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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2 页

 

  「死蚊子!你在说什么啊?」

  「好,我不说了!笨蛋妹,我告诉妳,在货架右边后面有一个纸箱,妳打开来会看到一个睡袋,里面还有红酒和矿泉水,我连酒杯都准备好了,还有点心和一些卤味,我特别交代小弟买妳最爱吃的那家--对了!想上厕所可能要忍耐一下,我在里面有放几个塑胶袋,应该可以应急。」

  「死胖蚊子!这一点都不好玩,我不要睡地下室!」曼曼生气的大吼。

  「不要怕啦,妳有季天鸿陪妳啊!你们好好的谈谈,我明天一大早就会来开门。我们要下班了,你们尽情的在下面做什么都可以。放心,我保证你们一定会度过一个难忘的夜晚。掰掰了--」大蚊子的声音很快的消失在门后。

  曼曼气冲冲的走下楼梯,劈头就问季天鸿:「你有没有手机?」她想找人来店里开锁。

  她还记得季天鸿工作繁忙,手机从不离身,好随时交代事务。

  「没有。」季天鸿耸耸肩,很自然的回答。刚刚曼曼和大蚊子在楼梯间的对话,他听得一清二楚。

  很奇怪,他一点都不担心也不着急,心里好像有座沈寂多年的火山,正缓缓地在酝酿爆发。

  他不动声色地拿出手机,关起电源,悄悄地摆放在货架上面一处看不到的地方。

  果然,曼曼下楼第一句话就是问他有没有带手机。他说谎的技术高超,面不改色。

  两人一同走到角落边,把纸箱拉了出来。

  曼曼打开检视,内容果真和大蚊子说的一模一样。

  「这个死胖蚊子,明天放我出去的时候,我绝对不会放过他!」她把东西一样一样的拿出来摆在地上。

  季天鸿也上前帮忙,将睡袋摊开在地上,他脱掉西装外套,扯开领带,低身坐了下来。

  「不错啊!就当成在野餐好了。」

  「哪有在这种地方野餐的!」曼曼嘟起嘴,颇不甘心的坐了下来。

  她拿起便利商店的塑胶袋,里面装满了拉拉杂杂的零食,突然,袋子里掉出一包很奇怪的东西,曼曼低头一看--天啊!是保险套!

  她飞快的伸手盖住小盒子,但季天鸿已经瞄到了盒面上的字。

  「死胖蚊子,看我明天要怎么整你,你死定了……」曼曼嘀嘀咕咕的念着,胡乱的拿起旁边的袋子堆在小盒子上面。

  唉!看来--他们真的要在地下室里过夜了。

  刚开始,两人故作正经,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

  曼曼告诉季天鸿她是如何寻找到这个店面,如何和大蚊子上山下海的探查了许多工厂。季天鸿以内行人的口气询问他们「单车品客」的营业净利。

  「脚踏车的利润大约是三成左右,可是周边的配件、服饰,还有零件,可以达到五成,再加上我们有售后服务、会员活动等等,我相信我和大蚊子一定可以把生意做起来的!你知道吗?我上大学的时候,就开始计划了……」不谈情说爱有个很大的好处,可以专心往自己的理想前进,这是曼曼和季天鸿分手后得到的心得。

  季天鸿痴迷的看着曼曼滔滔不绝的说着自己的事业,不禁替她感到骄傲。

  「很不错。」他听得很专心,真挚的说。

  「当然不能和你们那种大企业比,我知道你们资产上亿,一笔生意就动辄几百万几千万。」

  「不,曼曼,那些都不值得骄傲。其实妳比我还要成功,因为妳是靠自己开创事业的。」

  曼曼笑了开来,她真喜欢听季天鸿说话,她不禁挺起胸膛,骄傲的说:「当然,我没有有钱的老爸,所以才要更努力,我要让我的家人……嗯,我是说如果将来结婚、有小孩,我一定也会想办法供给他们最好的。」

  「妳一定会是个最辣的辣妈。」季天鸿笑着说。

  突然,曼曼心里感到好温暖,季天鸿还是她印象中的季天鸿,温文儒雅、有礼谦虚,不像其他的有钱人,自视甚高、目空一切,他总是专注着聆听对方说话,遇见争执,也不会和人争论得面红耳赤。他一定会是一个好情人、好丈夫、好父亲。唉--这么好的男人,她怎么会就这么放开了?

