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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4 页

 

  看样子,堂妹的幸福不必操心了。

  但是她自己呢?

  阿保跟著敖齐回去了,不过他承诺至少半年会来台湾看她一次,虞芬这才稍稍满意。

  唉,还是快办公吧,海儿有一个“好野人”守护,她可没那种命,还是努力挣钱吧。

  挣钱──好去欧洲逮回阿保,呵!

  【全书完】

  后记

  大家好。

  夏天是小千水最不喜欢的季节。

  这个夏天,只有一个字能形容:热。

  热得没天理,热得让人烦,热得让人倦,热得让人想振奋一点工作,都振奋不起来,热得让小千水连想夏眠都没心情。

  难道,这个夏天只能靠冷气作伴过吗?

  哦,不──

  小千水辛辛苦苦刻字赚来的稿费,一点都不想全花在电费上,贡献给已经很有钱的台电公司。

  当坐火车可以不必戴口罩后,小千水立刻和友人约了北上,也不管《火狐》是不是还没孵完,去玩比较重要。

  台北很热,让小千水差点中暑,为了避免这种惨事发生,和友人当下决定三天假期全待在有冷气的地方,就是走地下街、逛百货公司、喝下午茶……总之,因为太阳太大,所以户外活动完全被摒除在外,统统在有冷气的地方活动。

  “这样会不会太娇贵了呢?”千水很是怀疑的问。

  “哪会!”友人很阿沙力地回答。“太阳大,吹冷气比较舒服,这不叫娇贵,叫‘良禽择木而栖’。”

  哇哩咧!这句话是这样用的吗?

  “但是,这样会不会太奢侈了?”在最后一天逛百货公司时,刷卡单上恐怖的金额,让小千水更觉得该忏悔了。

  “不会啦!”友人豁出去了。“反正出来玩就是要花钱,要省回家再省,了不起回家后吃泡面一个月来付信用卡帐单啰。”重要的是,花自己赚的钱,只要别弄得负债就成了。

  呢,好吧。

  既然是好朋友,就祸福祠当,不能同上天堂,就一起下地狱吧!(嗯嗯,败家的好理由。)

  所以呢,之前因为SARS肆虐造成的百业萧条,为了振兴经济,千水和友人们很努力地增加消费……哈哈。

  由于有了败家这件聿,千水回家后,就很乖地写稿子,快快完成《火狐》。

  看完这本《火狐》或者在看完《狂狮》后,聪明的读者应该发现,这套系列的重心将会围绕著「绿虹之星”而转,至于楔子里的那个人到底是谁呢?容小千水先卖个关子,请大家继续期待下一本──猎鹰。

  下回见。

  PS1:希望大家会喜欢这本书和这个系列。(其实千水每次出书前都嘛这么祈祷)

  PS2:想找千水之前作品的朋友们,书名可参自书页的作品集,如果书局找不到,或是不能代订,也可以到“博客来网路书店”(http://www.msn.com.tw/eshop/book)订购,再不可以直接向出版社询问、订购。

  PS3:千水的个人网站“水之恋”http://chianshoei.cjb.net/

  欢迎大家来参观,和灌水。^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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