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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你这样的男孩带着爱默生的‘论文集’做什么?”

  “我是他的信徒。”

  他的唇角轻扯。“你有钱吗?”

  她重新绑好包裹。“我当然有。你认为我会愚蠢得身无分文地来到个陌生的城市吗?”

  “多少钱?”

  “十元。”她挑衅地道。

  “那无法让你在纽约过太久。”

  如果他知道她事实上只有三元二十八分,他就会更挑剔了。“我说过我在找工作。”

  “你是说过。”

  如果他没有这么高大就好了。她痛恨自己又后退了一步。“我该走了。”

  “你知道入侵私人产业是违法的,或许我该将你交给警方。”

  凯琳不喜欢被逼到角落。她抬起下颚。“随便你,我没有做错事。”

  他双臂抱胸。“你是从哪里来的,小伙子?”

  “密西根。”

  他爆出大笑,她立刻明白了自己的错误。“看来是被你逮到了,事实上我是来自阿拉巴马州,但战争刚结束,我不想大肆宣扬自己的出身。”

  “那么你最好紧闭嘴巴,”他格格地轻笑。“你这么小带着枪好吗?”

  “才不。我知道怎么用它。”

  “我敢说是。”他审视着她。“你为什么离开家?”

  “找不到工作。”

  “你的双亲呢?”

  凯琳覆述了告诉过小贩的说法。他想了好一会儿,她也竭力不要退缩。

  “我的马厩小厮上星期辞职了,你想为我工作吗?”

  “为你?”她虚弱无力地道。

  “没错。曼克是你的上司,他没有你的白皮肤,而如果那冒犯了你的南方骄傲,你最好现在就告诉我,以免浪费时间,”瞧她没有回答,他继续道:“你可以睡在马厩里,在厨房用三餐,薪水是每星期三元。”

  她用靴跟踢着泥土,心念电转。今晚她学到了一件事──杀死白肯恩并不容易,特别是他已看到了她的脸。在他的马厩工作将可以让她有机会接近他……

  “成交了!北佬,你雇到一个马厩小厮了!”

  她的房间就在马厩的上方,闻起来是清新的马匹、皮革和尘土的味道。它有张小床、旧的摇椅、褪色的小地毯和洗脸盆。最重要的是,它拥有扇面对宅邸后方的窗子,方便她观察白肯恩的动静。

  她一直等到白肯恩进屋后,才踢掉靴子上床。虽然下午在马厩打过盹,她仍然疲惫不堪,但她没有睡着,反而回想起往事。如果在她八岁那一年,她父亲没有到查理斯敦,并且再婚的话,她的生命又会变得怎样?

  韦嘉瑞见到白萝丝的第一眼就被迷住了,即使这名金发美女比他年长。萝丝一开始就表明了她无法忍受孩子。嘉瑞带她回到“日升之光”后,她就以新婚夫妻需要隐私为借口,将八岁的凯琳打发到奴隶区附近的小屋去住。

  从那之后,凯琳就被逐出自己的家园。如果她忘记自己的地位,重返宅邸被萝丝遇到,就会招来狠狠的一巴掌。凯琳唯一能够逗留的地方是厨房,因为萝丝从来不去那里。连凯琳零星受的教育都是在小屋里由邻居义务帮忙。

  韦嘉瑞一向不是个慈爱的父亲,而他似乎也没注意到他的独生女受到的照顾连他的奴隶小孩都不如。他的心里、眼里只有他美丽性感的妻子。

  邻居对他的行径深不以为然。那个孩子快变成野人了!韦嘉瑞怎么会放任他的女儿变成这副样子!

