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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他坐在镜子面前,看着镜中的那个男人。

  很熟悉的一张脸,又仿佛很陌生。熟悉的是这张脸上的五官,陌生的是脸上的神情。这种有些颓废抑郁的神情,怎么可能出现在这张脸上?镜旁到处都贴满了他的海报,铺天盖地,仿佛要将他的人都淹没在其中。

  “梅森!要开始了!”有人在远处高喊。

  他顺手拿起镜旁的吉他,高挑精瘦的身材跃然于镜中。走出几步,他又回过头看向镜中的人——容光焕发的脸,激情洋溢,对,这才应该是他本来的面目。

  他昂起头,大步走出化妆问。

  外面虽然已是黑夜,但这一夜是属于他的。上千个灯泡将体育馆映照得如白昼,数万歌迷的欢呼叫喊声不亚于一场排山倒海的海啸。

  他站在舞台上方的升降台上,深深吸了一口气,闭上眼,静候着那一刻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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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青莲平生最不喜欢的就是流行乐,所以让自己深陷于一场摇滚演唱会中,真的非她所愿。若非室友安妮刚刚失恋,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哀泣自己命苦,死拖活拉的非让她陪她看演唱会散心,青莲也不会到这里来。

  本以为会是一场古典演唱会,怎么也没想到竟是摇滚乐。当年孪生姐姐苏青荷听摇滚乐,听得如痴如醉的时候,她曾经抛给她不少白眼,甩给她不少冷嘲热讽,若是现在被姐姐看见,她可真是丢人丢大了。

  进场前,青莲本想说服安妮干脆退掉票算了,因为她实在没兴趣,毕竟这可是一千英镑一张的头等票啊。但安妮狠狠瞪了她一眼,让她立刻放弃了这个念头。算了,失恋的人最人,和他们还是不要讲道理得好。

  八点的演唱会,苏青莲和安妮是七点四十分进场,场内早已座无虚席,她们可是费了很大力气才挤到自己的座位旁。

  青莲回头看看四周,叹口气:“就是贝多芬转世,大概也不会有这么多人来看演唱会。”

  “别说你的什么贝多芬了,他的骨头都成灰了,现在是梅森的时代。”安妮兴奋地抱着一大捧鲜花,在座位旁的狭小通道蹦来蹦去。

  “梅森!梅森!”梅森·琼斯,苏青莲今天听这个名字,已经听得耳朵都要长茧了。

  她不想和安妮解释,即使这个梅森的Fans再疯狂,他也依然比不上贝多芬对整个音乐史的贡献,即使这个梅森再有才华,他依然写不出像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那种震撼人心的传世之作,即使这个梅森再帅,也不会帅过一头乱发的贝多芬在她心中的地位。她不想解释,她真的不想解释啊……

  “苏,不要坐着,演出就快开始了,坐着就什么都看不到了,你一定要站起来像我这样跳舞!”

  “苏,不要喝你这瓶什么垃圾饮料,梅森是为百事代言的,在这种场合,你应该喝百事可乐。场边就有卖,一会儿我带你去买。”

  “苏,你的法语没问题吧?你知道吗?咱们梅森是语言天才,他会说四国语言,一会儿你可以听到他唱法文歌。我的法语不好,如果他用法语说话,你一定要告诉我他说什么啊!”

  “苏……”

  安妮轰炸似的絮絮叨叨让苏青莲的脑子都快炸开了。早知道要受这种罪,还不如躺在公寓里的大床上看电视。

  “安妮,看演唱会一定要这么兴奋吗?我怕我坚持不到开场了。”青莲准备开溜,却被安妮一把拉回来。

  “不行!你说好今天要陪我,就不能跑掉!摇滚乐有什么不好?你不是对非洲音乐感兴趣吗?摇滚乐中有很多元素都和非洲音乐有关。”安妮使出最后一招——口水满天飞,终于让青莲打消了最后一丝逃跑的念头。

  “好吧,我就舍命陪君子,但下不为例。”苏青莲忍不住说了句中文。

  “苏,不要说中文,你明知我听不懂的!”安妮提出抗议。

  青莲笑着耸耸肩,从小到大她养成一种习惯,当觉得自己没办法和人沟通时,就说对方听不懂的语言。

  当年和父母闹意见时她就说法语,老爸老妈只能干瞪眼,一句也听不懂;和姐姐苏青荷吵架也是用这招,让苏青荷气得跳脚大骂,到了国外,几次打工和老板吵翻,她都用流利的中文,将所有自己能想到咒骂老板的话,当着他的面,面带微笑说一遍,然后再扬长离开。

  这种感觉真是痛快。

  虽然是孪生姐妹,但苏青荷就不能理解她。不明白她为什么放着偌大的家业不管,非要跑到千里之外去过“野人活”,不明白她为什么放着好好的艺术家不当,非要做个打工小妹。其实道理很简单,就为了一个词——自由。

  苏青莲骨子里那种对自由的渴望,是她自己都没办法控制的。比如这几个月,本来按计划应该和美国爱乐乐团合作,开她的钢琴独奏会,准备借此登上欧洲古典音乐的主流舞台,但是她偏偏想念起英国多雾的天气,于是她放着条件优渥的合约不签,打包好行李就直奔英国而来,一待就是三个月。

  唉,不过最近也有些待烦了,或许她应该去巴西走走。听说南美这个季节的天气最好,说不定还能碰到几个南美的帅哥。

  苏青莲百无聊赖地想着,四周的灯光已在不知不觉中缓缓暗下来。场内观众的欢呼声越来越高,显然是在等待主角的出场。

  骤然,惊天动地的一声巨响后,舞台上烟火齐放,苏青莲吓了一跳,以为出了什么事故。但等到她定睛细看,台上已经多了一个人。

  本就高挑的身材从下往上看更显修长,那张脸用一张面具遮掩了多半,露出光润的下巴和薄而精致的嘴唇。及肩的黑发微卷披散,一袭清凉的白衬衫显得他益发潇洒,紧身黑色皮裤将那双长腿包裹得性感诱人。

  苏青莲的目光差点就定在那人身上动不了了,她的眼角扫向身边的安妮——安妮早已经目不转睛地,将全部注意力都投向舞台上的那个人。

  “祸水。”苏青莲苦笑着用中文评价,但也忍不住将视线又放回台上。

  会被吸引不仅仅因为他是这场演唱会的主角,也不仅仅因为台上所有的灯光,和台下所有人的目光都众焦在他身上,而是因为他本身的气质太过出众,令人震服。

  苏青莲就喜欢有气质的人。她一向认为,一个人可以长得不美,但一定要有气质,而若既有相貌,又有气质,那这种人就真是老天的宠儿了。因为气质的培养是多方面促成的,从出身到学识,到个人经历和成长过程等等。

  眼前这个人,叫梅森·琼斯的这个人,只怕上帝对他是太过宠爱了。

  “You——makeme xhinc……”

  一句简短的清唱完全出乎苏青莲的意料之外。她没有想到他会有一副如此超级男中音的嗓子,比丝绸还要光滑圆润的音色,一开口的“You”徐徐而来,低回婉转。不知道是因为他的嗓子太棒,还是体育馆的音效太好,“绕梁三日,余音不绝”这八个字倏然就飞进了苏青莲的脑子里。

  不过不等她慢慢咀嚼这其中的滋味,轰然的音乐齐鸣就震得她耳根子发麻。

  演出真正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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