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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看见他的脸了。嗯!他有一张俊秀干净的脸孔,烧灼的目光并不能掩饰原本的清秀。或许是因为那头及肩发,再配上宽松的白麻服,黄瑾的脑海里居然浮现出“飘逸”两个字,他可是个大男孩呢!

  “我是里面的人。”他终于肯再发出清质的声音,却像被压伏在山谷底下。

  “啊?什么?”

  “我住在这儿。”他仔细地拂过刚才被人拉扯的痕迹,细碎的小动作即能明白,他总是刻意与人保持一段距离。

  “不可能啦!你又不是鬼魂!”黄瑾当然不相信他的话,她已经在这儿住了好几天,压根儿未曾见过眼前的陌生人。

  男子似乎并不打算再多作解释,只挺起略驼的背准备往他想去的地方。

  “我是很认真地提醒你——”黄瑾仍不放弃。

  对方回过头朝着黄瑾,不冷不热地丢下一句:“我也很认真。”说完便跨上石阶。

  黄瑾愣在那儿好一会儿,这人到底是谁?他说住在这里,是指“岚园”吗?

  回忆一页页地浮现在脑海,形成巨大的投影,一格一格放大再放大。

  大床、半掩的门,一张苍白的面孔……

  啊!光芒瞬间闪现出夹。是他!那张陌生瘦削的脸映在眼前。

  “就是你!”黄瑾爆炸性地脱口而出,引得男子回过头向她。

  没错!是这张清透得苍白的男子脸面。她几乎差一点忘记了他!

  年轻男子也未有回应,甚至连表情也不改变,仍是一脸无所求的模样,不是不在乎的轻率,就是淡淡的漠然。

  “就是你躲在门后看我!”她也随着大跨数步,想追上已经在石阶上段的他。哪晓得上天并不疼惜黄瑾大病初愈,竟然毫无预敬地令她绊在硬梆梆的石阶地上。

  系带的凉鞋急急挣出脚底,黄瑾跌坐至地。

  “唉哟!”她小声叫道,不仅左膝盖擦伤,连甩掉鞋子的脚趾亦出现血痕。

  这跤摔得果然不轻!

  一只提着她失落的凉鞋的手伸到她眼前。

  凉鞋上的带子已经惨遭毁坏的命运,孤伶伶地让那男子牵着不放。

  “都是你……”伤处疼得快要逼出黄瑾的泪,但她到不会在人前落泪。还是接下了那只可怜兮兮的破旧凉鞋。

  年轻男子的目光没有移开,仍看在黄瑾有些颓丧的脸上,却没有先前刻意的排拒。

  “都是你害的!你看——”她举起将要失宠的鞋,朝着他挥。

  “我背你上去。”他主动开口,说的却是一句足以吓倒黄瑾的话。

  “啊!什么?”她经常觉得自己耳背,这却非她耳朵出问题。

  “我送你回房间去啊!你又受伤又生病的。”。

  他倒真清楚她的底细嘛!不过事实摆在眼前,黄瑾真的已经筋疲力竭了。

  “不行!我根本不知道你是哪里来的小偷!”在她不确定他是何人之时,只能拿他当贼看。

  “我叫凌承少。”年轻人应该散发着青春才是,他却只有隐隐的淡然。

  “谁?”这不能怪她,凌承少是谁?总统吗?

  “你认识丁曲吧!我是小曲的舅舅。”说话的态度也只是无谓的,比授课的讲师还乏味。

  “喔!就是你!”黄瑾终于见到了承少,不!应是从未谋面的“舅少爷”。

  “总该相信我不会害你了吧!黄老师?”承少伸出瘦长的手。

  黄瑾瞅那双淡淡的眸子,的确是没有杀伤力的。

  “谁说!这不就是你害的!”她将断了带子的鞋摆上他手中,脸上闪闪过捉弄的笑意。

  素有洁癖的承少没有甩掉手上突增的物件,只是轻轻地抿着唇,也许.仰开始想念起笑的滋味了。因为眼前这个莽撞的女人?或是这只又破又旧的凉鞋呢?

