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那个年轻人也很机警,连忙身手矫健地向旁边跳开,一阵尖锐刺耳的煞车声后,习烈连人带车地翻落在校门口。
他的手臂和大腿都因为严重的磨擦和碰撞而冒出了血痕。
他艰困而吃力地忍着剧痛想爬起来,而那个年轻人也没袖手旁观,立刻伸出手想助他一臂之力。
“不用你扶,要不是你冒冒失失地闯出来,我也不会受伤了。”习烈悻悻然地挥开他的手,倔强地靠自己的力量站起身。
那个气质儒雅出众的年轻人愣了一下,“怎么?这还是我的错罗!”他温文地抬起一道剑眉淡笑道。
“当然是你的错,若不是为了闪躲你,我也不会临时紧急煞车摔了个狗吃屎!”习烈咄咄逼人地说。
“哦?你不觉得是你开车开得太猛了吗?”
“我……”习烈有点心虚地微红了脸,“我的车速一向如此!”
“哦?你居然到现在还能活得这么健康,真是你的幸运。”
“你敢讽刺我?你是哪个系的?”习烈恼羞成怒地瞪着他。
“我?”年轻人双眼亮熠熠地指着自己,“我是法律系的。”
法律系的?习烈闻言不禁多瞄了他几眼,全台大法律系的学生他几乎都见过,从学长到新鲜人,他这个系学生会会长都熟得很,怎么就从来没有见过这个玉树临风、容貌气质皆出色的家伙?
莫非是刚转过来的插班生?“你是插班生?”
“也可以这么说。“年轻人含笑道,仍是一副神色自若、温文尔雅的书生风范。“你呢?”
“我?我是咱们法律系的龙头老大!”习烈自负昂藏地说,有意先给对方来个下马威。
“龙头老大?”
习烈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你怎么这么逊啊!这龙头老大就是系学生会会长的意思!”
“喔!那以后要请你多多指教了。”年轻人笑吟吟地说。
习烈的傲气又抬起头来,“指教是不必了,以后走路别这么莽莽撞撞就可以了。”然后,他像老大哥似的很海派地拍拍他的肩头,“我叫习烈,法律系三年级,有困难可以来找我,今天的事就算了,反正……我有要事在身……”他猛然看了手表一下,“完了,我快迟到了,都是你这个冒失鬼害的!”
他急冲冲地坐上机车,重新发动引擎。
“等等……”年轻人唤住他,“你身上有伤,你不包扎止血一下吗?”
“来不及了,我再不出发,我会抱撼终生、死不瞑目的!”习烈气急败坏地嚷道,扬长而去前,他又回首瞪了年轻人一眼,“要是把我未来的老婆气跑了,你最好躲远点,别让我在校园里撞见你,否则,我会把你大卸八块的!”
只不过,这句言犹在耳的话,在一个星期之后,便成了习烈梗在喉头的鱼刺,更是他这一生最大讽刺!
他羞得恨不能一头撞墙,更懊悔得恨不能咬断自己的舌头!
他万万没有想到那个冒失鬼,那个插班生,竟然是汪主任口中的天才,也就是他们法律系新的教授莫凡毅。
一个年轻俊朗而具有旋风一般魔力的风云人物!
第四章
莫凡毅没想到自己居然在短短一个月内成为台大最受欢迎的教授。
校长礼遇他,系主任肯定他,学生更是打心眼里崇拜他、欣赏他。
而他俊逸出众的外形,温文尔雅又不失亲切诙谐的言谈,更成为女同学倾慕心仪的偶像。
为了避免无谓的麻烦,他故意对外宣称他在美国早有未婚妻。
事实上,他是真的有论及婚嫁的对象,只不过,他一直用拖延战术把婚事缓下来而已。
这次会回来台大教书多半也是为了逃避他叔叔莫定藩的催婚,还有逃开袁雪琼对他的纠缠痴恋。
想起袁雪琼这个对他情有独钟,苦苦纠缠的千金小姐,他的双眉不禁蹙拢了。
不可否认,袁雪琼的确是个明艳动人的女人,中美混血的她,身上永远散发着一股性感、慵懒而浪漫高贵的气息。
高挑修长的身材,精致分明的五官,于加上富可敌国的家世背景,她这个从小含着金汤匙长大的娇娇女的确有她傲人之处。
她一直是美国纽约上流社会的一颗明珠,任何高级的晚宴舞会,只要有她出现,所有的光芒就全集中在她风华逼人的身上。
她永远是上流社会的宠儿和人们眼光汇集的焦点!
