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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外型亮丽的黎菁贻已经拥有不少追求者,好几个与她接触过的集团老板更是极力撮合她跟自己儿子的婚事,非常希望拥有如此聪慧又应对得体的儿媳妇。

  坦白说,他这一辈子还没有主动追求过女人,因此他费了好一番工夫才追到她。

  求学时代,他英挺的外形和优异的表现已自动替他引来众多女孩的青眯与追求,他交过几个女朋友,但谈不上有什么山盟海誓、刻骨铭心的感爱。

  在海外求学时,他更是把全副心力都放在学业上。出身军人之家的他很明白,自己没有强力的后盾,他唯一能依靠的只有自己。而且,他也只喜欢靠自己!

  他与黎菁贻交往已接近两年了,自从她出现后,他不曾再多看其他女人一眼。

  不是菁贻很会吃醋或管束他,事实上,他们一直拥有各自的生活空间。只不过,除了她,已经没有任何女人可以引起他的注意。

  她像是蕴藏丰富宝物的矿石,越接近她,他越加发现这小女人身上有股令人无法抵挡的魔力!

  在工作上,她精明独立,常常独自一人出国跟外国客户谈判;但在实际生活中,这小女人却迷糊得令人啼笑皆非。

  心血来潮时,她会亲自下厨为他做菜,但她常常搞不清楚盐与糖长什么模样,因此他常常吃到很咸很咸的糖醋排骨。当然啦,为了鼓励她,他还是连声赞好,并大口大口地吃掉整桌子的菜,爱就是把菜吃光光嘛!

  况且,他好喜欢看她那单纯可爱的笑容,她每一个微笑,都比升级加薪更令他兴奋!

  他们两人交往得很顺利,也很甜蜜,虽然还没有结婚,但彼此已很有默契地认定对方绝对是自己终生的伴侣。

  迷人的唇角又扬起微笑,蒋志熙由抽屉里小心地取出一只蓝色珠宝盒。这是三个礼拜前,送菁贻出国后,他直接前往珠宝店选购的结婚对戒。

  菁贻上飞机的同时,他就做了一项决定——等她一回来,他要马上向她求婚!

  他越来越觉得,她在自己的生命中占有极重要的位置,他不能再忍受跟她分离的日子。

  婚后,他当然不会限制菁贻,不准她再继续工作。但,他希望她能弹性调整自己的工作内容与时间。

  他不介意每天晚上先回家当“煮夫”,煮好晚餐等她,但他可不希望有个常常在异国出差的老婆。

  菁贻会答应吗?蒋志熙向来充满自信的眼眸涌起疑问。其实交往还未满一年,他就向她求过婚了,因为他很确定,除了黎菁贻,他的妻子不做第二人想。

  但,菁贻在错愕之余却婉拒了他。她说她非常热爱她的工作,也很喜欢工作带来的成就感,希望他能再多给她一点时间,让她在事业上好好冲刺。

  虽然求婚被拒有点伤他大男人的自尊心,但他可以体会菁贻的想法。她拥有优秀的能力,又得到总公司的全力栽培,会想要好好在事业上冲刺是非常正常的想法。

  就像他,他一工作起来也是六亲不认。而且每个人都需要被肯定、被尊重的成就感,硬要剥夺菁贻的梦想,的确很残忍。

  所以,他等了她两年。

  等她成长,等心爱的女人实现她自己的梦想。同时,他也督促自己往事业的更高峰攀爬,因为,他要给未来的妻子一个最好、最无忧无虑的婚姻生活。

  两年了,他很顺利地达到了对自我的要求,现今的他已是年薪惊人的超级律师。除了为特定的跨国大客户工作外,他已不再轻易接受诉讼案件,因为,他真的排不出时间了。

  纽约及世界各地仍有数家最知名的律师事务所一再邀请他加入他们,开出来的薪资和红利都令人咋舌不已!但,他却毫不心动。

  因为,他跟菁贻的家都在台湾。他有年迈的双亲及弟妹要照顾;而菁贻也有上了年纪,且身染慢性疾病的母亲住在疗养院里。

  除了不想离家人太远外,他更不想离开菁贻一步。他要在台湾等她,为她布置出最温暖、最舒适的家。

  他并不考虑移民,因为台湾就是他们永远的故乡,他们会在这里创造出最甜蜜的家。

  把戒指审慎地收入西装口袋内,他的心怦怦狂跳,像是情窦初开的小男生。

  一想到他们婚后的家居画面,热热的暖流就不禁在他的胸腔内流动着。哦!他等不及了,他好想马上见到菁贻,好想紧紧地拥住她,再也不分离。

  结婚后,他会霸道地先拉她出国度蜜月,为期至少两个月!这两个月里,她的眼、她的心只能看着他、想着他,不准想工作或其他的事。他要和她享受最甜蜜的两人世界!

  当然,回台湾后,他会允许她继续投入工作的。

  才刚关上电脑准备离开,一个吊儿郎当的声音却突然响起。

  “哈喽,蒋大律师!”

  他一抬头,就看到两个气质迥异,但同样风采迷人的男人走人办公室。

  穿着PRADA三件式西装的是楼少驹,他剑眉飞扬,身上剪裁时髦的深蓝色西装外套配上丝质领带,使他整个人看起来非常潇洒。

  另一位是霍剑渊,全球闻名的名医。他个性冷峻内敛,不喜欢招摇,也不刻意强调名牌。但,一百八十五公分高的他是天生的衣架子,简单的黑色西装便将他颀长的身躯、优雅的气质烘托得更加出色。

  “惊讶吧?”狂狷不羁的楼少驹把一大袋食物放在办公桌上。“一个小时前我打电话给刘秘书,她说她正要下班,但你还在加班,并且交代不准任何人打扰,我就知道你这可怜虫又要替老板卖命,好快快过劳死啦!所以喽,很重义气的兄弟我,就去买了一大堆好吃的来慰劳你。怎么样,我很够意思吧?别太感动喔!更别爱上我!爱我的女人已从北极排到南极都有剩,小弟我真的分身乏术啊……”他嬉皮笑脸地说着,仍是那么地自信且充满魅力。

  蒋志熙似笑非笑地瞥了爱臭屁的楼少驹一眼。“你放心,就算我突然爱上男人,也不会看上你,我可不想得爱滋病!”楼少驹的风流多情可是远近驰名的。

  他转头看向一语未发的霍剑渊。“剑渊,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少驹最近刚从德国回台休假;而剑渊则定居纽约,工作一向很忙。

  “中午刚到,待两天就走。”霍剑渊简短地回答。

  他们三人,还有浪迹天涯的知名摄影师凌肇杰,以及定居伦敦的欧阳岳勋,都是在眷村一起长大的多年死党。大学毕业后,虽然各奔东西,在不同的工作领域上各有所长,也分居世界各地,但每年总会想办法聚会几次。不需歃血为盟,他们坚固的友谊比亲兄弟更牢靠。

  楼少驹打开纸袋,摆出一桌丰盛的食物。“喂,快吃吧!现在都七点多了,我们可不是来陪你体验饥饿三十的。”他老实不客气地拿起最大的一只鸡腿,闲适地问着。“你的菁贻小亲亲呢?她怎么没来陪你加班?呵呵,她是不是发现她最爱的其实是我,所以把你甩掉啦?你真不幸喔!没关系,反正多失恋几次你就习惯啦!”

  霍剑渊拉开啤酒,懒懒地瞪他一眼。“神经病,你不开口没人说你是哑巴!”

  蒋志熙还是微笑着,他早就习惯他们之间的打打闹闹、不拘小节。“她到德国出差,今晚十点的飞机抵达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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