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言情小说手机站 > 雷米尔的指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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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她,是他今生唯一的选择,他感谢老天将她送到他面前,让他们有机会相爱,不致错过彼此。

  「哼!人家才不想当坏心眼的魔女,人见人怕留下恶名。」她又不是自愿当魔女的,一出生就注定她未来的人生。

  俏生生的脸儿上有着极度不满,龇牙咧嘴地想咬他故意逗她的食指。

  「那妳想当什么?」他问道。

  想了一下,她原本不平的脸顿时绽放出春天般光彩。「我要当撮合天底下有情人都能美满一生的好魔女,让他们跟我们一样永不分开,快快乐乐没烦恼。」

  这就是她的想法,无忧无虑地沉醉在爱的怀抱,不去介入纷扰的世俗,过着只有两人的生活。

  「天真,但值得支持。」只要她喜欢的事,他都会是她背后最大的助力。

  看着她脸上满满的笑意,雷米尔的心中也涨满对她的爱,他知道自己是中了她无形中布下的魔咒,此生此世将无力挣脱。

  而他也无意挣脱,她的美好是上天所赐,他会用生命来珍惜她,直到他停止呼吸的那一刻为止。

  「又笑我了。」嗔了一声,荷米丝突然一脸认真的捧着他的俊颜问道:「雷米尔,你永远都不会离开我是不是?」

  不知为了什么她竟生起害怕,好像她就要失去他了。

  「傻话,我会牢牢圈住妳,不让妳走出我的世界一步。」紧紧的抱着她,钢铁般强壮的臂膀宣示着对她的誓言。

  他们的生命是连在一起的,谁也别想拆散。

  「我爱你,雷米尔,真心真意的只爱你一个。」看着他,她的魔女天份预告了她一份不安。

  「我也爱妳,荷米丝。」我可爱的小魔女。他在心里添了一句。

  动容的荷米丝突然有想哭的冲动,不自觉地说出,「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你身边,我希望你忘了我,让我一个人承受相思的苦……」

  俊美的五官忽然扬起一阵狂怒,愤然的声音被林中的风扫去,只留下树叶卷动的声响,无人听得清楚他未完之语。

  挺拔的身影渐渐淡去,雷米尔的影像慢慢消失,一室的孤寂是白色的墙,以及一架正在转动的留声机,幽幽地唱着思念的歌曲。

  时间在想念中流逝,望着窗外浮动的朵朵白云,很久没有心痛感觉的荷米丝正托着腮,一滴清泪由眼角滑落。

  「也许我会先忘了你,雷米尔,你现在过得好吗?」为什么她已经不再想他了?

  是情淡了?

  还是爱已走远?

  或许是时空阻隔了她的思念,让她的心逐渐掏空,再也不复记忆当初最深爱的那个人,一切的过往将她淡化的形体湮灭。

  叹了一口气的半透明白影坐在紫铜打造的雕花喇叭上发呆,怀想过去的天真岁月,浑然不知一道怀有恶意的红影正朝她扑来。

  「桀……桀……让我吃了妳,我会更强壮。」

  吃了她、吃了她,有魔力的鬼魂最棒了,吃了她、吃了她、吃了她、吃了她……

  「什么吃……啊!你……你离我远一点,不要靠近我……走开、走开,你走开……」她才不给吃,吃了她就真的什么也没剩了。

  突地受到攻击,荷米丝反应极快的一闪,化成白烟钻入留声机中,以残存的能力封住喇叭口,不让邪灵恶鬼入侵她寄身的小小天地。

  虽然她有七成把握对方没法伤害她,但是一瞧见那张想吃了她的血盆大口,还是冷不防的倒抽了口气,身子缩成一团的直打哆嗦。

  要不是适逢世纪彗星靠近地球,受到影响的她这会儿魔力减半,身体几乎全透明了没什么自保能力,不然她也不会请那个看得见她的臭男人代为保管她的家--留声机。

  只是她没想到他不仅看得到她,还看得到其他的鬼,不时捉两只来玩玩当是消遣,大鬼小鬼一窝蜂地来骚扰她。

  「好吃,好吃,给我吃,我要吃……吃,吃吃……快出来,让我吃了妳……」

  鬼声凄厉在喇叭口叫吼,飘来飘去的徘徊,垂涎的口水滴在喇叭管上,好似不吃了她誓不罢休。

  「你……你休想,还不赶快离开,我叫姓云的臭男人收了你。」什么好吃,她又没有肉体怎么入口!

