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是王妃,怎能随便出去!」卡布斯不赞同地猛摇头。
欧阳萱莎努力想收回自己的手臂,但他抓得非常紧,她很难挣开。
「那我扮成女奴的样子好了。」
「妳要扮成女奴?」卡布斯不可思议地睁了睁眼。「妳疯了,绝对不可以!」
既然挣不开,那就用甩的。「可是我想出去!」
卡布斯还是皱眉。「妳为什么一定要出去?」
怎么甩都甩不开,她开始掰他的手指头。「就像你想搞清楚那些东西是怎么一回事一样,我也想仔细看看这时代……呃,我是说看看这边的生活和我们回疆的生活究竟有多大的差别嘛!」
连他的手指头都掰不动,好吧!用咬的好了。
她刚咬下第一口,卡布斯就把她的脑袋抓起来,拧眉想了一下,好象有点明白了。
「我带妳去。」
「真的?」欧阳萱莎欢喜的跳起来。「好,我们现在马上去!」
「不。」
「不?」欧阳萱莎愣住。
「我要先叫人准备轿子……」卡布斯一本正经地说。
「轿子?」欧阳萱莎不可思议地喃喃道:「还是来辆法拉利吧!」
「……还有侍卫……」
「侍卫?」欧阳萱莎哭笑不得。「你是说超级奶爸?」
「……以及太监。」
「太监?」欧阳萱莎呻吟。
饶了她吧!她是要去市集,不是黛安娜王妃要去伦敦大游行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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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斯喀特是一座典型的阿拉伯中古封建城池,一座清真寺、一处市集,还有宏伟而壮丽的苏丹王宫殿,巍峨的圆顶高耸入云,统率全城,这一切都坐落在城中央,灰泥砖石的民宅散布在周围各处,城外还有一些种植大麦的农户,平常时候就像一般城市一样平和,但若是遇上赶集的日子,譬如这天……
「天哪!现在是在逃难吗?为什么这么多人?」
「赶集的日子都是这样。」
放眼望去,整座城市都淹没在一片黑压压的骆驼海之中,外加成群结队的山羊与驴子商贩,蹲坐在地上的小贩叫喊得彷佛天要塌了,纵横交错的窄巷里店铺一间挨着一间,几千几百人在这当中川流不息。
「幸好听你的话让侍卫陪伴我们来!」
欧阳萱莎满心感激地喃喃道,已经忘了出王宫前和卡布斯进行的那一场激烈争执战,她坚持不要侍卫跟来,也不肯坐轿,而卡布斯则坚持不但一定要坐轿,而且非得带上太监和侍卫不可。
但现在,眼见那一片人山畜生海,她不得不承认卡布斯的坚持不是没有道理,单靠他们两个人绝对无法安全度过这一趟市集探险,结束时不去掉半条命才怪。
为了她的小命着想,卡布斯不得不作坚持。
此刻,她舒舒服服地盘膝坐在一顶四周围着黑色纱幔的抬轿里,倚着松软的天鹅绒靠垫,累了还可以躺下来睡一觉,卡布斯徐步跟在轿旁,两位随行太监尾随在轿后,另有八位皇家卫士护卫在抬轿四周。
一见到披在侍卫身上绣有金色皇家徽章的披风,群众立刻自动分开让路--好象红海被摩西分开似的,卡布斯和她的抬轿顿时成为市集上的注目焦点。
「幸好我有坐轿子!」
要回避人家的好奇目光,最好的办法就是躲起来--躲在抬轿里。
「妳想看什么?」卡布斯问。
「随便,哪里好走就往哪里走好了。」欧阳萱莎掀起头纱说,既然有纱幔就不需要戴头纱,不然隔着两层纱什么都别想看得到,看自己的鼻子就够了。「你为什么不骑马?」
