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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爱爱爱,爱什么爱?

  如果爱情不存在,别的不说,至少每天的社会版新闻会减一半--这是无可辩驳的事实吧?(当然,所有沾上婚姻或家庭的都要算进去)

  不过,言情小说以这种不幸的事实来作序,还真是该死咧。

  自从语言被发明后,爱情就被反复歌颂,但每个爱情传奇中,都少不了痛苦和悔恨。爱情究竟是无上珍宝,还是罪恶之源?

  这也许就因人而异,也因期望高低而异了。

  沙沙是很爱作梦的人,因此现实中的诸多问题一概不闻不问,生活IQ特低,每天抱著书在音乐中忘我,三餐吃成八餐或一餐半皆可。

  这样的人,谈起爱情还真是不错,刚好另一半也是同类人种,便一拍即合了。吵架或斗气都懒得试,两人有事各自忙,没事钓钓鱼、种种花、上上馆子,想看不同的电影和节目的话,也没问题--家里有三台电视。

  那什么样的人谈起爱情会很累呢?大概就是那种想要完美爱情的人了。

  恋人老是忘了她的生日,或常为了朋友聚会而取消和她的约会,她就认为爱人心中或潜意识中--没有将她放在第一位。于是耿耿于怀,从此爱情不再无瑕,有了裂缝。

  这个裂缝很难补缀,慢慢地便会愈扯愈大,一个谎言,或几个误会之后,终于走到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那一刻,爱情碎成片片,不堪碰触。

  爱情到底能不能走出梦想,在生活中生存?

  很难,真的很难。

  我有个朋友,拍拖两年之后,才宣称受不了对方太沉迷赚钱、不懂风雅,于是爱情告罄。

  当初他的勤勉进取,原是她最欣赏的特质,最后却变成爱情的裂缝。

  是爱情爱质了,还是她对爱情的需求改变了?

  另一个朋友,为孩子忙得焦头烂额,几乎不曾再正面看丈夫一眼,两人逐渐形同陌路,唯一的交谈内容只是孩子的事,最后变成如同两个合并的单亲家庭。

  虽然两人都没有选择向外发展,爱情却已被习惯所取代,既然有得忙碌,她宣称已不需要爱情。

  那是悲剧吗?也许不是。爱情既已发挥了当初结合两人的功能,功成身退有什么不对?

  人生毕竟有许多其它的事情和目标,不是吗?

  沙沙会说是,因为不谈爱,还是可以享受爱。

  哈哈,这就来到变相广告时间了!

  沙沙写爱情、读爱情,是因为这样享受爱情,既没有任何副作用和后遗症,又可以称心如意、随想随到。

  这不是随口说说而已。专家曾作过研究,将实验者--对象为女人--的心跳、体温、脑波、身体各部的动情反应全面观察,竟发现女人在看一本言情小说、或看一部文艺片时,如果内容正中她下怀,那 她的身心反应和满足程度,和真正面对恋人、两情相悦时的反应不相上下。

  有趣吧?想象的爱情,带给女人的感觉和满足,竟然和真正的爱情差不多!

  嘿,那么现实中缺少的,我们在想象世界里找就成了。

  小说万岁咩!

  也就难怪在美国romance novels销售率高达出版市场百分之四十,高于其它任何书种--包括悬疑或恐怖小说、科幻小说和非文学类等。

  真相已大白--原来言情小说可以带给读者真正的快乐,哈,亲爱的读者宝宝们,我们不必再为沉迷于小说而满含罪恶感了,那些时间对我们的身心满足和健康是无比的重要,记住了!

  咦?等等!沙沙辩到哪里去了?辩来辩去,还是需要爱情啊?

  喔,想起来了,沙沙要主张的是--既然在想象世界中也可以爱个够,大家不妨对现实中所爱的可怜对象少要求一点吧。

  他不够浪漫,从来不送花?

  没关系,多看两本小说,心情好多了,顺便原谅他。他至少没送别人花啊!

  他脾气有点倔,不会特意让妳?

  没关系,小说中的霸男更糟糕,我们还不是看得欲罢不能?他若脾气太好,不是很可能变成妳不喜欢的型?(没错,就是那种软趴趴男配角的型)

  所以说啦,那种至死不渝、惊天动地的爱情,我们在小说里享受就好,生活中谁想洒狗血啊?

  还有,那种俊到让女人疯狂、酷到眼中只有妳的男人,现实中谁受得了?不是妳得天天帮他打退女路人,就是妳不小心瞥到别的男人也不行,吓死人了!

  妳瞧,小说中帮我们谈完轰轰烈烈的爱情了,我们就不必在真实生活中被炸得面目全非。

  爱情热量在小说中吸收几卡,现实中的情人就不会太累了,多好啊!

  天下的男人如果聪明的话,天天帮我们买小说漫画DVD--当我们沉迷其中又哭又笑时,他们可以自由地去看球赛、聊股票;而我们爱情热量吸收够了,也不会再对他们的一举一动是否浪漫太过记较。

  这简直是皆大欢喜!

  好了,回归正传。请问这篇序和这本书有什么关系?

  很抱歉,简直沾不上半点边。因为沙沙读小说时,最怕序把书里的好料都提前曝光了,就像电影预告泄露太多剧情一样让人咬牙切齿。

  所以我总是把序和后记在看完书后一起看,既然本书没有后记,那么这篇就充数一下啦。

  读者宝宝们,希望这个很梦想、却同时很辛辣的故事,也能给你们几卡爱情热量。

  楔子

  冬天的公车最难搭。

  尤其是人多的时候。车上窗户紧闭,空调不足,大家挤得温暖,空气却浊得呛人,再加上有人浑身烟味,简直是活受罪。

  不过这还比不上有色狼用大衣遮掩,趁机吃女人豆腐来得气人了!

  方恣然瞇起利眼,捕捉到左前方一个中年男子,手抖抖索索地在大衣底下,偷摸身前一个国中小女生的臀。

  要不是那个小女生没命死贴着钢柱,身子紧绷地左移又右躲,那大衣又没有达到完全遮掩的目的,一直在座位上看书的方恣然也不会从眼角瞥见这一幕。

  方恣然立刻采取必要的行动。

  那男人食髓知味了,居然大胆将手往女生胸部滑去。

  「有色狼!」方恣然大叫一声,车上颠簸得昏昏沉沉的乘客,大半都被吓醒了。「你不要乱摸小女生!对!就是你!」

  她一只手稳稳向那人指着,只要有长眼睛的都不会弄错对象。

  「妳神经病啊!我哪有!妳不要乱讲!」那男人脸色黑了,恼羞成怒之下,居然反咬人:「我摸谁了?她吗?那叫她自己说,我有吗?有吗?妳说啊!」

  那男人狠狠问那个脸都吓白了的小女生,口水还喷在人家脸上。

  那女生嘴唇发抖,说不出话来。

  也难怪了,凶神恶煞离自己不过几公厘,刚才不敢声张,现在自然也没胆出头。

  被那男人这样乱叫,当事者又不说话,其它乘客果然出现质疑的表情。

  没关系,方恣然不会怪被害者,只会惩罚肇事者。

  「你以为叫得大声就赢了啊?敢做不敢当,你还是不是男人啊?喔,不对,我真笨,会落到在公车上吃小女生豆腐的男人,当然是没女人要才会变得这么窝囊嘛!」

  方恣然说得不屑至极,有些乘客不禁窃笑起来。

  「妳--干!妳敢胡乱污我?看我--」那人身形有不顾一切冲过来扁人的趋势。

  「不用看你了,看这里就行!」方恣然不疾不徐地举起一个银色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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