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言情小说手机站 > 两千XX年男人事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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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页

 

  她愣着,他脸庞忽然凑向她,头像南瓜一样,嘴巴咧得很大,笑得很开心。他愈凑愈近,嘴巴愈咧愈大,头也愈来愈大……

  欢迎妳来参加我们的婚礼……

  欢迎啊,欢迎……

  「啊!」

  谢海媚惊叫出声,猛然睁开眼坐起来。

  棉背心湿湿的,惊出了一身汗。

  惊魂仍然不定。

  她看看时间,才凌晨四点多。

  吁口气,往后一仰,手脚张开,呈大字型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

  「魔镜、魔镜,谁是天下最漂亮的人?」嘴巴喃喃的。

  「我妩媚我性感我风情万种……」又喃喃,低得几乎不成声。

  忽然骨碌爬起来,三两下剥掉身上的棉背心,换上一件黑色的低胸无袖贴身短洋装,又从柜子捞出一整套的化妆品,对着镜子妆抹起来。

  慵懒的眉眼,挺翘的鼻子,嘴唇饱满肥翘——镜中那个女人色香味俱全,散发一撩,撩出勾人风情。

  对着镜子搔首弄姿起来。

  「魔镜、魔镜,谁是天下最漂亮的人?」她对着镜子勾勾眼。

  「魔镜、魔镜,谁是天下最性感的人?」浓翘的睫毛眨了一眨。

  「魔镜、魔镜,谁是天下最妩媚的人?」

  肥红的厚唇嘟了嘟,伸出食指,指甲涂得鲜红,软骨似的轻摆在翘唇上头。

  「当然是妳了!」

  她比个妖冶手势,手掩着口,噗哧笑一声。

  边笑还边搔首弄姿,又掩口做娇笑的样子。

  然后,就那么定住,笑脸忽地一僵,垮了下来。

  「神经病!」她瞪着镜子。

  举起手背用力擦掉鲜泽泽的口红,又发狠的用两只手在脸上刮擦一通,心狠手辣,又歇斯底里。

  她低头看看自己的手,忍不住叹口气。在镜子前呆了半天,然后才进俗室把睑上的妆洗掉。

  重新躺回床上,盯着天花板数羊。

  专家说,失眠的话,数羊是最糟糕的,更加睡不着。

  世界上平均有多少人晚上睡不着觉在数羊的?

  大哉问。

  「一切统计数字都值得怀疑。」专家又这么说。

  统计再精准,总有误差存在,一差个百分之零点几,看起来没什么。放大来了,就从台湾头差到台湾尾了。

  这样的精算——

  想想,男人的爱何尝不是一样?

  所以男人的心、男人的爱和份量都值得怀疑。

  所以,唯有,爱情与金钱让人气急败坏。

  语无伦次——睡眠不足,连想东想西脑袋都会打结。

  谢海媚翻个身,放弃再数羊。

  好好没事,她已经忘得快差不多了,偏偏作了这个梦,害得她失眠症状更加恶化严重。

  曾经,她也是很纯情的。当然,现在也是。纯情的人都比较蠢,比较死心眼,也就比较容易闷骚。

  说起来也不是什么丢脸的事,这世上其实天天都在发生,不过就她喜欢人家,但人家有女朋友,也不喜欢她,然后那个人家要结婚了,当面送喜帖给她而已。

  就是那样。简单得不能再简单。

  但因为那时候她还算很纯情,脑袋也比较简单,就觉得心好像快要破掉,天好像快要塌下来,世界末日已经到了一样。

  然后,把自己想成漫画里悲剧的美少女,哀恸神伤,对镜空叹,三两天吃不下饭,最后还来一手远走他乡,自我放逐。

  还好,她有存款,要放逐也可以放得远一点,比较悲剧性一点。

  现在想起来,那时的心情已经变得很模糊了,她也很少去回想,不敢相信她竟然也可以、会那么「言情」过。

  但多少还是灰头土脸的吧。

  她老是失眠,不就证明还有「阴影」的存在?

  大概吧。

  心理学书上不都这样说?那个萧潘大概也会这么说——

  萧潘?

