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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拜托,她一点也不需要他负这个责任好不好?

  欧阳萱莎不禁又意外又啼笑皆非,还有点失望地叹了口气。

  真是人不可貌相,明明拥有那么英俊又富有男性魅力的外表,她还以为他的言行举止也会很有魅力,譬如摆出一张冷然的脸,很酷的命令她嫁给他,或者呢喃着磁性的嗓音,用浪漫的甜言蜜语诱惑她,然后她就可以用很不屑的语气叫他自己去睡自己,这样不是很完美吗?

  但他偏偏都不是,反而用这种和迷人的外表完全不搭的肃穆表情,一本正经地抬出一大堆道理说她非嫁给他不可。

  看他一脸的庄严凝重,她可以百分之百肯定这个男人的脑袋是水泥做的,可能还加了一点钢筋,无论她如何反对,甚至破口大骂,他还是会很悲壮的和她「抗争」到死为止。

  「好吧!嫁给你就嫁给你,但我有一个条件。」他喜欢开辩论会是他家的事,她才懒得陪他做那种残害脑细胞又浪费口水的无聊事。

  「什么条件?」

  「你要带我去找回那两个箱子,」然后她就可以拿着箱子立刻上演一出落跑新娘,把新郎丢在这里耍白痴,管他是不是看到、摸到或吃到她的胸部。「那箱子里有非常非常重要的东西,我非找回来不可!」

  「找回那两个箱子是可以,但……」卡布斯有点吃惊。「带妳去?」

  「对,带我去找,否则免谈!」欧阳萱莎坚决地道:「还有,不必用很危险之类的理由来试图说服我不要去,我已经有心理准备了,绝不会改变主意。」

  卡布斯皱眉考虑片刻。

  「好,我带妳去,不过我们必须按照规矩来。」

  规矩?

  戴面纱是吧?「这没问题。」

  「那么我必须向谁提亲?」

  「我父亲去世了。」

  「妳母亲?」

  「我母亲……呃,也死了。」抱歉,妈妈,为免他没完没了的继续追问下去,麻烦妳「死」一下,反正这时候妳也还没出生。「事实上,我在『这个世界』是孤零零的一个人,既没有兄弟姊妹,也没有任何亲人。」这可是不折不扣的实话。

  卡布斯那两条眉毛再度纠结起来。「那么妳父亲的部落?」

  真是,干嘛这么追根究柢嘛!

  「我父亲的部落啊……」欧阳萱莎搔搔脑袋。好吧!她是念历史的,想随便掰个故事也不难,嗯,对,轻而易举的事,保证找不到半点破绽。「老实说,我父亲是遥远那边的……」她指向东方。「国家的人,一个很大很大的国家……」

  「大清帝国?」

  静了一下,「你怎么知道大清帝国?」欧阳萱莎失声惊呼。

  「六年前我曾经在那里住了将近一年。」卡布斯淡淡道。

  欧阳萱莎睁大眼怔愣半晌。

  「我以为自黄巢之乱后,这边就没有人过去了。」她不可思议地说。

  「还是有,只是很少,而且我说听过辛雅陀罗的故事,他……」

  「在广州住了数十年,宋神宗封他为归德将军,那道敕令还是由苏轼拟就的呢!」欧阳萱莎喃喃道。

  卡布斯颔首。「从听过他的故事以后,我就很渴望到那里去看看。」

  「所以你就去了。」欧阳萱莎钦佩地点点头。「好,这样我也比较容易解释。总之,我父亲是汉人,母亲是这里的人,在他们去世之后,由于我在那边没有任何亲人了,才会大老远跑到这边来,但是我母亲好象忘了告诉我她的部落在哪里,所以……」

  「所以妳不知道从何找起?」卡布斯猜测道。

  欧阳萱莎耸一耸肩。「差不多是这样吧!」

  谁知她一承认,他的眉头马上又打起架来。

  「成年以后,除了妳的亲人以外,有多少男人看过妳的脸?」

  男人!

  欧阳萱莎努力按捺下翻白眼的冲动。「我住回疆可不可以?如果你去过大清帝国的话,就算没到过回疆,也应该听说过回疆也是信奉伊斯兰教,那里的女人成年后也要戴面纱,不过,他们对于女人外出没有这边这么大的限制,所以我才会请父亲生前的波斯商人好友帮忙,跟着他的商队来到这儿,然后、然后……」

  然后呢?

  啊~~对了!

  「谁知道会不小心跟商队走散,又不小心走进这片莫名其妙的沙漠里来,再不小心掉了面纱,才会被你看到我的脸,换句话说,在『这个世界』上,你是第一个看到我的脸的男人,也是唯一的一个,可以了吧?」

  以上纯属虚构,只有寥寥几句是实话,爱信不信随便。

  「我明白了。」卡布斯信了。「那么,既然妳的父母业已去世,而真主又引导妳来解救我,我相信这件婚事必然也是阿拉的旨意,即便没有得到妳的父母的同意,但已得到阿拉的祝福,这样应该足够了……」

  真方便,什么都推到阿拉身上去。

  「我想我不同意也不行吧?」欧阳萱莎啼笑皆非地喃喃道。

  「……所以,我们是在阿拉的祝福下得到彼此的承诺,而这……」没理会她,卡布斯径自取下右手的黄金镶宝石护腕为她戴在右臂上。「是我给妳的聘仪,希望妳能够满意。」

  对中国人而言,聘仪是男方为了补偿女方家长失去女儿的损失必须付出的代价,然而对阿拉伯人来讲,聘仪是丈夫送给妻子的新婚礼物,是妻子的私人财产,丈夫不得干预,就算家里穷得连一粒米都没有了,丈夫也没有权利要妻子拿出私房钱来补贴家用。

  虽然卡布斯只给她一支臂环权充聘金,但光就臂环上的那几颗硕大的宝石来看,这支臂环肯定价值不菲。不过眼看他的护腕竟然变成她的臂环,欧阳萱莎再一次被提醒自己有多么「袖珍」,不禁又遗憾起来。

  为什么她会长这个样子呢?

  「那现在呢?」

  默默地,卡布斯先把自己的头巾解下来充作她的面纱掩住半张脸,再指指适才沙漠强盗留下的足迹。

  「跟在他们后面走。」

  幸好!欧阳萱莎不禁松了一大口气。

  原以为他会执意要先结婚,而她则坚持要先找箱子,于是两人先来一场旷世大对决,拚个妳死我活再说。没想到他却先行退让一步,提也没提什么时候要举行婚礼,看来他也没兴趣太早结婚,而她呢更没有兴趣和一个可以娶四个老婆的阿拉伯男人结婚。所以……

  上帝、阿拉、佛祖,随便哪一个,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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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如果有人问欧阳萱莎,她认为地狱是什么样子的?

  她一定会说:谁知道!

  但现在,如果有人问她,她认为地狱是什么样子的?

  她一定会说:她现在就在地狱里!

  「Gee,我快烤焦了!」

  炎炎烈日、滚滚热气,层层峦峦的黄沙无边无际,不管怎么怎么走,景致永远不变,红色的沙浪起起伏伏,似乎延伸到天的尽头,沙丘的后面永远是另一座沙丘,永无止尽得令人厌烦。

  「到底要走多久?」欧阳萱莎呻吟着问:「一天?还是两天?」

  卡布斯沉默一下,「妳最好不要知道。」再把水囊递给她。「一口就好。」

  好小气!

  不过欧阳萱莎没有抗议,因为他对自己更小气,他总是在她喝过七、八次一口以后,才会小心翼翼地喝上一口,可是他这种举动也让她有点忐忑不安——这表示他们离水源还有一段相当远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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