  笨鬼一只。

  「我要吃,我要吃,我要吃妳,快给我吃,不要让我生气,我要把妳吃掉……」

  谁理你生不生气,横竖都要吃掉我,我干么顺你心意出去让你吃,我有那么笨吗?

  瞧外头的鬼发狠又耍泼地想进来留声机里却也没办法,心安了一半的荷米丝屈着腿朝鬼扮了扮鬼脸,不改顽皮本性地嘲笑对方的无可奈何。

  只是此举倒把红衣女鬼惹恼了,红衣女鬼一出手,一时间她的「家」居然产生剧烈震动,东摇西晃地像是旧金山大地震,把她的脑袋都摇晕了。

  完了、完了,她要拆了她的家,这下她真要变成无家可归的孤魂野鬼了。

  「姓云的,你到底死到哪去?还不快把你的鬼带走,真要压垮了我的『房子』我非找你算帐不可。」死道士、臭道士,她一定会被他害死。

  还有该死的彗星,早不来晚不来,偏在这时候来,害她得寄人篱下当起受鬼欺侮的小可怜。

  哼!等她能力恢复后铁定要他们好看,有仇必报是魔女天性。

  「我不是念无量寿佛的死道士,我姓云,叫云中岳,妳可以叫我一声云先生或是恩公。」

  戏谑的笑声忽起,一道俊挺的人影倚在门口看似吊儿郎当,毫无伸出援手之意,对于不知感激的「房客」是不用太客气的。

  「都什么年代还叫恩公,你不是捉鬼的吗?眼前的鬼还不收一收。」看了碍眼。

  不知不觉把心底不满说出口的荷米丝朝他吐吐舌头,一副不屑他挟恩以报的死样子,通灵御鬼本就是道士的专长,他抢入家饭碗还好意思嘻皮笑脸。

  「不,我的职业是建筑师。」云中岳笑眼里多了一丝精厉,射向红衣女鬼。「对了,妳的『房子』快要垮了,要不要我替妳盖一栋新的,保证让妳住得舒适。」

  「你……你想袖手旁观?」枉她把「家」托付给他,真是所托非人。

  他笑了笑,举手拂拂额前落发。「老被人叫死道士、臭男人的,妳想这不太礼貌吧?」

  「你……」好,算他厉害,她退……退一步。「云先生,麻烦你了。」

  荷米丝的形体更透明,气也更虚了,不过仍隐约传来上下两排牙床互磨的声音。

  「既然妳都开口请求了,我怎好放妳自生自灭呢?有失待客之道。」而这个客人就快要转手了。

  笑容依旧是令人讨厌的无赖状,但凌厉的眼却隐隐浮出冷芒,修长的五指倏张,掌心朝着正想逃走的狰狞女鬼。

  红光一出,惨叫声立起,一条肉眼不得见的绳索将鬼魅捆住,线的一头稳稳地握在他手中,时松时紧地逗弄着张牙舞爪的女鬼。

  本家南京的云家人都拥有异人的能力--通灵御鬼,能见另一世界的灵体也有足够力量驾驭他们,使其为己所用。

  这样的事是自古遗传下来的,每一代会有一名灵力特强的男丁,其四肢会出现弯月形红色胎记,这人也会成为家族中的族长。

  清末民初时云氏宗族大举移民纽约,在满是洋人的世界里建立起傲人的事业,直至今日发展成一个举世皆知的金控集团。

  只是这云中岳可是家族中的一头黑羊,叛逆又浪荡,二十岁不到就来个吓死人的闪电结婚,生下一儿不到两年又因了解而分开,与离婚的妻子维持友好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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