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张着嘴,欧阳萱莎瞠目结舌地望着匆匆离去的颀长背影,不解到底是哪里出了差错?
她真的过太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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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静一点、冷静一点,先让她搞清楚现在是什么状况!
欧阳萱莎在帐篷里走来定去,努力厘清思绪。
首先,卡布斯说的没错,在这里,除非是在丈夫或亲人的陪同下,女人不能出门超过两天,所以正经的男人不会带她去找导引器;会带她去找导引器的男人不正经,不正经的男人多半没安好心眼,换句话说,除了仰赖卡布斯以外别无他法,但若要卡布斯带她一起去,就得先和他结婚……
啊哈,简单,那就不用带她去,请他去找回来给她不就行了!
先前她是打算一找到导引器就立刻离开这里,但现在倒不急着离开了,所以她可以在这里耐心等待,只要他在期限之内把皮箱找回来给她就可以了,没错,就是这样!
主意打定,她安心了,正想出去找朱玛,不意门帘一掀,朱玛先进来了,手里还捧着一件绿色长袍。
沙漠贝都因人男女的长袍颜色不一,男人披头巾、戴头箍,但在阿拉伯半岛东南方的部落里,男人一律穿白袍,缠头巾不戴头箍;而女人一律穿黑袍,不过所有的阿拉伯人的新娘服都是绿色的,代表丰饶和繁盛。
「来来来,先来试穿看看,哪里不合身可以马上改。」
试穿?
老天,新娘服!
「等等,朱玛,我……」
「不能再等了,现在不修改,明天就来不及了!」朱玛一边替她脱下黑袍,一边叹息地呢喃,「真高兴是参加他的婚礼而不是葬礼。」
葬礼?
欧阳萱莎皱眉,原先要说的话吞回去,改问:「妳为什么这么说?」
朱玛放下黑袍,瞥她一眼,再拿起绿袍,「这件事……」犹豫着。「卡布斯说最好不要告诉妳……」
「告诉我!」欧阳萱莎语气坚决地要求。
人家愈说不要给妳知道,妳愈想知道,这是女人的天性。
朱玛又看她一下,轻叹。「好吧!不过妳不能让卡布斯知道妳已经知道这件事了。」
「以阿拉之名起誓,我绝不会让他知道。」欧阳萱莎把右手放在胸前发誓。
朱玛点点头,放回绿袍,侧眸望住她。
「妳……刚刚没有注意到卡布斯的手腕上包着绷带吗?」
欧阳萱莎蹙眉回想了一下。「唔……好象有,怎么?是谁伤害他吗?」
朱玛摇头。「不,是他自己。」
「耶?」他是自虐狂?
「这是他清醒过来后才告诉我们的……」朱玛低喃。「他告诉我们,在妳失去意识之后,又继续背着妳走了两天才碰上我们,在那之前,他担心妳会支持不下去,只好……」
欧阳萱莎咽了口唾沫。「只好如何?」不会是让她喝他的尿吧?也不对,当时他们都已经尿不出来了,哪里来的尿给她喝?
