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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2 页

 

  「虽然他很荚俊,但……」另一个跟着又说。

  「他一来就要求每天晚上要有两个女奴隶陪他……」

  「最好每天晚上都是不一样的女奴隶……」

  欧阳萱莎与法蒂玛再次面面相对。

  那家伙到底是在逃命还是游山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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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天后,欧阳萱莎头一次与卡布斯的弟弟面对面碰上,她有点紧张,低头加快脚步想要尽快离开那家伙愈远愈好。

  而苏尔坦,原来并没有特别注意到她,不管漂亮或丑陋,看她也只不过是个七、八岁的小女娃而已,没有办法带上床的女人对他而言是毫无意义的,但两人错身走过去两步后,他突然又回过头来。

  「站住!」

  欧阳萱莎犹豫一下,还是停住脚步。

  「妳……」苏尔坦慢吞吞地走回去停在她面前,两眼在她那支又粗又黑的辫子上转一圈,再回到她的脸上。「几岁?」

  「十八岁。」欧阳萱莎不甚情愿地说。生了儿子就不能绑两条辫子,不能绑两条辫子迟早会被人问到这种事,她早就有心理准备了。

  苏尔坦两眼亮了起来,「是吗?」他喃喃道:「我倒是没见过像妳这种女人,今晚来陪我吧!」

  去自慰吧!

  「我的儿子才两个多月大。」欧阳萱莎咬牙忍住恶心感。

  苏尔坦不在意地挥挥手。「我不是贾达部落的人,那种习俗对我毫无影响。」

  「但我介意。」欧阳萱莎脱口道。

  似乎没料到奴隶竟敢回绝他,苏尔坦讶异地睁了睁眼,旋即又瞇起两眼。

  「妳没有资格在意。」

  「我的主人也会在意。」

  「告诉我妳的主人是谁,我去跟他说。」

  「他最近很忙。」

  一再被推托,苏尔坦的表情开始僵硬,「妳知道我是谁吗?」显然他的脾气并不怎么好。

  当然知道,一个卑鄙、无耻又下流的色胚!

  欧阳萱莎轻蔑地瞥他一眼。「知道。」看样子今天可能混不过去了,若到万不得已的地步,也只好先设法毁了他的「武器」,至于后果……到时候再说吧!

  「既然知道,妳竟敢拒绝我?」苏尔坦尖声指责。

  「因为你没有得到我的主人的同意。」欧阳萱莎理直气壮地反驳。

  苏尔坦的怒火瞬间爆发,「不管妳的主人是谁,今晚非要妳来服侍我不可!」他咆哮着攫住她的手腕。「不,现在就来服侍我,妳敢反抗,我就鞭打妳到死为止,这是胆敢违逆我的惩罚!」

  欧阳萱莎没有吭声,由着他把她拖向他的帐篷,心里默默列出该如何「卸除」他的「武装」的办法,并举棋不定该用何种方式来料理她的牺牲者最「有趣」?

  踢爆他的蛋蛋?

  砍断他的命根子?

  还是淋上一壶热咖啡让香阳和鸡蛋一起烫熟?

  然而,就在她即将被扯进他的帐篷里那一瞬间,他突然停步,并跟欧阳萱莎一样诧异地扭回头,见所有贾达族人,男女老少皆有,都大叫着往同一个方向跑。

  「来了!来了!内志的部落大军来了!」

  「来了!来了!卡布斯王子的军队也到了!」

  「那边、那边,在山的那一边,他们要开打了!」

  苏尔坦立刻丢开她,拔腿就跑,同贾达族人一起往上山的路狂奔。欧阳萱莎也跟着跑,跑向她的帐篷,远远的果然见到法蒂玛满脸焦急地抱着娃娃在帐篷前走来走去--想跟去看,又不好丢下娃娃不管。

