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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什么?该不会是血吧?

  下身会出现血迹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那些血是自己的,另一种则是与他交欢之人的。

  他那话儿完全没有受伤疼痛的感觉,所以前者的答案是不可能的,那么就是另外那一种可能喽!

  他可以算是幸运吧?因为,替他解毒的那个人是处子!

  是什么样的姑娘家竟肯牺牲自己的清白救他呢?她会是人尽可夫的女子吗?不!她若是人尽可夫那么就不会是处子了。

  倘若不是,那她为什么愿意救他呢?又为什么没有留下来要他负责呢?

  心中的疑团像雪球般越滚越大,大到他已经想不透,无法去猜测那名姑娘的心思。

  “哈啾!”他又打了个喷嚏。

  算了!既然对方不要他负责,他也乐得轻松;而且……至少他现在可以确定,替他解毒的人绝对不会是唐奕欢。

  他曾经迷恋过唐奕欢一阵子,也曾和她欢度几夜春宵,所以他非常确定她早就不是处子了。

  穿妥衣服之后,他眼尖地看见脚边有个绣着展翅银凤的荷包。

  “这是什么?”

  好奇心驱使他将荷包拾起,并且打了开来。

  他拿出里头的东西,赫然发现竟是一根玉簪子。

  “这是女人家的东西,难不成是救我的人留下来的?”

  簪子一般都会簪在发髻上,所以他捡到的应该是由头上不小心遗落的,不该是特意用荷包装起来的。

  “也许……真的是她留给我的。”

  故意留下这根簪子,是想当做信物,要他去寻她、对她负责吗?

  他知道自己也许会去找她,但绝不可能对她负责;因为,就连他的红粉知己都不可能成为他的妻,遑论是一点印象也没有的她。

  史昱束将钗头玉风装回荷包,塞进怀中。

  这是恩人的东西,他不能无情无义地丢弃。

  看了看四周,他在地上、树上做下记号,然后寻找离开这片树林的路。

  进了城,来来往往的人群令史昱束的头垂得很低。生怕会被唐奕欢撞见。

  以她狠心加不死心的个性来判断,她现下一定四处寻找他,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他才刚由鬼门关前逃回来,可不想再至地府一游。

  ”爷� �

  即使史昱束非常低调,还是有人一眼就认出他来了。

  熟悉的声音令史昱束回头,瞧见唤住他的人是他的家仆谢勤,他立即拉住谢勤的手,将他拖进暗巷。

  “爷,我找了你好久,原以为你出事了,谢天谢地!你没事就好。”

  “你呢?你还好吧?”史昱束担心谢勤也中了唐奕欢的毒。

  “我没事,只是……”谢勤红着一张脸,难为情地支支吾吾。

  “只是什么?”

  谢勤搔了搔头,小声地道:“我昨天和车夫一路寻找爷,可一直找不到,只好先进城;可不知怎么地,全身突然热得发烫,就……就和车夫一起到妓院,然后,我们就……”他羞得不知该怎么说下去。

  史昱束想也知道谢勤想说些什么,他了然于心。

  谢勤是个憨厚的老实人,就因为他既忠心又没心眼,所以他才会一直让他跟随在自己身边。

  原以为谢勤跟在自己身边这么久,在耳濡目染下应该会有所改变,可他就是一直保持童子之身,没有学到他这个风流主子的习性,贪恋女人的身体。

  谢勤今日能破了他的童子之身,说来自己还真的要大大地感谢唐奕欢一番,她总算做对了一件事。

  “你在城里有没有见到唐奕欢?”知道谢勤脸皮薄,史昱束转移话题。

  “没有!在爷跳下马车后,她便迫着爷离开,我也没再见着她了。”

  虽然谢勤没有看见唐奕欢,但这并不表示她不会监视着老实的谢勤,因为谢勤就算是拼了命,也会找出他这个主子。

  史昱束不断地思索着;他该怎么做才能摆脱唐奕欢这个大麻烦?

