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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羽嫣低下头去凝视咖啡杯中袅袅上升的烟雾,声音己变得既轻且柔起来。

  “我认识程大哥那一年,才刚升上国中一年级,因为爸爸已经在五年前过世的关系,妈妈必须上班,所以家务一只由我包办,包括当时分租我们家的四个大哥哥和大姊姊的杂务在内。”

  “杂务?哪些事呢?”

  “其实也没你想像中的那么辛苦啦。”羽嫣听出孝安口气中的不忍,连忙抬起头来笑说:“有个姊姊比较不喜欢做家务,就把衣服包给我洗,有个哥哥懒得成天在外头找吃的,三餐便都交给我打理。我早上做好早餐以后才出门上学,晚餐则赶在五点左右买菜回家做,顺便帮那位哥哥装好隔天中午的饭盒。”

  “那些房客的年纪多大?”

  “除了念大三的程大哥以外,其他三个都是高中生。”

  “程勋没让你帮他洗衣服、做三餐吧?”孝安实在无法想像温文儒雅的程勋虐待童工的情景。

  “当然没有,”羽嫣的笑容突然多了一丝苦涩。“程大哥身边自然有一大堆漂亮的姊姊争着帮他做这些事,记忆中除了房租,我好像就没从他那里赚过什么外快呢。”

  其实论年龄,羽嫣还要大上孝安一岁,但不知道为什么,孝安老是觉得羽嫣比她小,尤其在听过她谈起那些经济显然并不宽裕、际遇也不算顺透的童年生活时,对她更是油然而生怜惜之情。

  奇妙的是,坎坷的成长历程非但不曾在她身上留下沧桑,反而为她增添了三分乐观向上的气息,或许也正因为这点令人心折的特质,才让与她相处的人,个个都有如沐春风的感觉吧?

  “真的?”孝安嘲弄道:“这个程勋,外表看来潜沉内敛,想不到从大学时代开始就风流远播了。”

  “所以他所给予我的甜头,往往都来自那些想接近他的大姊姊,她们一个比一个漂亮,一个比一个会打扮,每次假借名目,什么惜笔记啦、讨论功课啦、准备考试等等,过来找程大哥时,总不会忘记带些吃的、玩的给我,另外程大哥出外迟归,过了妈妈规定的十一点门禁时间时,也总是会用小石头丢我房间邻近巷道的那面窗子,拜托我帮他开门。”

  “他常常夜不归宿?”

  “不是,顶多三个月一次吧,而且都是在接到没有署明寄信人地址的信的当天或隔天,因为信都归我负责分派,所以直到今天,我才依然清楚的记得那些信。偶尔在信封的左下角,也会草草的签着一个‘风’或‘影’字,起先我并不晓得那是什么意思。”

  孝安在心中默默推算了一下,当程勋念大三的时候,司奇早已经辍学进黑道了,而启鹏当时应该身在军中,难得一次的见面,三人想必都有许多话想对其他的两个人说,彻夜不归是绝对可以理解的行为。

  “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次,是在两年后他考上研究所的时候,当时我母亲已经再婚,很快的就要卖掉房子,带着我和英国籍的继父远赴英伦三岛。”

  “继父对母亲很好,对我也很客气,但我其实并不想离外台湾,虽然除了一位因为不满爸爸娶她不喜欢的女人为妻,所以早巳失去联络的姑姑以外,我在这里并没有什么其他的亲人,而且房子也已经找到买主,另外三位或者考上外地的大学,或者住进补习班宿舍的房客,又都已经搬走了,但是……”她的声音低了下去。

  “但是这里有程勋,对不对!”

