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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瞎子日记  寄秋

  告诉大家一件非常爆笑的事……

  喔!不,更正,是十分惨绝人寰,凄惨到不行的人间大悲剧,叫人肝肠寸断,好不凄凉。

  话说那一日清晨,工蜂秋很辛苦的写完稿,正打算上床找周阿公要饭钱,忽觉眼睛酸涩不已,有点刺刺的感觉很不舒服。

  懒人懒做法差点害死秋了,真是一大恐怖事件呀!

  因为懒得下楼拿B12眼药水,正在三楼的秋想到床边还有外甥的近视眼药水,心想都是眼药水应该没什么不同,先点一下也好。

  刚一点,真的很好,毫无异样,困极了的秋仔感到双眼不刺了,因此安心地阖上眼睡觉觉,顺便作几个被鬼压的怪梦。

  一觉睡到下午一点半,一起床仍有些茫茫然,左眼像蒙上一层雾似,看东西不甚清楚,不知死活的秋仔还以为是眼屎没弄干净才造成薄膜,所以赶紧去洗脸刷牙。

  可是……

  坏就坏在这个可是,洗完脸的秋仔又开始写稿,因为只剩下最后两章,赶一赶两天就能写完,虽然眼睛照样茫成一片,仍是发懒地用外甥的眼药水来治标。

  结果悲剧终于发生了。

  到了隔天还是看花不是花,看雾不是雾,报纸上的大字尚能看得一清二楚,报导内容却成了花字,必须睁一眼、闭一眼才能稍微看得清楚。

  (因为只点左眼。)

  哇咧哩!到了这种近乎「失明」的地步,秋仔哪敢再硬撑,赶快跑到附近的眼科去看医生。

  而那位有牌没挂牌的药局医生只看了一眼就不看了,还叫秋仔回家去,这点「小病」不必看。

  你们知道她第一句问秋仔什么吗?

  「你点到你外甥的近视眼药水对不对?」

  好神哦!秋仔崇拜地连点头,只差没拿香去拜。「呃……妳……妳怎么知道?」

  「瞳孔都放大了,你点了几次?」

  瞳孔放大?那是什么意思。「两……两次。」

  「你找死呀!小孩子治疗近视的眼药水怎么可以乱用,眼睛疲劳我开另一种药给你……」

  接下来一大串叮嘱和取笑,满头雾水的秋仔还是搞不懂两种药水有何不同,还不是滴在眼睛里。

  等秋仔回家对镜一瞧,哇!我的妈呀!太……太恐怖了,左眼的瞳仁居然和黑眼珠一样大,和右眼正常的一对比真的超可怕的,一大一小简直是超乎想象的骇人。

  医生说了,慢慢就会好,但她没说究竟有多慢,秋仔拖了将近一个礼拜才发现瞳仁有变小的迹象,又过了一个礼拜才恢复正常。

  也就等于秋仔当了将近十天的半瞎子,是不是很悲惨呀?

  记住呀!各位同秋仔一般蠢的笨妹笨弟们,近视药水不能乱用,否则有失明之虞。

  嘿!近日的报纸上也有一位和秋仔一样笨的男生哦!哈哈……那秋仔还不算太笨,笨笨还有笨嘛!至少秋仔没上地方新闻。(这叫幸灾乐祸)

