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磨赠,简直被她气得咬牙切齿。
她这是在赶路吗?龟爬还比她快!走了两天竟然才刚刚走出临州城,她倒也不
怕被家里老爹抓回去!
还有,吃饭就吃饭,有必要天天选最大最贵的酒楼点那么多菜吗?真是浪费
啊!依他看就算十个人也吃不了怜黛点的那些菜。不过她是临州首富的女儿,出门
最不愁的就是银子,他自然不必替她心疼。
的确,对于菜肴过多这一点,涂欢乐从头到尾都没表示过反对意见,相反的,
怜黛点的菜越多,他还越兴奋,特别是听到她点的那一长串荤菜时。
怜黛细心的观察到了这一点,于是每次点菜的数量都呈逐步上升趋势。因为从
他的眼睛里,她明明白白感觉到,这个人,超级爱吃的!
不过……凸(限于荤菜。
这是她与涂欢乐一同吃过第一顿饭就得出的结果,他居然只吃荤菜不吃素菜!而且他的胃口大得惊人,简直和他瘦削的身材不成比例!
她是大方又仁慈的雇主,让手下吃饱是她起码的职责。所以,怜黛在店小二呆愣震惊的目光下,把这家酒楼里所有属于荤类的菜都报了一遍。
不一会儿,菜陆续上桌,涂欢乐和怜黛两人坐在宽大得有些空旷的包厢里,围着圆桌开始埋头大吃。
狮子头、红烧鲤鱼、红焖牛肉、清蒸鸭子……
十多个荤菜一字排开摆在涂欢乐面前,让他两眼放光、双手不停以秋风扫落叶的姿势席卷美味荤食。
怜黛一边斯文的小口吃着米饭和面前的一碟炒三丝,这是她点的唯一素菜──一边好笑的看着他的快速咀嚼动作。
哇,他的野蛮吃相和他清秀的外表真的差好多哦,甚至是截然相反!像牛……不,像饿极了的野兽!
狼吞虎咽、风卷残云!
这个人是不是有生以来从未吃饱过,还是生了什么病?
为什么他可以那么轻松又快速的在一盏茶工夫里,解决掉整整一只鸭子、两个狮子头、半条鲤鱼,以及大半牛肉?居然还一点也没有停下来的意思,继续猛吃!
怜黛在家时的饭量一向不大,可是现在看着欢乐这样大吃,忽然觉得胃口好了很多,于是多吃了小半盅的米饭。
等到涂欢乐摸着肚皮心满意足的抬起头,把视线从菜上移开时,已经过去半个时辰了。
在这半个时辰里,他的手和嘴半刻都没停顿过。
「吃饱了吗?」笑意盈盈的看着他,怜黛的心情比他还要好。
「嗯,差不多了。」饱餐后的欢乐语速缓慢,表情显得很平和,全身瘫靠在椅子上,活像是只懒洋洋的大猫,居然还有那么一丝可爱的味道。
「为什么又不吃素菜,你不晓得偏食是不对的吗?」怜黛侧着头,终于再度问出这个医经被他大眼瞪回来的问题。
没办法,她向来是好奇宝宝,有疑问不弄清楚,实在会要了她的命。
闻言,他果然又开始皱眉瞪眼,脸色极其不善。
大猫开始发威了。
「我有我的隐私!」涂欢乐不高兴的低吼。
「如果你不告诉我,那下一顿开始只有素菜,要吃荤的你自己掏银子!」这次不再善罢甘休,怜黛决心要追问个水落石出,就算威逼利诱也在所不辞!
「你……」一时气结,他恨不得跳上去打她一巴掌。
真是最毒妇人心啊!明知道他身上没什么银子,居然拿这一点来威胁他!不过为了顿顿有肉吃,他当然只好屈服了。
心不甘情不愿的咧咧嘴,他道:「妳去试试几年不吃一顿饱饭,几年里每一顿都只吃素不吃荤,不就知道了?」
悲惨啊!想起过去十多年天天挨饿的日子,他就忍不住生气!
