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动!妳受伤了,刚刚才完成手术。妳千万别把缝好的伤口挣开了!」唐士严忙放轻力道压着小史,既高兴又慌张的警告她。
心不断的在高唱着歌--她醒来了!她终于醒来了!
唐士严看着她灵活的双瞳,满涨的感动不断的溢出他胸口。这个世界剎那间又恢复了色彩,到处又充满了希望。
她总算没事了!心里一直充满惶然无助,直到她睁开眼他才有她还活着的实质感受,他不安悸动的心这时才得到真正的抚慰。
鼻子里闻进药水味,加上全身上下不断传来的疼痛,小史慢慢记起了今天早上所发生的事。
「总裁,我还活着?对了,那个小男孩没事吧?」虚弱的声音问。
「嗯,那个小孩只是轻微擦伤而已,倒是妳这个救人的弄得全身是伤,比被救的人还要惨。」唐士严怜惜的轻柔拂开掉落在她苍白小脸上的发丝。
「看到那辆车子冲得那么快,我还以为这次我铁定活不成了呢!没想到还有睁开眼的机会。」小史俏皮的皱皱小鼻子。
唐士严听了这一番话,气得青筋暴凸。「拜托妳以后要救人之前可不可以先想想自己?不要救人救到把自己的命都赔上了,别忘了妳自己的命也是很珍贵的!」
至少对他来说,她的命是任何东西都比不上的,就连他自己的命也没她的重要!
她努力解释:「我也很爱惜我自己的命,可是……当我看到小孩行动不便的母亲时,我的双脚就自己动了起来,我也没办法。反正小孩没事就好,这个伤总算受得有价值。嘻嘻!真是对不起,总裁,让你担心了。我会努力养伤,尽快回到工作岗位的。」
小史放心的吁了一口气,感受到握着自己手掌的颤动,知道眼前的人对自己的担心,心里不由得溢出了一股暖流。
她的眼光不经意的瞄到靠在门框上的丽文,忙把手从唐士严的掌里抽出。「啊?丽文妳也来了。」
「我来好久喽,妳现在才注意到我啊?」丽文翻翻白眼。
她愈看愈觉得眼前的两人之间一定有暧昧。
「对了,我受伤的这件事千万不要让我家人知道,要不然我就别想留在台北工作,一定会被接回南部去住。」小史赶紧对丽文说。
已经长这么大了,父母都还把家里的小孩当易碎物品般照顾,如果让他们知道她在台北工作出了事,只怕这辈子都别想再出来工作了。
不过要是他他也会不放心,因为她老是莽莽撞撞的,就连救个人都会伤成这个样子,丝毫不把自己的生命当一回事……唐士严颇不以为然的在心里想着。
「这样不行啦!不说的话,以后如果我被发现隐瞒了妳受伤的事,我一定会被伯父骂得很惨的!」丽文忙摇手反对。
但当她看小史用那小鹿斑比似的眼神恳求的看着自己时,她在心里叹了一口气。「好、好吧!我不说就是了。」
「对了,总裁,今天不是有一个重要的会议吗?」小史瞪大眼问。
「那个不重要,我已经把开会时间延后了。」唐士严云淡风轻的回答。
「喔……」小史嘟着嘴,那她昨晚不就白忙了?
唐士严看着小史因疲惫而略显无神的双眼,他将被单拉上来密密的盖住她,轻声对她说:「好了,妳累了,先好好的休息。其它的事不重要,等妳醒来以后再说。」
第七章
小史坐在病床上,看唐士严专心的打计算机处理公事。
自从她受伤之后,他几乎寸步不离,总是把公事拿来这里处理,弄得这病房都快变成他个人专属的办公室了。而且不知怎么的,自从出了车祸之后,老板对她的态度好像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突然对她这么好,害她很不习惯哩……
「总裁,你可以不用常常来看我,我都快好了。」
老板是何等尊贵的人,光一分钟里就不知可以替公司赚进多少钱了,怎么可以让他把时间浪费在她身上?
唐士严放下手上的笔,站起身走到小史病床前。他双眼仔细的搜寻小史的脸庞,寻找是否有疲累的痕迹。「嗯,妳就不用顾虑我了。妳累了吗?要不要把病床摇下来让妳休息一下?」
「不用了,我才刚睡醒呢!这会儿又要我睡我可睡不着。而且光躺在床上都没有劳动,怎么会累呢?对了,我的眼镜呢?」她的眼睛四处转动。
没有了眼镜的保护,不知道是不是她的想象,总觉得他看向她的视线炙热得彷佛要把她烧起来。
「我早把它丢了,那眼镜是平光的,妳既然没近视,为什么还要戴那么丑的眼镜?」还有她那头漂亮的头发,他以后绝不会让她有机会把它们挽起来,他要努力捍卫自己眼睛的福利。
「那、那个眼镜我戴得很习惯了,不戴会觉得怪怪的……」小史支支吾吾的小声辩解。
「那就把习惯改过来。」他霸道的替她做下决定。
唐士严看着床上的佳人,两颗水汪汪的圆眼嵌在小小的脸蛋上,小巧的鼻、淡粉色的唇,披在身后的柔顺发丝漾着灰芒,看起来就像迷途的小鹿一般可爱又无辜极了。早知道他就该丢了她的眼镜,也不许她挽起头发,那无疑害她老了好几岁,也丑化她了。
他没有理会她要求的目光,径自柔声问:「小史,要不要吃苹果?」
满意的看着她脸颊浮现健康的淡粉色,经过他几星期的细心调理,她总算完好如初了。
她急忙摇头。「不用了,谢谢!等会儿医生来,我顺便问他几时可以出院,住在医院里好无聊喔!再住下去我都要发霉、长香菇了。」
而且她每餐都被总裁带来的各式各样美食喂得饱饱的。再继续住下去,她百分之百肯定她到最后一定会变成发霉的猪!
「我早就问好了,医生说妳这个星期五就可以出院。出院后,在妳手和脚上的石膏还没打掉以前,就先住我那里吧。」唐士严看着手上的文件,皱皱眉,再朝计算机打几个字。
「什么?!这、这样怎么可以?!我自己有地方住,不用麻烦总裁了!」小史激动的拚命摇头。
还没嫁出去就和男人同居一室,万一被古板的老爸知道她和男人同居,到时候她一定会死得很惨的!虽然远在台北,但说不准哪天哪个妹妹上台北来找她,或是不小心被哪个住北部的亲戚发现了怎么办?坏事传千里,不怕一万,只怕万一啊……
「以妳现在的情况怎么可以自己住?妳手和脚都受伤了,行动不方便,就连洗澡我看也有问题,妳确定自己可以照顾自己吗?到时候在屋子里跌倒了也没人知道。我就住在公司楼上,妳和我一起住的话,我上班时间也可以随时上去看妳,照顾妳比较方便。而且……我不想再看到妳受到任何伤害了。」褐眸温柔的凝视小史,顺便把她掉到脸上的头发拂上去。
小史心中急着找出一个拒绝他的理由!她宁愿在家里跌得鼻青脸肿也不敢答应他的提议,因为老爸一旦火起来是很可怕的,铁定手拿藤条追着她打,就像会喷火的酷斯拉一样!
小史皱眉努力想,蓦地击了一下双掌,笑了起来。「嗯……对了,我可以搬去和丽文一起住,她一定会答应的。」
「她不是刚新婚不久,妳好意思去打扰她吗?不用再说了,就照我刚刚的决定!」唐士严很快的打断小史的话,结束这个话题继续处理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