  「噢!天!」谢海媚呻吟一声,将脸埋进棉被里。

  怎么会想起那个家伙!

  接连两个多星期,她都在健身中心遇到他。多半是她跳完操了,他游泳后在咖啡室里等她,一起喝茶聊天,然后他陪她走段路送她回去。

  根据那些有的没的心理学说,这是否表示,下意识里,她心里时不时有这个人的存在,所以不经意就翻搅起来扰她一扰?

  不。

  棉被下的脑袋不断摇动否认。

  「不。」

  不承认就是不承认。

  什么心理学,都是骗人的东西!

  她将棉被整个蒙住头,埋在被单坑里,什么都不看不听不说,也不想。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终于把米洗好放入锅子,也差不多听了半个上午的摇滚了。

  谢海媚挥着菜刀,配合着咚咚的节奏,用力切剁着高丽菜,不时塞几撮高丽菜丝进嘴巴,一边想着李察基尔演的那个英俊的舞男。

  前些时候她跑去旁听艺术概论课时,那个右耳戴了两个银环的老师,说他喜欢听摇滚乐,尤其是在作菜煮饭的时候,把音乐放得超大声的,让桌子碰碰震震仿佛要跳起来。

  那时她听了还不觉得怎样,虽然她也老听洛史都华用破锣嗓子嘶吼的Young Turks,她比较喜欢那种悲悲愁愁的蓝调。

  结果前两天,中午太阳正白正亮,她在煮饭时,闲着无聊,把音乐放得「吵死人」,随着节奏挥着菜刀,咚咚的,出了一身汗,发泄什么似,很有种淋漓畅快。

  抽了大麻似,就那么上了瘾。

  这回她放着白朗蒂的call me,震天价响的,每当那女高音扯开喉咙嘶吼着「call me」,她菜刀就跟着那声嘶吼挥切斩剁,把半颗高丽菜剁得稀烂,完全的原始人暴力发泄,非常的过瘾。

  妳芳心寂寞吗?妳孤单吗?

  那就拿起电话召唤我吧。

  Call me!

  英俊的舞男,随时等着召唤……

  对讲机铃响,但音乐轰轰的,抽油烟机也轰轰响,她没听到。隔一会,忽然有人敲门。她停一下,没声响,大概听错了。

  刚拿起菜刀,提起锅铲,敲门声又响。

  奇怪!这栋公寓的人她认识不到半个。她皱了皱眉,丢下菜刀和锅铲,双手湿漉漉跑去开门。

  「嗨。」他捧着一束玫瑰出现在门外。

  「Call me!」轰!音乐猛爆出那声挑逗的召唤。

  他扯扯嘴角,眨了眨眼,要笑不笑的。

  「你怎么……」怎么上来的?

  又怎么、干么来的?

  「我在楼下按过铃,刚好有人进来,我就冒昧跟着进来,不请自来了。」他露出很有自觉的魅人笑。

  都找到她大门来,这不是在游戏玩笑了。

  「我可以进去吗?」

  她可以说不可以吗?

  但她略微侧身,没出息的,让他进去。

  一身的邋遢来不及藏了。一下子只想到她的公寓一个星期没清扫了,乱糟糟。

  「妳在煮饭?」

  她住的这种单身公寓,没有所谓的隔间,客厅兼饭厅兼房间,连厨房也连在一块,用钉死的流理台柜隔开而已。

  厨房就在门边,完全没遮拦,他一进门就看到那一片壮观的景象。

  甚至,他只要再走进那么一步,就可以看到她的,床。

  「嗯。」他技术犯规,偷机突袭。

  这下她的「真面目」完全暴露。

  「希望妳不会觉得我太冒昧。」他将花递给她。

  还送她花……玫瑰啊……

  她随便在裤子抹两下,将手抹干,才想起她没有花瓶。

  「我没有花瓶。」

  萧潘看看。冰箱上头有个矿泉水瓶子。他脱掉鞋子,很自动的走进去,将瓶子装水,把花插进矿泉水瓶子里,然后又摆回冰箱上头。

  「谢谢。」

  「不客气。」

  「你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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