  “爷,我现在住在‘升平客栈’,你先跟我回客栈休息吧!”

  “不!我不能跟你回去。”

  虽然不确定唐奕欢是否正在客栈守株待兔,但是,他不能冒一丁点的风险去自投罗网。

  “爷,你不跟我回客栈,那你要去哪里啊?”

  他能去的地方多的很!青楼妓院,甚至是寂寞寡妇的香闺,只要他愿意,对方一定会敞开大门欢迎他。

  “谢勤,你这几天就在城里、城外假装寻找我,十天之后,你就当做找不到我,自己先回杭州去。”

  “不行!”听了主子的话,谢勤想也不想地立即出声反对。“爷到哪里,我就跟到哪里,我绝对不会先回杭州。”

  这个大笨蛋!史昱束气他的不知变通。

  “你是想现在抬着我的尸体回杭州,还是你先回去,让我暂时避避风头,过一阵子再平平安安地回家?”

  “事情有这么严重吗?”谢勤觉得史昱束说得太恐怖了。

  “唐奕欢得不到我,一定会毁了我,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她绝对不会放过我的。”

  谢勤明白史昱束的顾虑,但是,让主子一个人在外头,他不放心啊!

  “放心!我这么大个人,不会有事的。”

  史昱束说得轻松,为的是让谢勤放心。

  不过,说实在的,只要唐奕欢没找到他,他就真的会平平安安,一点事也没有。

  唉!早知道她是这么恐怖的蛇蝎美人,即使她美若天仙,他也会自动自发地离她远一点。史昱束再一次懊悔自己的识人不清。

  “爷,我就照着你的话做,不过……你一定要捎信回家报平安。”

  “好!”他就先答应谢勤的要求,届时他写或不写,就看他当时的心情了。

  “爷,你现在要去哪里?”

  “还不知道!”若是先告诉谢勤他的栖身之处,恐怕他会三餐外加消夜地跑去探望他。“不过,我知道你住在升平客栈,若是有需要的话,我会去找你。”

  既然主子都这么说了,谢勤也不好再坚持。

  “你先走吧!”避免谢勤会偷偷地跟着他,史昱束要他先走。

  “是!”谢勤无奈地离去。

  见他走远了,史昱束才朝反方向走去。

  要去哪里?他暂时还没有主意……

  夜已深,但躺在床上的人儿却辗转难眠。

  连银钗不时地翻身,怎么睡也睡不着。

  自从她在树林里救了那个男人之后,每当她一合上眼,那个男人的身影就会浮上她的脑海,令她想起两人在树林里的缠绵,不由得感到一阵脸红心跳。

  她原以为只是为了救人一命,她应该对那次的交欢毫无感觉才是;但是,事实却不是这样,他的身影时时刻刻都会跑进她的脑海。

  该忘记、想忘记的人、事、物,却偏偏怎么也忘不了。

  是她太思念他了吗?还是,每个女人都会忘不了一生中的第一个男人?

  她推翻了第一个猜测,因为他对她而言算是陌生人,世上没有一个人会为一个陌生人害相思。

  也许,因为他是她第一个男人,所以她才会动不动就想起他。

  既然睡不着,连银钗索性起身,不再逼自己入睡。

  她穿上黄色的绣花鞋、披上嫩绿色的斗蓬,走到窗边透透气。

  他现在好吗?她担心他的安危,怕他醒来之后又会遇上危险;毕竟,她无法得知对他下毒的人是否仍不死心地在寻找他。

  “唉!”连银钗不自觉地发出轻叹。

  不过是个陌生人罢了,她竟然反常地担心着他的安危。

  这不寻常的担忧是大夫担心病人的安危,还是她对那个男人的挂念?

  应该是担心病人的安危吧!连银钗很想说服自己,但心底却响起另一种声音反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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