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言情小说手机站 > 雷米尔的指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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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贝,妳心硬如铁,难道要我把心挖出来以示真心?」如果人无心还能活,他一定照办。

  心嘛!人体器官的一部份而已,不算什么厚重的大礼。

  「云先……中岳,我发现令公子比你成熟。」而他幼稚得像个孩子。

  咧嘴一笑的云中岳故作不经意地拂过她细白脸颊。「妳好像很在意我的指环。」

  当两道左右他视线的眼神不断重复落在相同的位置,再迟钝的人也会发现问题所在,顺着她的目光盯着不该存在的东西。

  从她的第一眼他便察觉了,不急着解释是想看看她的反应,从中得知她是否真的无动于衷。

  而她频频投向指环的次数,让他觉得有趣极了,她不担心自己被占了便宜,反而对他的戒指投以过多的兴趣,人不如戒的待遇好伤人。

  「当一个男人还爱着他的妻子时,他没有资格向其他女人示爱,提出追求之类的可笑语言。」那是一种亵渎,也是对女性的蔑视。

  杨双亚不是女权主义者,更不是对爱情有什么大见解,她只是以父母的相处模式为标准,感情是一对一的,不该掺有杂质。

  若非他们遭遇不幸身亡,她想自己终会走向科学领域,成为太空航站的顶尖科学家,她对热力学有极大的研究精神。

  「当一个男人……爱着他的妻子……」一阵狂笑声忽从他喉间发出,喉结上上下下激烈滑动。「妳不会以为我还爱着美娜……我是指我的前妻。」

  不是吗?她的眼神这般说道。

  「误会大了,邻居小姐,这指环不是结婚戒指,它是我捡来的。」在人家忘了关上窗户的窗台上。

  他爱美娜,是的,但是是朋友之情,他无法不去爱他孩子的母亲,毕竟她也曾带给他一段快乐时光,两人还共同孕育一条小生命。

  不过仅仅是朋友间的喜爱,再多就没了,不然他们也不会决定各走各的路,没有挽留余地的挥手说再见,让这段年少轻狂成为回忆的一部份。

  「小偷。」

  一头白发的身影由云中岳身后掠过,不轻不重地冷嗤一声。

  「喂!白食客,别在小姐面前污蔑我的人格,你知道我对『老东西』一向不怎么偏爱,正打算清理一番。」垃圾坑应该是不错的选择。

  巫斯的身子一僵,脸一沉地回身一瞪。「不要威胁我。」

  「又是一场误会了,我哪敢威胁你,我只是觉得家里的留声机太旧了,想换架新的音响罢了。」他又不是古董商,专收旧物。

  或是古人。

  「你……哼!」等他找到时间路后,看他还怎么嚣张狂妄。

  人在屋檐下的白发巫师不得不忍气吞声,他为了不是自己而是留声机中的故人,他总认为自己对荷米丝有一份责任在,若是当年他肯伸出援手相助一臂之力,一对相爱甚深的有情人也就不会被拆散。

