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我们订了团,并且跟他确认是早去晚回的班机。
这很重要喔,晚去早回的话,去的当天就进旅馆睡觉,没有行程,还要付领队、导游和司机小费,回来的当天又是一起床吃完早餐就被赶进机场,领队、导游、司机的小费还是照付,这样去头去尾,就浪费两天了。
谁知道行程表一出来,天啊!不仅班机晚去早回,而且是当天中午的飞机,日本的时间又晚我们一小时,北海道是北国,天色暗得比较快,而且日本不像台湾的商店开得那么晚,他们都五、六点就打烊了,无疑的,我们第一天就要被赶进饭店睡觉。
最后一天更扯,早上十点的班机飞回,也就是我说的去头去尾了。
我当场很火大,因为还没付订金时就再三跟业务员确认班机时间,而他也保证是很早的班机,我才下订,现在行程出来,尽管第一天和最俊一天还是有行程,但是全部都被压缩了,我马上联络该旅行社,并且写电子邮件给品保协会。
按照我的经验,业务员是处理不了这种问题的,因此电话一接通,我马上要求找能够对此事负责的上司,几番交涉,旅行社答应退给我们五千元,最后一天行程有安排午餐,但是因为飞机十点多就起飞,根本不可能吃,于是又退五百元。
就在隔天,品保协会的电子信件也回覆了,内容表示既然旅行社有口头契约允诺是早去晚回的班机,那么我们可以就这个部分要求适当赔偿。
这个争执完满落幕,我跟二姐高高兴兴的去日本北海道玩了七天,中间问起同团的人这件事,都没有人去争取,所以旅行社也闷不吭声,那么吃亏的是谁呢?
所以各位读者,出国旅游花钱是要让自己玩得愉快的,千万不要觉得不合理却又不向旅行社争取,这样损失的可是自己,咱们下回见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