「人潮太拥挤,」卡布斯淡淡道:「一个不小心,马儿可能会失控伤及人群。」
「说得也是,不过……」欧阳萱莎转眸望向另一边。「那边怎会有人骑马?」
不但有人骑马,而且还是十几匹,团团护卫着三顶抬轿,其实当人群一见到那些骑马的人身上披着绣有银色皇家徽章的披风,已经尽快让出路来了,但那群人还嫌不够快,猖狂地驱赶人群以便加快抬轿前进的速度。
见状,卡布斯眉峰紧皱了起来,旋即侧首对身边的护卫讲了几句话,那位护卫应命离去。不一会儿,那群骑马的人即匆匆收起猖狂的姿态护着抬轿离开人潮。
「好威风!」欧阳萱莎赞叹地透过纱幔斜睨着卡布斯。「果然是王子!」
「如果我没看错的话,带头的人应该是我表弟,」卡布斯淡淡道:「而轿子里的人或许是我姑妈和两位表妹。」
「就是那位想把女儿嫁给你的姑妈?」
在阿曼人的传统观念中,男人必须娶自己的堂妹或表妹为第一个妻子,这样既体现了亲上加亲的婚嫁观,又可保证财产在自己的大家族和部落圈子内流动。
卡布斯没有堂姊妹,所以表妹应该是他的第一妻子人选。
但他却拒绝了表妹,还娶了一个「外人」做第一妻子,这简直是离经叛道的行为。
然而那个「外人」不但拯救了王子两次,也在最危急的时刻里解救了苏丹,在苏丹大加赞赏她是阿拉恩赐给卡布斯的好妻子的情况下,自然没有人敢提出异议,于是那个「外人」便名正言顺地坐稳了第一王妃的宝座。
卡布斯送给欧阳萱莎充作聘仪的臂环便代表了她第一王妃的身分,所以那个臂环的价值不在于本身,而在于它所代表的意义。
至于那个表妹也只好委屈她做第二王妃,谁教她没本事救人。
不过……
「我不会娶努拉娜。」
「为什么?她也跟乌苏妲一样任性霸道吗?」
「不,她是个安静又高雅的女人。」
「那为什么……」
「那边有家珠宝铺子,妳要看看吗?」卡布斯若无其事地打断她的问题。
欧阳萱莎静了一下,而后耸耸肩,顺着他目注的方向回过头去,只看了半眼就移开视线,「不要,我对珠宝没兴……」顿住,视线又拉回来,眼神发亮,改变主意了。「要、要,我们过去看看!」
珠宝铺子前,欧阳萱莎差点掀开纱幔来看,幸好及时住手。
「那对宝石钻戒,我想看那对宝石钻戒!」
卡布斯把一对尺寸不同,但造型一模一样的戒指拿进纱幔里给欧阳萱莎,她一眼就爱上了那精致典雅的造型,不过……
「手,卡布斯,把你的手伸进来一下!」
卡布斯狐疑地把右手伸进去。
「不对,左手!」
「左手?」卡布斯犹豫一下,换左手伸进去。
「很好,嘟嘟好!」
卡布斯讶异地收回手,见无名指上多了一枚戒指,当即皱着眉头倾身探进纱幔里,但见欧阳萱莎左手无名指上也戴着另一枚戒指,不禁更疑惑。
「为什么要……」
「请问丈夫大人,你到过回疆吗?」欧阳萱莎两眼亮晶晶地瞅着他。
「……没有。」
太好了,这才好骗!
欧阳萱莎藏起狡黠的笑,板起脸来,「那我最好告诉你,我们那里的习俗是结婚的男女一定要戴对戒,而且要戴在左手,表示圈住对方的心。」她一本正经地说:「如果不戴的话,就算你没有休弃我,我还是随时都可以走人,其它男人也可以向我求婚,因为没有戴戒指就表示我的心没有被任何男人圈住!」
「既然如此,妳戴就好了。」
是喔!男人的心就不需要被女人圈住,这样他才能再去圈其它女人的心!
「不行,你也要戴,瞧见没有,我们的戒指是一对的,表示我的心是被你圈住,人家一看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