  对她有着愧疚,也气愤她任性的大胆行径,完全不顾及他人的感受径自自我牺牲,让他一直活在深深的懊悔中不得解脱。

  当他看到失去记忆的雷米尔不停在追寻他所遗落的一切,对他有怨的心也转为深刻的同情,一个不知道在找什么的男人,他的灵魂是不完整的。

  「亚亚,要不要听一段有关这指环的故事,它叫雷米尔的指环。」以及一个力量正在削弱的女鬼。

  「雷米尔的指环?」心口一动,她彷佛看见一道透明的白影在指环上一晃而过。

  是光造成的晃影吧!她想。

  「对,有个叫荷米丝的魔女和魔法师雷米尔的……啊!你干么勒住我的脖子?」勒死他可没好处。

  「别拿他们的事来讨好女孩子,我不喜欢有人把我朋友当笑话看。」尤其是吊儿郎当的态度更令人火大。

  在一段时日的相处下,巫斯和失心的雷米尔结为莫逆之交,在有所隐瞒的情况下他对他是怀着一份歉意,因为他晓得他在找什么,自己却无法坦白告知。

  「巫斯叔叔,你们在玩摔角吗?我可不可以玩。」看起来好像很好玩的样子。

  一张兴致勃勃的小脸凑上前,让脸色凶恶的巫斯松开手,拍拍身上异于常人的长袍,不发一言的揉揉小男孩的头发,然后走开。

  「唉!真是差别待遇,看得我好不平衡。」这小鬼的面子比他还大,他身为父亲的尊严何在。

  挤眉弄眼、搥胸顿足的埋怨不公平,云中岳看似孩子气的举动中却隐含戏谑的笑意,企图博取同情心。

  「爸,那位阿姨要走了。」她大概觉得跟父亲在一起很丢脸吧!

  一跃而起,动作之快叫人傻眼,大男人的行动力让脑袋被拍一下的云凊霈错愕不已,小嘴一嘟地怒视和漂亮阿姨拉拉扯扯的色爸爸。

  他是未来云氏家族的族长耶!怎么可以这么不庄重,欺善凌弱有负未来族长的威仪,难怪爷爷老被他气得要拿手杖揍人。

  嗯,等他长大了也要欺负回来,不让他动不动拐他的头当是习惯。小小年纪的他在此立下宏愿。

  「哎呀!亚亚,别走得太快,小心地上坑洞……」哎!就说要小心嘛!

  笑着踢开一截犯罪证据,云中岳快步地上前搀扶绊到树枝差点跌倒的美丽邻居。

  「放手,我自己会走。」一阵羞赧蓦地浮现发烫的脸颊,杨双亚冷抽口气要他放掉放在不当位置的贼手。

  「不行,基于我身为男人的福利……呃,修养,我应该亲自送妳回家。」这是礼貌。

  不过他手掌下那团柔软大小适中,根本是为他量身打造的极品,弹性十足。

  唉!他快变成下流胚子了,性急地犹如情窦初开的小毛头,找着机会就毛手毛脚,而且毫无罪恶感,他真是堕落得无药可救。

  「不劳你费心,我走两步路就到了。」两家的距离大概一个是球场宽,其中一半的土地还是重迭的。

  「No、No、No,好男人要有绅士风度,我一定要送妳到门口才安心。」顺便讨杯咖啡喝喝。

  「安心?你抱着我外甥孙女我可不放心,你要不要试试少一只腿的滋味。」

  一声「鬼哪!」含着咕哝的口水里,讪笑的云中岳双手倏地举高表示并无恶意,客客气气地朝蓦然由石磨旁起身的老婆婆点头示意。

  鬼不可怕,反而人比较恐怖,他还真吓了一大跳,以为现身的是鬼,准备一掌打得她倒地不起。

  幸好他手收得快没造成意外,不然他的罪过可大了,老婆追不到还背上一条杀人罪,让他的儿子至少有十五年见不到父亲。

  呼!好险、好险,老天保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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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道墙能阻隔多少望穿秋水的想念,而且还是无形的墙,让人想拆也无从拆起,只能望树兴叹,对着一排石楠花出神。

  生命实在顽强得令人佩服,明明已除根去叶只剩下个树头与时间争分秒,重新栽下覆土新土复育不过三天,居然有小指高的树芽冒出,一点新绿带来新希望。

  从来云中岳就是个天之骄子,不曾遇到如同树干一般强硬的闭门羹,连连上门「拜访」都被拒于门外,他终于尝到失败的滋味了。

  还好他的耐压性高,能承受无情的打击,国父的十次革命损兵折将仍不屈不挠,他这一点点挫折算什么,能屈能伸才是大丈夫。

  咳!咳!咳!搥胸搥得太用力了,差点壮志未酬身先卒的吐出一缸血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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