女人嫉妒她的艳姿聘婷,而男人则绞尽脑汁想赢得她的青睐。
而袁雪琼的父亲袁新海,这个纵横美国金融业的大亨,更是把袁雪琼这个唯一的掌上明珠视为生命中最重要的瑰宝。
由于袁雪琼的母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因病过世了,而和爱妻鹣鲽情深的袁新海并未再续弦,反而将所有的感情和钟爱全摆在他唯一的宝贝女儿身上。
出身贵族的优越感、父亲的溺宠,再加上周旋在身边那些追求者的阿谀诌媚,更助长她骄纵任性、我行我素的傲气和行径。
每当有男孩子对她百般讨好、曲颜承欢时,她总是带着一种嘲谑而似笑非笑的神态,冷冷地睥睨着他们,仿佛在欣赏一出极端无聊可笑的丑剧。
而各种蜂拥到她闺房的礼物,如玫瑰、珠宝、香水,都被她穷极无聊地赏给了下人,要不然就是原封不动地退了回去。
目睹宝贝女儿对那些追求者不屑一顾的态度,袁新海曾经好奇地询问她:
“有那么多优秀而殷勤的男孩子喜欢你,难道没有一个可以引起你的注意吗?”
对于父亲的关切,袁雪琼只是爱骄地搂住他的脖子,半真半假地撒娇道:
“爹地,我才不希罕那些自以为是的臭男生哩!我只要有您就可以了。”
袁新海闻言,笑得好开怀,他不胜宠爱地拧了女儿的鼻头一下,“宝贝,你可真会逗你老爸开心啊!告诉爹地,到底要怎样的男孩子才能赢得你的垂青呢?”
袁雪琼腻在父亲的怀里,娇俏地转动着一双滴溜溜、水汪汪的眼眸思索了一下,“当然是和爹地一样成熟漂亮的男人啊!”
袁新海又是一阵开怀大笑,“你这孩子,怎么消遣起你老爸呢?不要没大没小的,正经一点,告诉爹地,你到底喜欢怎么样的男孩子呢?”
袁雪琼沉吟了好一会,才慢慢回答:
“我喜欢中国男人,就像爹地和莫叔叔一样温柔、睿智又有见地的男人。而那些围在我身边打转的美国男孩,我觉得他们太浮躁幼稚了一点,有时间又现实得教人受不了。”
她口中的莫叔叔就是袁新海的生意伙伴和好友莫定藩。
听她这么一提及,袁新海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个联婚的意念。
他知道莫定藩有个正在哈佛攻读法律学博士的侄儿,一个漂亮、学识渊博又才情纵横的中国青年。
于是,他悄悄打了通电话给莫定藩。
莫定藩当然没有异议,更求之不得。
在他们极具巧思又不动声色的安排下,莫凡毅和袁雪琼在一个别开生面的情况下结识了——
那天,是莫凡毅个人吉他演奏的表演会。
除了念书外,他也是能玩能疯、允文允武的男孩子。
不但书K得好,音乐才华更是不同凡响;举凡钢琴、电子琴、吉他都难不倒他,那些乐器在他手里好象有神奇的生命力,总是能牢牢抓住每一个听众沉醉向往的心。
那天,他是应叔叔莫定藩的邀请,替某位熟识的同乡开的餐厅做临时安插的音乐演奏,也为在餐厅聚会的成大同学会增添愉悦的用餐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