  他怔怔地望住黄瑾的笑容。

  ☆☆☆

  黄瑾只想尽快入睡,她已经辗转难眠了两个小时。

  窗台上的铁风铃迎风轻响,清脆的撞声震得床上的人更睡不着。

  听说有狂风会来,难怪夜风像打人似地强烈!

  她走向落地窗,正准备挡住外界的侵袭,阳台上的一样东西却吸引着她走出去,一本不知名的书落在她与隔壁房间之中的地上,全被急雨打湿。

  爱书心切的黄瑾并未想到书的归属问题,只希望能暂时不让它吹风淋雨就好。没有多想,她便拾起被人遗落的书回到房间里去,掩上落地窗,回复先前的状况。

  那是一本有着精装硬皮的书,封面的纹饰不知是被雨水侵打,还是受人摧残,已经显出脱落的迹象。于是黄瑾拎着这本书到书桌上,伸手去取一旁的吹风机。她是不能让东西被任意毁损丢弃的。

  吹风机强劲的吵杂声阻去了窗外的风风雨雨。

  吃晚饭时,仍是只有她及丁曲两个人同桌共餐。凌承少那个舅少爷,听祥妈说他一一叫句锁在房间里过日子,是不会下楼吃饭的。至于丁寒星呢!打了电话回来报告过了,根本不必算那一份。

  可是,今晚是刮风夜耶!怎么快半夜了还没回来?

  黄瑾的视线移回湿淋的书本上。算了!何必替他穷担心嘛?自己不过只是受雇的教师。

  咦?捡到的竞然不是什么书,而是一本涂写得密密麻麻的日记!

  她几乎立刻合上日记簿。没办法,道德感作祟,既然东西是在这捡到的,肯定是丁家的人所拥有,她现在可是寄人篱下,又怎能随意打探别人的隐私呢?

  但……总不能放任潮湿发霉吧?

  最后,黄瑾终于决定一改初衷,把那本日记薄放在吹风机下继续弄干。

  书页上的左下角,娟秀地写着“凌晓岚”三个字。以下的每一页,全因为浸了水而沽黏在一起,纸上的字迹也渲染开来。写日记的人一定是个心思细腻的女子,因为所有的内文全都是以钢笔书写。

  深蓝的墨汁染在整片纸张里,黄瑾的眼前一片晕眩,天啊!已成渐层的蓝不断重叠在眼里。

  ☆☆☆

  五月二十七日 天气晴

  夏天真的来了,因为我好像闻到很浓的海水味。

  毕业以后,整天待在家里,想找工作,想自己出一份力照顾自己。可是寒星不许。

  当然,他绝不会严苛待克,只会说怕我在外面吃到苦头,他舍不得我吃苦。

  我知道寒星是待我最好的人。

  五月二十九日 天气雨

  今年的第一个刮风居然提早来临.

  吃完祥妈煮的酸辣面之后,我跟寒星约好在阳台。

  迎接刮风来袭。在我们共同的阳台上,寻阳是最好的视野。

  风一阵又一阵忽大忽小地吹,头发全给吹乱了,飘到寒星的脸上,他只是笑笑地抱住我。

  突然,有闪电从我们眼前划过,寒星附在我耳畔说:

  “记住眼前的这一刻,因为它们记录着我对你天雷地火似的爱。”

  其实,我也爱寒星,从我跟小弟住进丁家的那天开始,一直到现在。

  五月三十一日 天气晴

  刮风结束以后,我们仍是相爱。

  我肯定不会忘记今天,因为今天,我终于答应了寒星的求婚。

  今天是我在丁家的第六年从识寒星也已经六年了;他说,我肯定是他最美的六月新娘。

  我想我会永远幸福下去的吧!还有谁能比寒星更爱我、更宠我呢?

  六月七日 天气阴

  原来寒星早在半年前就已经请设计师为我设计婚纱了,今天总算见到从巴黎运回来的礼服。

  寒星总为我打理好一切,可能是我已经习惯于接受寒星的照顾了吧!那么,我或许并非出于爱情而嫁给他罗?我可能是习惯了他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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