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不在乎她,前公公应该还没醒,而前婆婆去晨运还未回来,前小姑则因住校也不在家,看着她离开的人竟是破坏她幸福的第三者。
放下手,不管江欣艳在那么高的地方是否看得到她的笑容,她也笑着让自己放宽心。
看吧!没了老公,她还是笑得出来的。
宋绮恩往停着白色小march的巷口走去,拖着的两件行李就是她今后仅有的财产,但淡然的天性也只是让她苦苦的笑一下。天无绝人之路,她总会有活下去的方法。
一个湿湿的狗鼻子贴上她的小腿。
"大黑,不行喔!我不是要跟你玩的。"她停下脚步。大黑是时常在附近出没的流浪狗,黑得发亮的短毛、巨大的身躯,常让初次见到它的人都会吓了一大跳。她在经过观察后发现大黑其实只是体型跟那张大嘴吓人,它的性情其实温和得很,而且很死忠,因此她常趁家人睡着后拿着剩饭喂它,一段时间下来,大黑每次见到她都会跟在她身边当护卫。
吠声显出大黑的不依,狗爪子碰了碰她的鞋子。
"大黑,说真的,我也很舍不得你啊,但是我一定要离开,我已经不能再待在这里了。"她心急地往前继续走,因为怕被大黑耽搁走不了。
"汪汪……"大黑在她身后不停地叫。
走了走了,别回头,她狠着心脚步没慢过,她也知道大黑还在后头跟着。
"死狗!干嘛挡在路中间啊!没事冒出这么多流浪狗干嘛!妨碍市容还拉一堆屎让人踩,踹你一脚……瞪我啊!想咬我啊!"
她走到车子边才发觉大黑没有跟上,听到声音回头一看,她看到一个年轻男子和大黑对上,他晃动着右脚不停地往地面上摩擦要弄掉鞋底的狗黄金。
"流浪狗本来就该全面扑杀,废物留着干嘛!"起床气加上一脚踩上狗黄金,男子火大地蹲下捡起一块砖头往大黑砸去。
"大黑!"她惊呼一声。
大黑听到她的声音便往她飞奔而来。
"救人喔!狗要咬人喔……"男子以为大黑要攻击他,砖头一扔,汉堡奶茶也不要了,拔腿逃命去。
大黑没理会那个无聊人士的骚扰,冲到她脚边猛摇尾巴。
"神经病,到底是谁要攻击谁!"她拍拍大黑的脑门,叹口气道:"我看你也没办法待在这里了,先跟你说好,如果你要跟我走,就得跟我过苦日子喔!你同意的话就上车,不然就留下。"
她打开车子后座的门准备等个几分钟,没想到大黑像懂得她心意似的,车门才打开几秒钟,它便俐落地跳进车内乖乖坐好。
"看来你已经做好决定了,走吧!我带你去我们的新家。"她将行李放妥,然后坐进驾驶座,发动引擎。
在结束婚姻生活的这一天,她全身上下的财产就是两个行李、一辆小车、两百万的赡养费跟一只大黑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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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这样饶过他?"
"不然呢?拿了他两百万应该也够了。"宋绮恩端了一个碗公从厨房走出来。她的律师朋友董小晚正半躺半靠地赖在沙发上,那个样子实在很难让人想像得出她是个法律界的铁娘子。
"哪够啊!我是你的律师耶!才跟他要两百万的赡养费,我算没面子了。"她明明可以从简维新那里挤出更多钱,却被宋绮恩制止,董小晚光想就呕。
"我是当事人都不气了,你气什么?"她笑着坐在董小晚身边。
"气……让他们那么好过啊!要不是你要求,我一定可以把他们两个搞得身败名裂灰头上脸生不如死……"牙尖嘴利的董小晚骂起人来有如长江的水,过山又翻岭的。
"好了好了。"她笑着阻止,然后拿起桌上的竹签叉了一块海带送进董小晚嘴里。"帮我尝尝味道如何?"
