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问题是,那位朋友本身的爱情也可能正危危乎,她与男朋友感情不稳,她也有转换男朋友的需要。如果她把认识的男人介绍开去,她自己有需要时怎么办?女人与女人之间,互相爱护又互相避忌。感情再好,也会有自私的时候。那么,哪一种女性朋友是最好的媒人?当然就是本身拥有丰足爱情的女人。
她已婚又或是有稳定男朋友,过着极之幸福的爱情生活。也只有这种女人,才心甘情愿与其他女人分享幸福。本身有老公的女人,会希望好姊妹也有老公,如此这般,这两个女人才会有生活上、感情上的共通点和认同感。
知道吗?女人也会认为,爱情就如事业,要靠自己的实力。就算好姊妹也没义务为别人介绍男朋友。男人这回事,有本事就自己找个回家吧!
女人的朋友圈中,最好有些已婚又或是爱情幸福的同性好友,这些女性朋友,有助提升单身女人的异性缘。
当我们透过一些爱情不如意的女人手上得到某个男人之后,这名“媒人”定必会半生酸溜溜,她根本不打算亦不甘心当上媒人。以后,这个可怜媒人就会想,要是那个男人不被姊妹骗了去,说不定会是自己得到美满的爱情……
反应过敏的结果
电影《标杀令(二)》中有一幕很好笑。奥玛花曼质问阿标为何要置她于死地,阿标就如一般做错事的男人那样,带点犹豫和尴尬地说出答案:“我只是Overreacted,反应过敏。”
奥玛花曼的表情非常好笑,她把头向前伸,完全不可置信地反问:“只因为反应过敏?”
全戏院的人都在笑。原来,一出上下集的仇杀故事,来自一个醋意男人的反应过敏。
但是,这种原因似乎又有成立的理由,因为反应过敏使世界大乱的人一定存在。而一个反应过敏的恋爱对象,亦同时候是个坏对象。
你只要扁一扁嘴,他就以为你不满意他;你望了望路过的貌美人士,他立刻觉得你想出轨;你与异性讲多两句,他已经火遮眼;你多嘴赞一赞某个明星,他就认为你别有暗示;你要加班,他一口咬定你要变心。
总之,他反应过敏,半点安全感都无。
我就宁愿要个迟钝一点的爱人,我说什么他信什么,他不会瞎猜我的企图,不会胡乱质疑我。他信任我、给我自由。他傻呼呼地觉得,只要他不变心,我也自然肯与他白头偕老。
信我,迟钝一定比过敏为好。一名反应过敏的人会搞到伴侣神经衰弱,他脱线,却要令别人陪他一同脱线。
6
你啱我用
我有一只又霉又旧的隔热手套,用了多年仍然继续用。朋友看到便说:“好心啦!买过只新啦!”
我不算怪家,亦无恋旧物狂,只是,这只隔热手套实在太好用,够厚、安全,于是无法找到替代品。所以,“啱用”、“合用”、“好用”,统统都是生存的本钱。找对了,就留它飞来。
人都一样。留得在身边的,都是最适合的人。爱人、朋友、工作伙伴,最后都只会剩下真正“啱”的人。其余不妥当的,与自己格格不入的,自然会被淘汰。
以这理论推断,所有正沐浴在爱河中的人都不须害怕,皆因,如果你是啱用的那个,你的伴侣才个肯放弃你。你这么Good
Fit他也弃掉?简直就是自讨苦吃。因此,所有被爱人抛弃的人,都不会是啱用的人。既然不合适,真是早走早着。你问一个人为何与爱人分手,他可能会简单地回答:“唔啱罗!”这就是最具理由的答案。
我们会不断不断丢弃不合用的东西和身边的人,这与残忍无关。说到尾,人是为自己而活的。所有爱情如意的人都会这样说:“他真是很啱我!”就因为一个“啱”字,身边伴侣就算变老爱丑了,也不会放弃他。
能够长相厮守的人,都是靠“啱用”去维系。我们大家啱对方用,就完美了。
八卦恋情
女人问塔罗牌有关爱情的问题,结果是真命天子已出现了,只不过女人不喜欢。
女人瞪大眼,愕然到不得了。天呀!真命大子不是要两情相悦的吗?一个自己完全看不上眼的男人,怎会是长相厮守的伴?
我很八卦,常常求神问卜,而结果往往充满幽默感。“某年某月出现的那段恋情堪称珍贵。”但某年某月,我乌蝇也没识到只!
“这个男人,已是命中注定最好的一个!”但我看见他后面就憎到他前面,签语认为最好,我却觉得是史无前例最差!
我爱八卦,但个性硬颈,很多时也不依大师意见。爱情中的所谓好坏,其实只有我自己一个人最清楚。大师所说的好男人,往往就是那些纯品但与我不协调的人;而所谓的坏恋情,却又叫我精神爽利天天刺激,结果是获益良多增添灵感。
只要不是桃花劫,其实什么恋情也可以一试。我的信念是:失恋,是不会死人的;但失业,就一定塌楼。
如果大师所说的真命天子是一个你看见就呕血的人,那么,你只有两个选择:(一)天天呕血;(二)准备单身。
但我还是会继续求神问卜。为什么?因为我最爱八卦自己的恋情。我就是我自己的狗仔队。
怪物都要条件好
报上说,罗马尼亚会发展吸血疆尸主题公园,并命名为德古拉公园计画,以耳热能详的德古拉伯爵为主角。
喜欢异色的人会很兴奋,我亦盼望能到此公园一游,嘻嘻,最好好给我遇上真正的吸血疆尸……
大家有没有发觉,很多人爱上吸血疆尸,但无人会特别迷恋中国疆尸、人狼、丧尸、科学怪人、象人……怪物类之中,只有吸血疆尸令人恋恋不舍,就算怕恐怖的人,也会暗暗对吸血疆尸衍生几分好感。
原因?吸血疆尸一向的形象甚有男主角Feel,不是吗?他富有、本身为贵族、有魅力。另外,也常被描述为痴情、哀伤、脆弱、无奈……以上种种特质,足以令女人舍身变成了疆尸相陪。
当女人遇上人狼,女人不会希望变成另一只人狼以便双宿双栖;当女人遇上丧尸,女人也只会鸡咕脚走。不是因为这些怪物更恐怖,原因只是他们条件不够好!
是不是很感慨?就连做怪物都要条件好。如果吸血疆尸貌似象人、动作如中国疆尸,兼且似丧尸群居山野的话,吸血疆尸就不会有Fans。
况且,只有吸血疆尸最性感,完美地,他什么都有之余,又被描绘得充满性魅力。是这样的男人,女人争住舍身相许。
快乐地回报我的爱
我很喜欢猫,其中一个原因是,猫也喜欢我。
当我爱你,你又快乐地回报我的爱时,我怎能不爱死你?
朋友不喜欢猫,她养过一头自来猫。有一次她因为失恋,坐在梳化的一端崩溃嚎哭了数小时,她的猫却伏在梳化的另一断以烦厌鄙视的目光瞄向她,分明在怪责她的哭声扰猫清梦。
爱意一定要有交换才会长存。
我曾经犯了一个错误。与一名大人物见面时,为了表现出我的与众不同,我就不放他在眼内。当我以为我会留给他一个特别的印象时,他却以后也不想再见到我。我的冷漠伤害了他。
所以,就算是天之骄子,也喜欢遇上表露喜欢他的人,无人会抗拒爱意,只会抗拒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