  PS:慧盈,不是我不回信给妳,而是我到邮局寄信人家不收,说什么地址不清楚,下回请用大写好了,秋仔的英文程度在幼稚园阶段。

  还有,请记得写上姓氏。

  第一章

  咕咕咕……欧嗨哟……咕咕咕……欧嗨哟,咕咕咕……欧嗨哟……

  早晨的第一道阳光射进种满黄金葛的窗台,垂落尺长的绿色植物占满半面墙壁,朝气蓬勃地似在和全世界打招呼,说声早安。

  远处的山峦飘着微带金光的云,一朵朵以悠闲的神态慢慢地变化出各种形状,有花、有草,还有南瓜园,一只可爱的小兔子则在一旁啃着红萝卜。

  位于阳明山半山腰处的日式建筑,属于仰德大道的名人豪宅区,楼高两层、红瓦白墙,花木扶疏十分雅致,小桥庭园造景极具和风。

  但住在这近百坪房舍的人家却不是动辄华服美食的资本家,更不是大家眼中认定的有钱人,已住了数代的旧居可见其历史痕迹,在政商名人云集的环境里算是一

  级贫户。

  杨家和大多数家庭一样,有其头痛的问题,殷实憨厚的杨父在台湾工业没落之下西移到大陆工作,肯拚实干的冲劲让他短短数年就成为富甲一方的台商。

  然而繁华的大城市总会使人沉迷,人一有钱就会开始享乐,而孤身在外的杨父所花的第一笔钱便是买屋置产包二奶,受不了年轻女子的投怀送抱,他也成为有了钱就抛妻弃女的阔佬。

  只是在大陆,财大气粗的台商往往成为某些份子眼中的肥羊 ,杨父在一次外出应酬后就没有再回来了,身首异处惨遭杀害。

  杨父生前是留下不少现金和股票,但皆被二奶偕其男友给卷走,只剩下公司和不可变卖的国家资产,经由股东同意转成现款拨还遗眷,总价大约一亿人民币。

  「姊,妳早餐要吃荷包蛋和稀饭,还是牛奶跟三明治。」

  准七点整,杨家的一日正式展开,不论昨夜忙到多晚。

  手拿着平底锅的年轻女孩精气十足的朝楼上一喊,以锅铲敲着锅底制造噪音,热热闹闹地开启充满朝气的一天,不让瞌睡虫打倒。

  即使她偷偷打了个大哈欠,脸没洗干净眼角尚带着眼屎,身上穿着印有向日葵图样的睡衣,十足的家居模样。

  但身为一个学生,且是一个八点有课的大二学生,她的时间可能会有点赶,至少在做完早餐和用完餐后,以骑单车的速度绝对赶不上第一堂课。

  不过她是个占了地利之便的「文化人」,她就读的学校就在阳明山上,距离家里不到六公里,勤奋点踩踏板不用二十分钟就可以到,所以现在才能悠闲地准备早餐。

  据说她考上多所大学,像台大、清华、成功等知名学校,以相当高分备受注目,虽非榜首,但也在全国排行十名以内,是每一所大学极力争取的优秀学生。

  而她选择当个文化人,根据她自己的说法是不想离开家人太远,可以帮忙分担家务,毕竟这个家只剩她和姊姊,以及精神状况不佳、老跑医院的母亲。

  可是认识她的人都知道她有多依赖疼爱她的姊姊,二十岁的她虽有着成熟娇艳的外表,但个性非常孩子气。

  而她的姊姊正好相反,杨天款嘛……唉!看下去便知分晓。

  「姊,不能随便啦!妳一定要从中挑一个,做人不可草率要重纪律,规矩虽是死的,却能限制偏激的行为,使人走向正道循规蹈矩……」

  「天苒,如果妳的古物研究也能背得这么滚瓜烂熟的话,我想妳的古物学教授就不会在妳的学末评鉴写上『人心不古,难堪造就。」意思是她该修新颖一点的课程,譬如观光或人文科学,她不适合当个文物保护员。

  出现在楼梯口的身影并不高,大约一百六十公分,发直未过肩十分平顺,乌黑亮丽像流水磨平的黑曜石,亮泽足以鉴人。

  看来不满二十,像个中规中矩的女大学生,手中抱着几本厚重的法律书籍和档案资料,神情清冷得彷佛是入世的观音,不沾半丝尘气。

  可谁也没想到她已经「高龄」二十六了,而且是国内少数越级就读的资优天才,不到二十岁就考取国家资格,现在是个领政府薪水的女检察官。

  「姊,妳别落井下石了,我的背好重哦!像只背着壳走的蜗牛,整天想着怎么当古老头眼中的高材生。」哀戚的惨叫,杨天苒淘气地做出蜗牛慢爬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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