「啊!欢乐……原来你以前是和尚!」怜黛恍然大悟,同情的看着他。
天下只有和尚是没得吃荤的,原来欢乐以前并不欢乐,还悲惨得很呢!
「什么和尚?不是啦!」涂欢乐翻白眼,对怜黛得出的结论大为气结。
难道天下就只有和尚不吃荤吗?真是个没见识的小丫头!
不过话说回来,这位纳兰大小姐并不是武林中人,自然不知道那么多。
恨恨站起身,涂欢乐催道:「走吧!再这么磨蹭,我看一年也到不了江南!」
「呵呵,一年到不了,那就两年好啦!」咯咯一笑,怜黛终于不再追问下去。
反正,知道他的暴饮暴食不是病就好了,她可不想要一个生怪病的保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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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临州城外赶路半天,夕阳西下时,涂欢乐和怜黛住进了官道旁的一家小小客栈。
不再像城内那么繁华,放眼望去,步道两边已是一片草木连绵的原野景色。还好这条路连接着南北要镇,时有商客往来,所以路边的茶棚客栈倒也不缺,只是规模和服务差了很多。
「唉,好脏的桌子哦……」叹气,又是叹气。
盯着面前饭桌,怜黛皱眉不乐,这已经是她进入客栈以后的不知第几次叹气了。
陈旧、油腻,还四脚不平,这真的是用来吃饭的桌子吗?简直比她家柴房里堆杂物的木桌还要差劲。
真在这桌子上吃饭,吃到一半会不会垮下来?
担心及厌恶,令怜黛迟迟没有勇气动筷子。
「喂,纳兰大少爷,相信我吧!直到江南以前,绝不会再有比这张桌子更干净的了!」涂欢乐再度听到她的叹气声,终于忍无可忍的从一大碗葱炒肉片里抬起头,好言相劝。
他怕她再叹下去,柜台内已经满脸不高兴的掌柜会把他们两个直接赶出去。哪有人当着那么多客人的面一个劲抱怨的?她现在可不是什么锦衣华服的富家小姐,和他一样都是少年装扮,当别人还会怜香惜玉吗?
「你是说真的?」瞪着涂欢乐嘴角边一抹肉汁,怜黛咬咬唇。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是不是从明天开始她要带张桌子上路,才能安心吃饭?值得考虑,反正涂欢乐的力气大得很,搬得动她,当然也搬得动桌子了!
「如果我说是,那妳不是要回家,不去江南了?」涂欢乐双眼一亮,希冀的望着她。
有这么短短一瞬,怜黛的重要性超过了桌子上的肉片。
可惜──
「休想!」怜黛想也没想的拒绝,然后小心的挽起衣袖,小心的凑近饭桌,再小心的拈起筷子……最后小心的开始吃饭。
在这整个过程中,她居然成功的浑身上下连一根指头都没碰到过桌面,这绝对是高难度动作,恐怕他这个武林高手也不容易办到。
涂欢乐目瞪口呆的盯着她半晌,然后终于想起吃饭最大。
天哪!这样的女子他真的没碰到过。嫌桌子脏,却还肯屈就?看来,她与那些愚钝又执拗的千金小姐还是有点区别的。
埋头大吃,涂欢乐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因发掘出了怜黛的一个小小优点而心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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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饭,就要睡觉。
一间小小的卧室,一张小小的硬阪床,还有一个小小的浴涌,浴隔旁立着一个陈旧但完好的小小屏风。
麻雀虽小,倒也五脏俱全。
有了前次餐桌的考验,怜黛不再抱怨,很快开始入境随俗起来。到江南的路还长得很,她总不能把桌子、床铺、浴桶、屏风全都带上吧?
就算涂欢乐拿得动,她也会被人笑死,哪有人背着全部家当当行李出门游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