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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页

 

  约……喔……是夏曼。

  「你真的要跟夏曼约会啊?」

  「当然啊。」

  「不太好吧。」

  「为什么不好?」他看着她,展露出好看的笑脸,「妳该不会爱上我,在吃醋吧?」

  「才不是呢。」林澄薇正在抄写快递影带的封面,头也不抬,「她那么有名,一定有人跟着到处拍,万一被拍到你们两人吃饭逛街,会很麻烦吧。夏曼现在有老公,你跟她约会就是不伦,员工守则第一条就是禁止婚外情,你忘啦?」

  欧瑀劲嘿嘿一笑,「那是为了避免元配或者外遇对象来电视台大吵大闹才会这样,夏曼的先生不会因为这样特别跑到台湾,夏曼更不会要我给她一个名分,吃个饭、约个会,根本不算什么。」

  他们的对话结束于此。

  也许是因为夏曼的香水味还留在房间的关系,睡前,林澄薇满脑子都是欧瑀劲与夏曼的约会。

  她并不是没有谈过恋爱,也知道现代的人多是速食爱情,明知彼此都没有一点真心,还是可以约会,喜欢的话马上上床也可以。她始终无法理解,爱情为什么会廉价成这个样子。

  每次大家跟她说该找对象的时候,她总是笑笑带过,说不急不急。

  她并不是真的眼光高,也不是真的不急,她只是觉得自己不适合那种当下的恋爱。

  只有一时一刻,没有将来。

  当然谁也不能保证将来,只是,至少在可能的范围内,她还是希望能有一点未来的归属感。

  而速食的爱情一开始就摆明只是游戏,她连努力的机会都没有。

  这样很糟。

  爱情应该慢,而不是快。

  太迅速成形的,很难会是一场好的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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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室外是高达三十五度的气温,热气蒸腾,而室内冷气吹拂,凉爽舒适。高楼餐厅的卖点之一,就是可以在晴空万里的时候沁凉的赏景。

  静桥餐厅采取的正是这样的卖点。

  崇洋是金字塔顶端族的习性,因此,静桥餐厅采取欧式贵族风格,由于采取高消费,因此客层也多属小有社会地位,在这种地方用餐,对名人而言,算比较能放松心情的一种方法。

  就算有人认出来,但也绝对不会过来要求合影或签名,可以好好的吃顿饭而不用被打扰。

  夏曼瞇起眼,笑,「你怎么能找到这种地方?」

  「事在人为。」

  「是事在人为,还是请朋友帮忙?」

  「是事在人为的请了朋友帮忙。」面对大美女,欧瑀劲笑得十分愉快,「她对这里熟,我大概跟她形容一下想要的地方,她马上就找出三四家餐厅让我选,这家餐厅可以看到东京铁塔,我比较不会有错觉。」

  「错觉?」

  「很多时候,我都觉得自己是在台湾,因为来来去去都是黑眼睛、黄皮肤,不太会有在国外的感觉,除非看到某种明显的地标。」欧瑀劲朝着远边红色的尖塔一指,「像是那里。」

  远边,铁塔在艳阳的照射下显得极为气派,只不过两人来到日本都不是为了观光,自然无法引起多大的兴趣。

  等待上菜的时间,夏曼拿起水杯,轻轻啜了一口,「我那天特别过去,有没有什么效果?」

  「她只有提醒我,别忘记员工守则第一条,就是不准有婚外情。」

  夏曼一笑,「好令人沮丧的反应。」

  说来,她跟欧瑀劲的缘分其实算奇妙,他们六七年前曾经在非洲碰过面,当时她是义工,他是去采访的记者。

  因为都是东方面孔,两人在那几天颇有交谈,没想到隔了这么多年后,会跨涡半个地球再次相遇。

  欧瑀劲其实并没有跟她说「妳还记不记得我」,「我就是之前在非洲的那个台湾记者」之类的事情,是她后来在两人的访谈中,觉得这人的容貌、表情都面熟,才慢慢想起来。

  想起来的瞬间,两人刚好视线交会,一个微妙之后,都知道了。

  她知道他是谁。

  他知道她想起来他是谁。

  采访结束后,两人起身握手,如果方便的话,他请她帮个忙,假装交换电话,假装对她有好感。

  这个「假装」勾起了夏曼的好奇心,一问之下才知道,原来他对同行翻译颇有意思,可惜那个女孩子完全不把他当对象看。

  夏曼觉得有趣,因此不但交换了电话,在道别时捏了他的屁股,还趁着前两天比较有空的时候,杀去他住的饭店演了场暧昧戏。没想到这一来一往,促成的效果几乎等于零。

  「不是我自夸,从以前到现在,不要说是年轻女生,就算是小妹妹跟老婆婆,也很难抵抗我的魅力,但是她呢,就真的一直当我是同事。」

  「那就是你的问题啦。」

  欧瑀劲一怔,好耳熟。

  想想,似乎是上星期跟展易聊天时,他有说过的话。

  当时他觉得这句话还有讨论的空间,因此没问他为什么,但现在,已经有两个人这么说了,代表……代表……

  犹豫不是他的风格,时间宝贵,要立即发问。

  「妳觉得最根本的原因出在哪里?」

  「因为你不可靠嘛。」

  「我条件太好?」

  「嗯,这也可能是原因之一,不过因为我们毕竟不是同事,我不知道你平常的生活是什么样子,所以无法做出评论,不过有一点要告诉你的是,保守派的女生通常需要安全感,如果你不能给她安全感,那么,她就不会向你靠过来。」

  「如果她有喜欢的人呢?」

  「我觉得那倒不是重点,只要对方不喜欢她,那么问题其实就不大。你知道,有时候所谓的喜欢,并不是别人想的那回事。」夏曼好像想起什么似的一笑,「就像很多人喜欢我,把我当做生活的重心,买我的唱片,买我出现的杂志,买跟我同

  样品牌的衣服……他们对我付出很多,但同时,他们其实也比谁都明白,我不可能跟他们在一起。」

  「所以?」

  「只是一种精神上的寄托。」

  欧瑀劲扬起眉。精神上的寄托?

  他突然想起林澄薇在偶像店狂扫东西的样子。她喜欢美少年,但又对少年们的负面消息看得很开……现在想来,虽然她在常人眼中是一万个奇怪,但其实离所谓的死忠歌迷还有一段路,说不定连边都碰不上。

  「妳觉得,妳的影迷、歌迷们,多半是什么样的心态?」

  夏曼想了一下,「彼此供需吧。」

  「支撑,寄托,还有呢?」

  「还有一种是力气发泄。」夏曼笑了笑,「我在美国的时候,几乎走到哪里都会有人跟,当然大部分是真的想看我,但也有小部分只是纯粹的发泄力气,他们之所以显得高兴并不是因为我,而是他们的力气得到了发泄。」

  由明星来分析歌迷的心态,应该是最准的了吧。

  也就是说,他担心的「某个人」并不存在,但相对的,小薇居然愿意把时间与金钱洒在这种事情上面,就代表着,她对人性其实没多大的信心。

  但话说回来,他对自己的心意也不见得就真的了解。

  那天,展易那番话直到现在还在影响他的神经。

  「欧瑀劲,你骗谁啊,你早就喜欢她了,不然你对她那么好干么?虽然在电视台一天到晚见面,但哪一次不是你去找她?机会制造者就是心动的那个人,这么简单的道理你都不懂?你不主动,只不过是因为嫌她长得不好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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