董小晚露出满意的表情。
"好好吃喔!我不知道你还会做卤味。"董小晚不客气地自己用手捏了块猪大肠。"这个也好吃。"
"我们认识的时间又不长,很多事你哪会知道。"
缘份就是这么奇妙,自从她找上董小晚替她办离婚,离完婚,董小晚不但成为她的知心好友,知道她离婚后没有地方住,还热心地替她找到目前的住所──一栋三层楼的独门独院住宅,房租便宜又不收押金,那一大片庭园空地还可以让大黑活动。
董小晚在一旁吃得津津有味,她也拿起竹签叉了一片黑轮尝着味道。
好吃是好吃,就是少了一份滋味,令人会上瘾的滋味。
"绮恩,你说要做生意就是要卖卤味啊?"她听绮恩说过想要做生意的想法。
"总不能靠这两百万过一辈子吧?"她总要为将来打算,她二十七岁,二专毕业后做过两年会计,然后就嫁给简维新。她跟不上时代的变迁,做点小生意应该比较没问题。
董小晚拍拍桌子。"后悔了吧?叫你多敲他一些钱,你心软嘛!饿死的是你自己,你那个没良心的老公才不管你的死活,人家现在正抱着新欢恩恩爱爱地过日子呢!"
"我不想对他太过份。"她淡淡地说。
"过份的是他们吧!"董小晚还是搞不懂,怎么离开的是她这个大老婆呢?
"这味道不对……"她咬着竹签喃喃自语。
董小晚看着她好一会儿,她不经意深锁着眉头的动作是她尚未走出婚变的证据。
绮恩端庄秀丽、个性温和、善良贤淑,她不懂为什么简维新有了她还不知足。
"他念到硕士的脑子可能有一部份被书虫啃了。"最后,董小晚下了个结论。
"哪里有虫?我打扫得很乾净了才对。"她没听清楚董小晚自言自语说了些什么,左右瞧着四周。"这些家具都是屋主的,应该很乾净才对。"
董小晚甩甩扎成马尾的发。"没事啦,你听错了。对了,三楼你没挪做其它用途吧?"
"没啊,你不是交代说屋主有时会回来住吗?"当初小晚替她找到这栋房子时就跟她说过了,她可以全权使用一二楼的空间,但三楼的部份就属于屋主的势力范围。
"那就好。"
"屋主是什么样的人啊?他收这么一点房租不会吃亏吗?"她对屋主很好奇。
"你放心啦,屋主是我的世伯,他把公司交给下属,然后带老婆跑到瑞士度假,房子就留给他儿子。可那个儿子嫌这里像度假村一样冷清清的,自己在市中心买了间房子。不过他的公司就在附近,他有时候赶案子太累时就回这里睡上一晚;那家伙不缺钱,所以就便宜租给你啦。"董小晚没说这屋子是她硬要来的。
"那家伙……你都这样叫他啊?"是什么的家伙才会舍弃离公司近的家,宁愿花钱住闹区?"我不能也叫他'你这家伙'吧?"
"嗯!那家伙是个都市痞子,你这样叫他,他可能会翻脸。"董小晚顿了顿,又说:"他姓叶,叫叶继先,你看到他时可能会觉得很眼熟……"
"我看过他吗?"宋绮恩纳闷。小晚的说法有点奇怪。
"不是……反正你看到他时就知道了。"董小晚想了想,决定要在她伤口上撒盐。这个时候她怎么说得出口告诉她,叶痞子跟她前夫简维新的调调很相像?同样都是高大英挺的外表,又都是在一流大企业任职的社会菁英;两人唯一不同的是简维新已离了一次婚,而叶继先还流连花丛舍不得被婚姻绑死,至今二十有九还是个黄金单身汉。"说到那家伙,昨天把手机掉在我家,跟他约好中午午休时过来这里拿,现在连人影都不见,他忙,我也不闲啊,我还要赶回去跟客户开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