  欧阳萱莎一停下,法蒂玛立刻帮她把孩子绑到背上,然后两个人也一起跑,跑去看热闹。

  十五分钟后,所有贾达族人都紧张万分地站在山顶上往下眺望。

  贾达族人希望内志的部落大军赢,这样他们就没事了;而欧阳萱莎,自然是希望卡布斯能大获全胜。

  不然她多没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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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拉伯半岛并不只有沙漠,它还有山岳、有高原,也有草原,有荒凉的旷野,自贾达部落营地翻过山头另一面正是一片辽阔的荒野,杂草没有几丛,累累乱石倒是遍地皆是。

  就在这片旷野两头,卡布斯王子的军队与内志的部落大军相距五百码严阵以待,除却在中央谈判的那两骑之外,很明显的,双方人马悬殊。

  内志的部落大军起码有两千人以上,头巾长袍五颜六色,前方骑马,后方骑骆驼,九骑伫立于前方领军,也就是说,他们是九个部落的联合大军,所以有九位酋长领军。

  而卡布斯王子这边只有五百骑上下,清一色的白头巾、白长袍,同样前方骑马,后方骑骆驼,还有部分战士徒步分立于马匹之间,但领军的仅有一位,高大瘦削,一把漆黑的大胡子遮去半张脸,眼神出奇深沉冷峻,神态雍容华贵,挺拔优雅地端坐在一匹神采飞扬的骏马上。

  任谁都看得出他就是卡布斯王子,因为只有他腰部系着金色腰带。

  「他怎么又蓄起大胡子来了?」欧阳萱莎喃喃道。

  「对嘛、对嘛!这样根本看不出他好不好看嘛!」法蒂玛会错意了。「像苏尔坦那样留短短的胡髭不是很好吗?干嘛留那样一大把嘛!」

  人家在担心谁赢谁输,她却只懊恼看不见卡布斯到底好不好看。

  欧阳萱莎啼笑皆非地瞥她一眼,懒得跟她讨论这种没营养的话题,依然把注意力集中在对峙双方的武器上。

  内志大军那边用的是传统的大弯刀,还有那种枪管一定要竖直,才能用通条把弹丸和火药分别从枪口捅人枪膛内的前装枪,有效射程不会超过两百码,如果是骑马骑骆驼的话,射击一发后就可以当作废物扔掉了。

  而卡布斯的军队,他们用的也是传统大弯刀,以及那种只需操作枪柄使枪机前后滑动即可装弹与退膛的后装单发枪,难怪人家会以为他的枪可以连续发射,其实只是装弹快而已,而且有效射程远达四百码以上,骑在马上照样可以装弹,不至于一弹就功成身退。

  然后,她又看见……

  「不会吧,60迫击炮?!」虽然相当简陋,但那确实是迫击炮。

  「人数相差那么多,卡布斯王子输定了!」周围的贾达族人纷纷如此断言。

  「没错,不管他的武器有多厉害,也不可能对付得了那么多人马!」

  才怪,如果有迫击炮的话……

  大半天过后,中央那两骑终于决定不再浪费口水,分别驰回各自的队伍内,然后拿枪的拿枪、举刀的举刀,很显然的大家谈不拢准备要大干一场了。

  不过……

  「他们在干嘛?」法蒂玛困惑地咕哝。

  只见内志大军那几位酋长居然就地面红耳赤的争执起来,而他们背后的族人也不甘示弱地挥刀舞枪,大声吼叫以声援他们的酋长。山顶上的观战群众们不禁面面相觑,哭笑不得。

  还没开打就先起内讧,是不是他们自己人要先干上一架再说?

  反观卡布斯王子大军那边,五百骑就像五百尊泥雕,不但骑士一声不出,动也不动,就连马匹也不吭半气,骆驼寻常最爱的咀嚼动作也静止了。

  两相一比,简直天差地别。

  「他们在争夺统率军队的宝座。」欧阳萱莎好笑地说。

  「这种时候还吵那种事?」法蒂玛不可思议地喃喃道。

  「妳还能要求他们怎么样?」欧阳萱莎叹息道:「几世纪以来,阿拉伯各部落之间冲突仇杀不断,向来只是一盘散沙,如果没有一个强而有力,又有足够的领袖魅力的统帅领导他们,他们也只是一群浮躁的乌合之众罢了,能够为同一个目标而聚集起来已经很不容易了,妳还能要求他们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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