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实在哈花藜太久了,她是如此甜美热情,每次和她出去玩,他们都不由得猜想,她会不会与自己来段激狂的一夜情?
每次他们总是怀抱期待而来,然后失望散场。尽管结果老是令人失望,他们还是不会拒绝她的邀请,谁晓得会不会突然有天美梦成真呢?
花藜跳得尽兴,在一曲终了时,终于娇喘吁吁回到原来的座位坐下,拿起桌上的啤酒畅饮。
虽然是坐在沙发上,不过她的身躯犹随着音乐摆动,嘴里边哼着歌。
「嘿!花藜,再下场来嘛!」见她离场,男孩子们呼叫着她快点下来热场,她不在场内,可是让大伙儿少了不少乐趣。
花藜再啜饮了口啤酒,朝他们摆摆手,要他们先放她一马,继续好好的玩,等她休息了会儿,便会自动再下场热舞。他们意会的点了点头,跳得更加狂放。
透过幽暗的灯光,看着场中快乐舞动的男男女女,不管是朋友或是朋友的朋友都聚集一堂,每个人是跳得那样开心,看得她不自觉的也张扬出更加灿烂的笑颜。
人生本该如此!大声歌唱、大口喝酒、快意欢笑,今朝有酒今朝醉,哪管明天会怎样?呵。
她摇头晃脑,让酒精麻痹她的神经。
原先在场中热舞的一名金发男子见她似陶醉在愉悦的气氛当中,不安分的眼眸瞟了瞟,见众人都火热的舞动着,没有人留意花藜,于是他晃到了花藜身边。
他潇洒的甩了甩及肩的金发,坐到花藜身边,朝着她摆了个自认为最帅的Pose。
「花藜,妳累了吗?」以他最深情的双眸对着花藜猛放电,帅吧!
「不会呀。」花藜耸了耸肩娇笑。
「我看妳坐在这,以为妳已经累了呢!想说来帮妳捏捏、捶捶。」见花藜好像还没被他强大的电力所电晕,他继续猛力放电,企图将花藜电得晕头转向,分不清今夕是何夕。他可是座强大的发电厂,不信会电不倒花藜。
「呵!你真好。」花藜听他这么说,笑得更为娇艳。
男子以手拨了拨发。「大家都这么说。」嘿!嘿!花藜就要上钩了,只要他再加把劲,今晚……嘿!嘿!嘿!
花藜闻言噗哧笑出声。这男人在想什么她一目了然,不过是懒得说穿,任由他去耍猴戏罢了。
「花藜,妳觉得我如何?」男子再摆了个Pose,以最为深情款款的口吻问。
「很好呀。」花藜笑颜灿灿,坏坏的逗着他玩。
有她这句话,让男子增加不少自信心,这代表她对他的印象不错,两人要有更进一步的发展并不难。
「既然如此,妳可愿意与我交往?」男子提出要求。拥有花藜这样的女友,不论怎么看都是好处多多,一来她长得很漂亮,带出去在朋友间会让他很有面子;二来,她家钱多,她老子似乎疼她疼得很,跟她在一起,什么花费都不用从自个儿的口袋掏出来,而且还能拥有高级享受,这样好的事,怎么能放过?
对于她,他可是盘算了许久,相信和他抱持相同想法的人不在少数,所以手脚不快点怎成?他可不想让旁人捷足先登,占尽便宜。
「呵!呵!你想当我的男朋友?」花藜清澈的双眸定定盯着他。
「是的,我喜欢妳好久、好久了,妳呢?是否愿意接受我的爱?」男子轻执起她的双手,深情告白。
花藜微噘着朱唇问:「你喜欢我哪一点?」
「妳的全部!」耶!上钩了!上钩了!光看花藜的表情,他就知道自己即将成功赢取她的芳心。哎!要钓上她实在是太简单了,一点挑战性都没有,让他有些小失望呢!或者该说他魅力无限,所以她无法抵挡,只能拜倒在他酷炫的垮裤下?
