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开场和结尾的句子,摘自沙士比亚的「哈姆雷特」。
后记
什锦面喔伊系! 不三不四
一直在想该怎么把路可可这个女人归类,脑子砸来她的各形各状、言行举止,嗯……呐……啧……老娘(请容我粗俗地如此自称,小的粗俗才好衬托路可可的高雅)竟然没办法想出个妙辞来形容,这是从未发生过的事,当一个编辑竟然辞穷,不如躺在地上滚算了。左三圈右三圈,再右三圈左三圈……我想到了,路可可如果不是一碗什锦面,就是一块总汇披萨。
「什锦」、「总汇」的意思大家都了吧?料多、味鲜,但里头总有一两样料想挑掉的,不过,我不会挑掉,我通通吃掉,因为那一两样不爱的,无损於那美妙的滋味,下回还要再来一碗什锦面、或点一块总汇披萨。
先来说说我想挑掉的好了。老实说我想桃掉两样——
路可可,这三个字有多少「口」,大家算算,不少吧!人人只一张嘴,她一人独得这么多张,肯定很会讲,对!这女人口才的确很溜,都溜在哪?溜在拖稿总有理由,哀求总会成功,交稿子的讨价还价总能多要个几天来混。她希望多个十天,老娘说两天,最後她得到五天的宽限。五天她也高兴,算了,赏她、赏她!哼~~爽得了一时,爽不了永远,五天後还不是得乖乖交。换作是老娘,就提前五天交,整本砸过去,早死早超生,提早五天得到解脱。这道理希望她有天能顿悟,稿子还是早交早好。
第二样是,路可可这女人有当「阿舍」的潜力。我要是她妈,就把她绑在家里,不准出门,最好待在家写稿,别整天心花花的爱花钱。听说,她一条街逛过去,就可以花掉不少银两,那条街还不是什么精品街,普普通通,也不是家家户户都是店面,这样没什么的一条街,她也能变出花样来撒银两,振兴民生经济是很好,但、足,撒在我身上更好!我要银两、我要银两、撒我、撒我……被砸痛我也甘愿。
想挑掉的说完,来说点爱吃的。
这女人有点神经质。别怀疑,老娘没说错,真的特爱她这项「美德』。那一点点的神经质让她有点挑剔、爱完美,因为挑剔、爱完美,写稿就爱检查一遍又一遍,这么一来稿子就被修整得「很像样」,真是优秀的习惯啊~~赞美她!
还有路可可那可爱的「喔呵呵、咽咽咽」的笑声,老娘每回听见,精气神都来了,做事特别来劲呢!不过要有这样的笑声并不容易,一要有不怕长皱纹的勇气,二要有比男人毫不逊色的豪气,三要有不顾众人异样眼光的傻气,没有这「三气」,别想笑得那样有效果,算她行!
还有,路可可甜言蜜语的功夫一流也!不过,她并不常使这一招,通常都使在偷懒不想想书名上。每回耍赖不想想书名,就说「唉呦~~我不会~~你很行~~你想啦~~」,若拒绝她,她就再重播一遍「唉呦~~我不会~~你很行~~你想啦~~」……啧!什么想不出来,老娘可不信,一本稿子十万字都可以爬出来了,书名几个字会生不出来,鬼才信!但她真的超会「鲁」,老娘总是输,不甘愿还是想给她。事後,她会在电话那头喊——「你好强、你好棒!我最爱你了~~」厚!鸡皮疙瘩掉满地。不过恶心归恶心,老娘就吃这一套。
嗯……再多说一项好了,她笔下的人物常常都是唇枪舌剑的高手,没有灵敏的心性,是很难写出如此会「呱呱叫」的男女主角。每次看见她经营出的对话,会心一笑之余就想学起来,下回遇见「讨皮痛」、「欠人念」的家伙,就可「骂人不带脏字」地消气解闷。忽然记起路可可走路的模样,老是一副若有所思、要不就神思远游的样子,莫非都是在想著男女王角要怎么「唇战」、「舌战」……厚!你不要想歪喔,嘴巴除了接吻外,更常用在说话上!当然路可可也不是没可能在想那法国吻、舌吻的啦!大家何妨把她想歪点……正经八百的人生毕竟太过无聊。
以上说了不少,叮叮咚咚、哩哩啦啦,结论是不是很难归类引所以喽,她真的是一碗什锦面、一块总汇披萨,什么都来、什么都有,营养丰富,好看好吃!
老娘介绍完毕,再会!
附注一条:
给看到署名是「不三不四」就皱眉头的看倌们,「不三不四」可不是嘴上不乾净在骂人喔,而是「不是张三、不是李四」的意思,了吗?
後记 路可可
看完了《求术你别太好》後,觉得如何呢?
有没有察觉我这回在写作上的一些小小改变呢?
我在写作的时候,故事的画面怕境多半会很清楚地呈现我的脑海里,姑且不论我表达得好不好,脑海里总是有一幕幕属於这本故事的画面与情境。
而《求求你别太好》这个故事,在我脑中呈现出来的意象其实是有点像绘本方式的。一页页静态的插图表现,表达了主角们喜怒哀乐的生活,却没有什么太多对话。
因此,为了要描绘出我脑中安静的情境,我在这本作品中采用了较多的叙述。只是,一来怕太沈闷,二来也要掂掂自己的斤两,所以书中叙述的比例部分还不算太夸张,叙述这回事啊,写得好就让人拍手叫好,写不好的话,可是会让人呵欠连连的。况且,我相当享受写对话的过程,当然,也免不了要叽哩呱啦啊。能够把自己揣摩各种不同类型主角言行举止的心得,表达在对话之中,感觉自己就像个演员一样,很赞哩!
《求求你别太好》的男主角是我个人认为不好表现的男主角,他的个性矛盾点太多,他的神经太细腻,凡事想得太多,但他表现於外在的形象又相当温和,如何不让这种温和变成模糊,是更需要一点努力的。(说实话,这种男人在现实中不容易走入婚姻。我身边的谁谁谁、谁谁谁,就是这类男人。)毕竟,一般而言,个性愈极端的主角,愈容易让人印象深刻。太冷、太狂、太阴、太柔,都是会让人热血沸腾的。
那我干么挑谢翔笔这类主角出来写?我想,那是因为——
没有人喜欢天天吃一样的饭菜吧!
至於,我这回煮出来的料理好吃与否,我想,无论各位帮我打了几分,都谢谢你们看完了这本作品。
只要有人喜欢看,我就会继续奋勇向前、拚命努力、夙夜匪懈……
编辑冷冷飘来一句:「是吗?那你为什么没法子一月一书,有时候连两月一书都做不到?」
大人饶命,因为我还有其他工作要做啊!我觉得自己写作的时间已经相当浓缩了,每天都希望能有48小时,可以让我把作品写得更好啊!
编辑又冷冷飘来一句:「是吗?写得好,和时间不一定成正比吧。」
唉呀!我杂事多、琐事又不少,会尽力、会尽力……
心虚退场中。
我们下回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