  季天鸿替曼曼倒了一杯红酒,两人吃了一些点心,边吃边聊之下,两人酒足饭饱,精神开始放松--

  「曼曼,妳妈妈还好吗?」道义上他有责任关心一下曼曼的母亲。

  「很好啊!她已经很适应了,我爸爸在美国的旅馆生意还不错,最近又投资了另一家,我妈妈似乎尝到了用自己能力赚钱的滋味了。」

  「过去,我很抱歉……」他轻声的说,为过去季家做过的错事道歉。

  曼曼很快的说:「不要说抱歉!不是你的错,而且我已经不怪你爸爸了。如果不是这样,我妈妈永远也不会改变。她现在过得很好,不再只注重物质生活,和我爸爸两人专心投入工作,这样真的不错。」

  季天鸿低头看着手里的酒,在地下室日光灯下看到的红酒,颜色似乎有点陌生。

  「那……你好吗?」曼曼反问他。

  「还好,自从我弟弟加入公司,的确帮我分担了许多责任,近来我爸爸的身体不好,心脏病突发过几次,我们都尽量不让他操心。」他简单的回答。

  曼曼尽量避免提及当年季家的悲剧,转移话题问:「你还常运动吗?」

  「没有Partner,所以很少到户外运动了。只有在周末的时候,会带小捣蛋到附近走走。」他希望曼曼听出他的一语双关。

  曼曼一听到小捣蛋,兴奋的问:「小捣蛋!天啊--牠一定很大了吧?」

  他笑了笑。「小捣蛋有四十多磅,很高很壮,有一阵子时常咬坏大家的鞋子,我送他去受训后,现在已经好多了。」

  「我好想念牠啊--」曼曼有感而发,当时因为仓卒分手,根本没有想到要把小捣蛋带走。但回家冷静后,又觉得小捣蛋还是跟着季天鸿比较幸福。

  「那么妳想念过牠的主人吗?」

  曼曼垂着头没有回答,褐色的刘海遮住了半张脸。

  季天鸿不放弃地又说:「小捣蛋还在等牠的女主人骑脚踏车带牠到河边玩水,我记得--牠的女主人曾经说过这些话,牠一定时常怀疑,为什么从来没有实现过?」

  「是吗?是小捣蛋告诉你的?」

  「是啊!牠天天告诉我,有人把牠忘了。」

  「这怎么可能……」曼曼停下了话,她听见了季天鸿传达的思念。

  季天鸿长叹了一口气。「唉!如果人的想法,能和小狗一样单纯就好了。小捣蛋只要有根骨头咬在嘴里,就会高兴得好像拥有全世界。人就是这么不懂得珍惜,因而错过了心里最爱的人,错过了可以共同经营的回忆,错过了欢笑、错过了情感、错过了幸福,错过了……就很难再回来。」

  曼曼静静地聆听,许久,她幽幽的说:「不见得,如果有心,还是可以找得到的。」

  「是吗?」季天鸿听到了希望,心底雀跃的奏起了一阵欢腾的音乐。

  「嗯--有人只是对谈感情心怀恐惧,害怕受伤。可是,时间可以沈淀、疗伤。」

  「六年足够了吗?」

  「太久了。」曼曼皱起眉头,长长鬈鬈的睫毛闪着莹光。

  两人沈默了一会儿,季天鸿才缓缓地、低沈的说:「曼曼……我很后悔放妳走。」

  「我没有走,你不是找到我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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