不论如何,等花藜上钩后,明天的他将会变得很不一样,他甚至已经开始计划要如何让花藜为他砸下大把钞票,来满足他个人小小的物质欲望。
「是吗?你是第九百九十九个说喜欢我全部的人了耶!」花藜好不失望的两手一摊,觉得他的说法太过无趣,一点新意都没有。不知道有没有哪个人能想出个比较有趣的词来逗她?
「呃?」原以为她已经上钩,没料到她会这么说,男子愣了愣。
难道说他的男性魅力无法迷倒她?怎么可能?他对自身的魅力可是自信满满,花藜怎么可能会不喜欢他?一定是他误会了她的意思,也许她是在逗着他玩……别紧张!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没有问题的。
「所以你可以当我第九百九十九号男友。」花藜收回了被他掌握的雪白小手,轻拍了拍他的头,像是在拍抚小狗。
「不会吧?我是第九百九十九号?!」什么跟什么呀!他该是她的唯一,她应该要对他死心塌地才是,怎么还有九百九十八个排在他前头?这样的他算什么?她不会是在耍他吧?
「是呀,呵!呵!」花藜压根儿不在乎他有何感受,径自开心的笑了。每天都有许多人说喜欢她,而且说词大同小异,她早就已经听腻了,所以面对再多的告白都一律当笑话听,但却也顺遂他们的心意,将他们列入男友群,这样也算皆大欢喜。
「花藜,我是认真的,不是在跟妳开玩笑。」男子不死心,硬是要她不能将他跟其他人同等看待。
「我没在跟你开玩笑呀,我也是认真的。当然你可以拒绝当我第九百九十九号男友,没关系的,我不在意。」她耸了耸肩,要他放轻松别太激动,若他觉得太委屈,大可到舞池里大跳特跳,发泄满腔怒焰,不会有人阻止他的。
她比他想象的要难上钩,本以为要钓上她是再简单不过,结果却不然。
他后悔了,他不该用这种方法,应该要想些新奇的方法跟她告白,那么他就能打败前面的九百九十八个,成为她的NO.1!
男子泄气的垂下双肩。「要我怎么做,妳才会喜欢我?」
「你什么都不用做我就很喜欢你了。」花藜笑着再拍拍他的头。「啊!我喜欢这首歌!」她惊呼了声,立刻起身下场跳舞。
被留下的男子挫败的看着她热情进入舞池中,她一出现,恍若渡红海的摩西,四周的人立刻为她让出一条通道来,好让她能成为场中央最耀眼的女孩。
她开心的笑着、跳着,男子先前的告白早让她抛诸脑后,姣好的娇躯挑逗在场所有人的感官,她已化身为性感女神,散发热力迷惑人心。
口哨声与掌声不断,曼妙的舞姿带给众人最大的娱乐享受;可即使她舞动得不够美丽,光是她肯出钱邀大家来玩,就足以赢得所有掌声。
一群人酒酣耳热High到不行,与身边的舞伴便愈来愈贴近,动作也变得更加火热,限制级的表演随时都有可能出现。
花藜不在乎周遭的人怎么跳他们的舞,她只希望大家玩得开心,那她就会跟着开心,也会因此笑得更加灿烂。
跳吧!转吧!尽情的挥洒汗水,尽情欢笑!没有什么能难得倒她,她只要快乐就好,就算她的快乐是用钱买来的,她也不觉得有何不妥。
她就是这样,爱玩、爱笑、爱闹、不事生产、无忧无虑,每天生活多采多姿的千金小姐──花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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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湾没有人不知道在商界呼风唤雨的卫家,卫家的事业朝多元化发展,囊括金控、饭店与百货业,原由卫长风主事,待三个儿子长大可以独当一面后,卫长风安心退于幕后,依照儿子们的兴趣能力分配,交由三个儿子各司其职全权打理,除非必要,否则他绝不干涉儿子们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