  “对,”羽嫣的双眸中,开始浮上一层薄薄的泪雾。“你可以说我太早熟,但当时虚岁已经十五的我,却很清楚自己对于程大哥所产生的情愫,绝非虚幻的稚爱,我爱他,恨不得自己那时已经有二十二、二十,甚至是十八岁也好,只要让我再多上三岁,再三岁……”她摇一摇头,心中的凄楚一路蔓延到脸上来。“再三岁就好。”

  “程勋一定曾帮过你许多忙。”这不是问题,因为孝安已经太清楚程勋心中的良善。

  “是的,包括洗衣服、提菜篮、擦地板,他都帮我做过,但我的爱,绝非出自于感激,最重要的是,他了解我的寂寞。”

  “你是说缺乏家庭温暖的那种寂寞?”

  “是的,因为父亲早逝,母亲又不肯跟任何原来就不看好这段婚姻的亲人低头的关系,我们除了相依为命之外,还必须自立更生。程大哥非常了解我们的处境与心情,尤其体贴我的孤单与寂寞,他跟我说他也已经失去双亲,毫无所谓的背景可以依靠,但他从不觉得孤单,因为他有朋友,很好很好的朋友,我问他什么叫做‘很好很好’,他总是不做正面回答,只说如果有一天我遇上了,就会明白。”

  “后来你遇上了吗?”

  “没有,到了英国以后,我才三十六岁的母亲,很快的就再为继父生下一儿一女,虽然他们没有明说,但我却越来越可以感觉到自己的多余,所以从十七岁开始,我便半工半读,一直到去年念完第二个硕士学位为止。”

  “你好优秀!”孝安由衷的赞美。

  “才没有呢,”羽嫣随即辩称,“真的优秀的话,我就直攻博士去了,会想要拿两个硕士学位,纯粹是为了要兼顾兴趣与生活,你说忙成这样子的我,会有时间交朋友吗?尤其是像程大哥口中那两位肝胆相照的朋友?”

  “你知道‘风影海’?”孝安有些诧异。

  “后来知道了,但也只知道个皮毛,就是我刚刚说在程大哥考上研究所的时候,我亲自烘了个蛋糕要帮他庆祝,结果左等右等,直到半夜一点,他才偷偷溜进门来,当时因为家里己经有继父在,所以门禁早就取消了,不过我还没睡,他一进来,我便赶紧捧蛋糕到他房里去,却看到了他白衬衫胸前一片血,吓得我连蛋糕都差点捧不住。”

  “他受了重伤?怎么回事?”孝安彷佛还能感受到当时的惊骇般,一起跟着紧张起来。

  “我把蛋糕一放,问的也是相同的问题,但他马上让我看清楚那血不是他流的,只是染上去的而己,我说要帮他洗干净,说我知道怎么弄,能把血渍洗干净,程大哥却一口回绝,说那是他兄弟的血,他要保存下来,提醒自己绝对不能忘记‘风影海’的约定,然后他就坐下来,一边吃蛋糕,一边告诉我曾经有三个十六、七岁的大男孩,约好将来要成就一番大业的故事给我听,还说那件衬衫上的血,就是做‘影’的那个人,因为要赶着与他会合,一起送即将赴美求学的‘风’,而被寻仇的对头从背后抽冷刀,却仍硬挣着过去赴约的结果。”

  瞥见孝安渐渐失去血色的脸庞,羽嫣了然的说:“那个‘影’就是骆先生,对不对?他的牺牲真大。”

  “牺牲?不,如果你真正了解他们,就绝对不会提起这个字眼。”

  “你不为骆先生感到委屈?”

  “司奇所给予我的感觉,向来只有骄傲。”

  望着孝安一脸的湛然,羽嫣钦羡的说:“我似乎有些明白为什么骆先生会对你一往情深了。”

  “我倒要听听你知道‘风影海’后的感想,事实上,我还真羡慕你那么早就晓得这件事了。”

  “晓得归晓得,却不算真正明白、真正了解啊,”回想起往日的稚气,羽嫣不禁摇头苦笑道:“当时只觉得程大哥好伟大,所以我鼓起勇气来,第一次跟他说我爱他,说我要留下来,陪在他身边,跟他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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