  韦萝丝从不加入当地的社交圈,也毫不在意他们暗示凯琳需要家庭教师、或是合适的女性穿著。最后那些太太主动带来了她们女儿不穿的旧衣服,并试图教导凯琳女性合适的礼仪。但凯琳不甩她们那一套,径自将旧洋装换成男孩的长裤和衬衫。到了十岁时,她已擅长打猎、骑马,骂起脏话流利无比,甚至学会了抽雪茄。

  偶尔在寂寞袭来的夜里,她会提醒自己这样的生活让她享有了一般女子所没有的自由,特别是对喜好冒险的她。她可以随心所欲地爬树、骑马、打猎。她会在她的继母起床之前溜进图书室,搬一堆书回小屋看,没有人会管她该读或不该读什么书。当她不小心受伤时,她就到厨房找莎妮包扎伤口。

  但战争改变了一切。在她十四岁生日前一个月,内战爆发了。韦嘉瑞将农场交给萝丝,加入了南军。然而萝丝从不在十一点以前起床,而且痛恨走到屋外,“日升之光”缺乏管理,日益颓败。凯琳曾试图代替父亲,但战争已终结了南方的棉花市场,而且她年纪太小,根本无法撑起农场的重担。

  奴隶陆续逃走。韦嘉瑞在西罗战死,在遗嘱里将“日升之光”留给萝丝,令凯琳痛心不已。虽然她的祖母在数年前留给了她一大笔信托基金,但那对她根本毫无意义。

  不久后北军南下,一路烧杀破坏。幸运地,一名年轻的北军军官看上了萝丝,萝丝也顺理成章邀他上床,宅邸因此被保存了下来,但外围的建筑物都被焚毁。随后李将军投降,不久萝丝也死于一场流行性感冒。

  凯琳失去了一切──她的父亲、她的童年和旧日的生活方式。唯一留下的只有土地,以及“日升之光”。对她来说,它是最重要的,而且她会不择手段夺回它。

  怀着这份决心,凯琳终于睡着了。

  马厩里养了四匹马;两匹拉车,两匹供主人骑乘打猎。次日清晨,凯琳的紧张消失了些。大黑马以颈项磨蹭着她,像是要给予她安慰。她只需耐心等待下手的时机。白肯恩虽然危险,但她占了优势。她了解她的敌人。

  “它叫‘阿波罗’。”

  “什么?”她转过头。

  一名深褐色肌肤、有着大眼睛的年轻人站在马厩门口。他大约二十岁出头,身材高壮,脚边眼着只黑白花纹的杂种狗。

  “这匹马叫做‘阿波罗’,是中校最喜欢的马匹之一。”

  “是吗?”凯琳只道。

  花狗跑到她的脚边,好奇地嗅着她。年轻黑人则是挑剔地打量着她。“我是欧曼克,中校说昨晚他逮到你偷溜出马厩后雇用了你。”

  “我不是要偷溜离开──不算是。中校只是本性多疑。”她低头打量着狗。“这是你的狗?”

  “是的,我叫它‘梅林’。”

  “似乎是不怎么有用的狗。”

  年轻黑人气愤地抿起唇。“你为什么这样说,小伙子?你根本不认识我的狗。”

  “昨天我在那边睡了一整个下午。如果‘梅林’很行的话,它早该发现我了。”凯琳俯身,漫不经意地搔着狗儿的耳后。

  “‘梅林’昨天下午不在这里,它和我在一起。”

  “噢,或许是我的偏见吧。北佬杀死了我的狗‘富吉’──我所拥过最好的狗。我至今仍在哀悼它。”

  曼克的神情软化了些。“你叫什么名字?”

  她顿了一下,决定用本名比较好。她瞧见曼克的后方有罐方氏皮革油。“凯林──方凯林。”

  “奇怪的名字──很像女孩的名字。”

  “林是双木林。”

  曼克点点头,接受她的解释,很快地说明了她的工作性质。接着他们进到厨房用早餐,他向她介绍管家辛爱莉。

  辛太太头发微白,主观极强。她是前任屋主的管家兼厨子,擅长烹饪,并且极重视清洁。一看到凯琳,她立刻大惊小怪地喊道:“这个男孩太骯脏了!任何文明人都无法忍受和他一起用餐。”

  “我同意。”曼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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