「让妳……」朱玛迟疑一下。「喝他的血。」
简简单单四个字彷佛一支大铁锤般往她心头重重的捶下去,瞬间敲断了她的呼吸。「喝、喝他的血?」欧阳萱莎捂着喉咙,窒息地喃喃复诵了一次朱玛的话,一时无法理解这句话的意思。
朱玛点点头。「当我们找到你们的时候,妳满嘴是血,虽然有脱水的现象,但只要喂妳喝水,妳就能够自己把水吞咽进去,情况还算不错。但他不仅严重脱水又失血,只来得及告诉我们妳是他的未婚妻,并交代如果他死了,无论如何要代替他好好照顾妳,然后就昏迷过去了……」
她叹了口气。「我想他一定让妳喝了不少血,所以妳的状况比他强,而他一昏迷过去就完全没有任何知觉,我们喂他喝水他都没有丝毫反应,沙勒米只好用灌的,希望他多少能够吞进去一点,我们都好担心他会撑不下去,当妳可以离开帐篷到处逛的时候,他都还没有清醒过来呢!」
难怪他会削瘦,难怪他会过这么久才来找她。 「为、为什么都不告诉我?」欧阳萱莎哑着声音问,一股奇异的悸动开始在胸口来回撞击。
「起初是不想让妳担心,因为那时候妳的身体尚未复元,后来妳的身体复元了,他虽然仍未醒来,但情况已经好多了,我想不需要让妳担无谓的心,他清醒后更特别嘱咐我们不要让妳知道,所以我们什么都没告诉妳。」
说完,朱玛为她穿上新娘服,这边拉一下、那边扯扯,嘴里嘀咕着袖子要改短一点,衣襬要放长一些。
而欧阳萱莎,因胸口那一股无以名之的悸动愈来愈强烈得令她有点喘不过气来,使她生平第一次失去思考的能力,甚至无法理解自己这种异常反应到底是什么?又是为何而来?
「我怎么了?」她不自觉地脱口问。
「呃?」朱玛抬眸,讶异地发现她双颊潮红、呼吸急促,两眼散发出奇异的光芒。「妳怎么……啊~~我知道了,女孩子举行婚礼前一天都会这样,紧张嘛!」
紧张吗?
不,这不是紧张,这是、这是……不,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但绝不是紧张。
欧阳萱莎阖上眼,努力想要按捺下这份异常激昂的心情,但,徒劳无功,这份悸动,还有连带而来的激动,怎么也无法被压抑下去,她知道必须做些什么,却又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做什么。
「不用担心,」朱玛摸着下巴打量她的腰围,一边漫不经心地安慰道:「每个女孩子都会为了新婚夜而紧张,这是很正常的,新婚过几天以后就没事了。」
为新婚夜而紧张?
不,不是那样的,她是、是……对了,她想再跟卡布新多相处一段时间,想再多认识他一点,想知道他在漂亮的外表下究竟是个怎样的人,这一份突如其来的想望是这么的强烈,如果一定要和他结婚才能达到这个目的也无所谓,就当是一夜情好了。
二十一世纪的人不流行陌生人和陌生人结婚,但二十一世纪的陌生人和陌生人一旦看对了眼,来个一夜情也不算什么,不是吗?
很奇怪的,一经做下这个决定,她的心情也莫名其妙的平静了下来。
没错,这是一夜情,不对,是暂时同居,一旦满足了她的想望,三个月后她照样可以回到二十一世纪,当作什么事也没发生过,只要她不说,也不会有人知道她在十八世纪结过婚。
对,就这么办!
「好,大致上这样就可以了。」朱玛终于决定好要如何修改了。「啊~~对了,妳知道我们部落的结婚习俗吗?」
结婚?
不对、不对,她是同居……呃……结婚……
欧阳萱莎尴尬地咧了咧嘴。「不是很清楚。」
「那我最好大略告诉妳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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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中午,阿拉威部落里开始热闹起来,欧阳萱莎的帐篷外,年轻女人们忙着挑选最漂亮的小骆驼,并为牠们装饰,年长的女人们则忙着调理婚宴的食物。
直至日阳开始西下,奴隶们才牵着戴有驼轿的骆驼进帐篷里,欧阳萱莎颤巍巍地爬上驼轿,在小骆驼的簇拥下前行,部落里的女人们齐声唱着歌,欢声吶喊着护送她到新郎的帐篷去。
朱玛和女儿们在帐篷前依照礼节欢迎和接待新娘,再由朱玛代替卡布斯已过世的母亲牵着欧阳萱莎进入帐篷里,为她换上红领的翠绿新娘长袍,戴上红色缀金环的头巾,掩上金线编织的面纱,饰有金线的白披风在她肩上飘动,将她装扮得有如一朵含苞待放的沙漠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