噢,我的老天!她决定以后还是多学点「明哲保身」之道,少惹点麻烦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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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辛尧埋首桌前,一笔一画地在纸上写下预计的步骤。先是找借口约她出来,想必她不会赴约,所以他得要拿个强而有力的借口,好比威胁控告她的男人──那个痛揍他的男人,来引她上钩。
接着再下药迷昏她,把她带回公寓里头……不,还是直接回到实验室来?这样会不会比较方便?
叮咚的门铃声干扰了他的思绪,看了下时钟,是谁会在晚上九点跑来找他?随手盖起笔记本,柯辛尧穿着拖鞋前往应门。「找谁?」
「请问柯辛尧先生在吗?我是XX警分局刑事组的林民生。」
警察?下意识地,他四处找寻着自己有无遗漏了什么,旋即安抚自己说:没问题,一切都处理得一乾二净了,不可能会有东西遗漏的。他是那么样的小心谨慎,每样东西都再三确认过了。
缓缓地把门拉开,警戒地看着门外的警察。「你有什么事?……是你?!」在见到站在胖胖警官身旁的男子时,他暗自松了口气。「我知道了,你们是因为昨天我对项晓瑜动手的事来找我的吗?我告诉你们,我也同样被这家伙打伤了!我手上有验伤单,可以证明这家伙对我使用暴力!」
「今天我们不是为了你与秦警官之间的纠纷过来的,是有些事想请教你一下。我们可以进去吗?」
不是?那还有什么事,会让这些条子找上门?柯辛尧考虑着。不能拒绝他们,不然反而会显得自己很可疑。
他让开一步,允许两名刑警一前一后地进入屋内。看他们东张西望着,他紧张得手心冒汗,说:「你们想问什么?」
「喔,失礼了。」林警官呵呵笑着,掏出笔记本,翻了翻。「是这样的,不知道『沈美栀』这个人,你有没有印象?」
柯辛尧的视线游移开来。「不,没有什么特别的印象。」
「这样啊!那么『赵香霖』呢?你也不认识吗?」
缓慢地将视线调回到林警官的脸上。「我应该要认识她吗?我是个整型外科的医生,接触过的病患没有成千也有上百,哪有时间一个个去记名字呢?也许我见过,也许没见过。那又怎么样?」
这时,柯辛尧发现姓秦的男人靠近到他书桌前。「嘿,你别乱看我的东西!」
「步骤一,约她出来见面?步骤二,迷药?步骤三,预约XX实验室使用……」秦日顺拿起那本笔记说:「你的兴趣是写剧本吗?柯医生。」
「还给我!」
「恐怕不行。」秦日顺把手上的笔记本扣住,并说:「这将会成为证物之一。同时,你还必须交代为什么你所使用的粉底膏会落在上述两名女死者的骨骸上?这个粉底膏经过我们追查,确定国内没有代理商进口,每年只有一家诊所会自行向国外的厂商订购一定数量的商品。那间诊所,我应该不用说是哪一家了吧?」
再跨前一步。「当你能解释清楚这些之后,还得告诉检察官,为什么你明明认识这两名女子,又要装作不认识?」
「我、我是真的不记得!」柯辛尧后退着,摇头否认。
「在聊天室里化名为『辛哲男』,与沈美栀交往近三个月,在她失踪后也杏无音讯的人,就是你吧?虽然这件事已经是三年前发生的,但沈美栀的好朋友在见过我们拿给她指认的相片时,还是能准确地指出那个人就是你。只要我们扣押电脑的话,相信会有更多证据跑出来。」
柯辛尧瞪大眼睛。「我没有!我什么都没有做!你们说的,我一概否认!」
「是不是沈美栀也和晓瑜一样,看穿了你的真面目,想要离开你,所以被你愤而下手行凶,杀了她?之后你害怕罪行被发现,所以偷偷摸摸地将尸体运到实验室内,利用该处密闭不透风,又可以进行实验为借口,正大光明地把尸体融化为一根根骨骸,最后还将骨骸切割……任何小细节都不错过,为的就是不想被人逮到,是吧?」
秦日顺冷瞪着他,伸出自己的拳头递到他面前。「但你想不到吧?一次的失算就会让你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再多的苦心掩饰,终究不能藏掉你全部的罪行!柯辛尧,你尽管说到口裂唇破没关系,你大可一路否认到底。但我会找出一切的证据,让你无所遁形地为你犯下的罪,付出你该付的代价!」
咚地,男人双膝发软地跪坐在地上。
林组长上前,笑咪咪地说:「柯医生,走吧,检察官大人等着见你呢!今天真是个好日子啊,能捉到你这种人渣,干警察才有意义!哈哈哈……」
看着柯辛尧被林组长带走,秦日顺低头望着手中的笔记本,庆幸他们能在这家伙再次实行歹毒计划前,将他逮捕。
等会儿,打通电话给晓瑜吧!告诉她,他有多么幸运能遇见她、爱上她……
爱情的不可思议之处,就在于──纵使你打了千百次的预防针,却还是会爱上那一个教你心烦意乱、心儿扑通扑通乱跳的可人儿,不是吗?
【全书完】
后记
第一次提出「春日不浪漫」这个书名时,被小编打了回票,葆琳心里还在念着不见得谈恋爱非得浪漫不可吧?这书名挺不错的呀!结果过没两天,小编又说可以用了~~(笑)
嘿,容我举手发问一下:「小编编,为什么您大人又改变了心意呢???小的不明白啊!!!」
咳咳咳!好啦,小编大人私下再回答我就好。
嗯,总之,春天虽然给人一种浪漫的感觉,不过这本书里实在有太多不像一本言情小说该出现的配角……尸X、凶X等等,即使想浪漫也不容易吧?(呆ing)但,在任何地方都能谈恋爱,才叫做男女主角,是吧?这也是葆琳取名「春日不浪漫」的理由之一,所以──勇往直前,为了爱向前冲吧!秦日顺!项晓瑜!
哈哈,搞笑到这边为止。聊点动笔写法医的理由吧!大概有很多人会以为葆琳是看了「CSI犯罪现场」这部影集才会动念写这本书的。其实刚好相反,我已经定好故事,决定好主角们的职业、故事大纲,决定要去搜集相关的法医材料时,朋友介绍我这部影集,大力推荐它很值得一看,所以我才在动笔前找了DVD来观赏一番的。
葆琳不得不感谢朋友,因为它的确是一部难得一见的好影集(虽然里面活跃的不是法医,而是犯罪调查员,台湾好像没有这种专职犯罪调查的人喔?),无奈它里面能供参考的地方实在不多(谁教美国法医的系统比台湾进步多了),但是影集本身的精彩度真的很让人激赏,每一集的剧情都很有张力,也有其感人之处。这大概是「洛城法网」、「E.R.(急诊室的春天)」以来,又一部让我非常喜爱的影集了。
葆琳最喜欢的角色,当然是葛瑞森喽!
瞧他正经八百地教训别人,所有的「受害者」都是一样的,不可以有差别待遇,但自己却在碰到四个月大的婴儿受害者时,显现出一副「我说他是不一样的,就是不一样的」的固执脸色,真是好一个标准的顽固欧吉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