下去,算是蓄意谋杀吗?

  「你这个厚颜无耻的自恋狂!总之你快点穿衣服滚出我家,我要去洗澡了,恕不相送!」

  贝晓阳砰一声关上门,躲进浴室里,抚着烫红的双颊,想起昨晚的缠绵旖旎。

  昨晚她确实醉了,但是并没有醉到不醒人事的地步,那些亲昵的拥抱、火辣辣的热吻、还有几乎失控的激情片段,她都还隐约记得。

  她想,她真的病了!她轻叹一口气。

  为什么一个她已经看了整整十二年的男人,最近却愈看愈觉得他很帅?以前最讨厌他喜欢作弄人的痞痞笑容,现在却忍不住脸红心跳?

  以前他若是借故贴近她,她会毫不客气地一掌拍开,现在却出现一种荒谬的矛盾感,羞涩得希望他赶快走开,但同时又渴望他永远那么贴近她?

  她想,自己恐怕爱上何熙炜了!

  虽然他老喜欢挖苦她,或是耍些贱招戏弄她,每每把她气得差点吐血,但是不可否认,他真的很照顾她。

  在她很穷困的学生时代,他会把便当里的鸡腿和大半菜肴丢给她,刚开始她真以为他把当她成馊水桶,把不爱吃的菜全扔给她,逼她替他「销毁」。

  后来她才知道,他并不是真的讨厌那些菜,其实很多菜他都吃。因为怕她便当里只有荷包蛋,营养不够,所以才以自己挑食为借口,把好菜全留给她,自己去福利让啃面包,或是瞒着她再买一个便当——这是前几年有回在路上偶遇何熙炜国中时代的好兄弟,偷偷告诉她的。

  刚知道时她真的很震惊,除了满满的激动与感谢之外,心里开始有一种奇妙的感觉产生。

  原本单纯的友谊逐渐产生化学效应,或许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知道这件事之后,贝晓阳心里万分愧疚,也很认真地反省自己。她总是对他很凶,说话很少有好口气,脸色更是冰冷难看,她打算今后要努力改变自己,回报他对她的好,不能再对他那么凶了。

  隔天两人碰面,她开始学着做一个温柔乖顺的小女人,

  他说话,她微笑点头聆听;中午他提议吃牛排,她毫无异议地顺从;他开她玩笑,调侃她、戏弄她,她也尽量笑笑的,忍着不生气。下午何熙炜终于忍不住了!

  他面容担忧地摸摸她的额头,小心翼翼地问:「你不要紧吧?哪里不舒服?我送你去医院看看好不好?」

  哇咧!原来他以为她有病啊?

  「你才有病呢,需要看的是你的脑袋啦!」一把火再也忍不住,她痛快地宣泄出来。

  她努力挤出的温柔彻底破功,距离她发誓成为一个柔顺的小女人,还不到二十四小时。

  「对嘛!这才是我认识的你,你从一早就变得好奇怪,弄得我浑身不对劲,我才会以为你生病了啊。」见她「恢复正常」,何熙炜松了一口气。

  他就是喜欢牙尖嘴利、坦率无伪的贝晓阳,如果她像其他追他的女孩一样变得矫揉造作,说话轻声细语、脸上永远挂着浅浅微笑、温柔体贴得让人起鸡皮疙瘩,那他可能不会再喜欢她。

  贝晓阳那时终于知道,世界上有一种人叫做「贱骨头」,他们通常也会得一种怪病——贱骨头症候群。他们不喜欢别人对他太好,否则会浑身不自在,他们喜欢别人骂他、给他睑色、赏他白眼,惹别人生气、看别人快气炸的模样,他们就会有种莫名的快感。

  根本是一群变态嘛!贝晓阳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爱上这样的「变态」?

  有可能她心里一直是喜欢他的,甚至远在针锋相对的学生时代,她都不曾真正讨厌他。

  如果讨厌,就不会允许他接近她;即使肚子再饿,也不会吃他施舍的食物;无论再穷,也不可能担任他的中文家教;更不可能在毕业后进他家公司,成为他手下的员工,担任他的左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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