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梦想的日子 慕容秋
慕容秋最大的梦想就是在冬晴的午后,手握一卷书,懒洋洋地躺在一张最软的石墨绿绣花躺椅上,过着不知今夕是何夕的美好日子。如果太阳公公赐下几缕阳光,手边再沏有一壶永远喝不完的茉莉龙珠就更完美了,还有书最好能自个儿翻页,别让秋的玉手一次次劳累……还有还有,秋身上盖的那张软被快滑到地下去了,有没有人经过帮我拉上来──
蓦地,梦醒。
不管是梦是真,慕容秋都是个懒散的小女子。有时良知未泯的内心深处会有那么点不齿自个儿,但更快的,秋会用﹁我本天都山水郎,天性懒散带疏狂﹂的句子自勉。自勉不够爽,秋还要找一个人共勉之,那就是本文的男主角──沈煜。
正好,突然想写一个浑身是毛病的男主角,任性、懒散、爱迁怒、爱乱箭伤人、嚣张跋扈,一人不安,鸡犬不宁。可是,这样天怒人怨的家伙怕写不到第二章就教人乱棍打死了!有办法,哈哈哈……且让这名男子身怀无敌美色,美人计从小练熟,关键时刻拿出来保命用,无论如何都要给我坚持到这本书收工写完。
好了,秋就此打住了,以下时间交给美男沈煜主演。
楔子
汪洋PUB,晚上八点五十分。
人潮如海,人声如沸,PUB中挤满了人,PUB老板汪洋则是怀抱钞票仰天大笑。
正在舞台上表演的女歌手郭贝妮,有四年的演唱经验,出过七张专辑,身经大小演出上百场;但现在她紧张得要死,冷汗正慢慢渗出,湿透她的演出服。
八点五十七分,聊天闲谈、喝酒猜拳的客人渐渐离座聚集到舞台边,将注意力集中到舞台上,一股酝酿已久的热潮急遽爆发。
郭贝妮握着麦克风的手开始发抖,虽然汪洋给她的报酬不少,但她相信她的小命只能撑过这一天。因为直到此刻,她才后知后觉汪洋为何不找他唱片公司的歌手唱这开场的表演。
「煜!梵!」不知是谁带头喊了一声,接着来自四面八方的声浪越来越大,几乎要冲破屋顶。
工作人员赶紧在舞台四周严阵以待。
「煜!梵!煜!梵!」亢奋的呼喊声中有人大叫着:「这个女的滚下去!妳这个丑八怪快滚……」
汪洋PUB成立五周年之际,已加入汪洋唱片公司的沈煜与贺信梵将来这里进行五天的表演,煜与梵梦幻般的组合、俊美无俦的容貌、美如天籁的声音与演奏乐器的帅劲模样,让所有人全为他们而疯狂。
沈煜与贺信梵是目前全亚洲最耀眼、最有人气的歌手,无论身到何处,必定是所有人注目的焦点,抢尽风采;他们虽然不是唱得最好,但就是有一票歌迷死心塌地追随他们。
他们原出身于汪洋PUB,有时合唱有时单独演唱,沈煜擅长吉他,贺信梵专长于钢琴,每当二人有演出,PUB内必定座无虚席,汪洋于是首开PUB出售门票之先例;而当各大唱片公司想网罗二人时,汪洋做出了他这辈子最明智的决定──开唱片公司。
从此之后,两棵摇钱树让汪洋日进斗金,而他也摇身一变为娱乐界呼风唤雨的龙头老大,他唯一要付出的代价,就是被这两个众人捧为神仙般的偶像不把他这老板当一回事。
汪洋唱片公司的镇山之宝乃著名的三大妖魔,分别是天魔贺信梵、地魔沈煜、魔中魔汪洋;魔中魔的名号最为响亮,但其实魔中魔是必须接受天魔和地魔的折磨的。
时间愈来愈迫近九点,吶喊声大得几乎快冲破屋顶。
「这个女的,妳怎么还赖在这里?快滚开!」一个小女生突然不耐烦地大叫,她好不容易才买到的门票,可不想浪费在听这女人唱歌。
郭贝妮看着失控的场面,不禁在心里暗暗发誓,她再也不唱沈煜与贺信梵这二人的开场表演了。
倒数计秒中,台下的人群开始向舞台上丢掷物品。
一名满头红发的少女抓起一块蛋糕准备要向舞台上扔去,另一名少女赶紧拉住她,「不要!蛋糕掉在地上会弄脏煜的鞋子。」
「不会!我扔到那女人脸上,保证绝不会掉下来。」
另一旁的梵迷起哄地道:「快扔,我要看梵笑。」
「好!一、二、三,丢……」
而从洗手间回到座位的蛋糕主人只来得及悲呼一声:「我的草莓奶油蛋糕!」
此时的后台,时钟正巧走到九点钟的位置。
闭目养神的沈煜缓缓睁开眼,不耐烦地从躺椅上起身,低叫一声正在讲手机的贺信梵:「走了。」
外面那些讨人厌的家伙,真是吵死了!
沈煜心不在焉地走在前面,后面则是穿着一身玄色休闲服、显得轻松自在的贺信梵。
突然,咻的一声!一块草莓奶油蛋糕从天而降。
「煜!」台下众人齐呼。
见那块蛋糕直直朝他飞来,沈煜愣住了,草莓奶油蛋糕,跟他刚才所想到的一样!
贺信梵见状,急忙伸手拉住他,就见沈煜直直倒进贺信梵结实的胸膛中。
台下的人爆出更大的尖叫声,几乎要窒息了。
他们──终于出现了!
沈煜,拥有一张老天爷特别偏心眷顾的面孔,细致俊逸的五官无可挑剔,黑瞳灿亮,及肩黑发如丝缎般柔细,左颊浮现小小酒涡,左耳戴着一枚银色镶钻耳环,削尖的下巴使得他原本就俊美的脸孔更偏阴柔。
贺信梵,拥有一副锻炼出的强健体魄,一身黑衣透出一股不可捉摸的神秘感,一头短发利落服贴在耳后,他那浑然天成的酷劲令人不敢造次,却又舍不得将视线自他身上移开。
他们二人自四年前在PUB同台演出开始,关于二人是同志的流言便甚嚣尘上,因为他们实在速配到让大家这么认为。
就像现在,优雅温柔的沈煜跌倒在贺信梵的怀抱里,好美的画面喔!
看着沈煜薄唇微张的模样,所有的人都有想一亲芳泽的渴望;而且根据投票显示,沈煜名列最想亲吻的明星排行榜第一位,而投票者中,男生的比例竟占百分之三十以上!
沈煜回过神,倏地站直身子。
草莓奶油蛋糕?
他不在乎会弄脏他修长白皙的手指,蹲下身拿起被砸烂的蛋糕,问道:「这是谁丢的?」
「是……是我。」红发少女小小声的承认,虽然可能会被赶出去,但是她绝不欺骗沈煜的。
「很好,从哪里拿来的?」
「就在……就在后面的桌子上。」少女纤指指向右后方的圆桌。
顺着她的手指看去,沈煜发现一抹深蓝色的倩影正挤开人群向大门方向逃去,及腰秀发在身后甩荡,身形分外窈窕。
一定是她!两年来,在对无数个长发飘逸的背影寄予希望之后,这一次他绝不会再错认。
「林展眉,妳给我站住!」原本慵懒散漫的沈煜无预警地扯开嗓子大喊。
闻言,歌迷们纷纷惊叹沈煜声音的爆发力,有当摇滚歌手的潜力;然而,只见他跳下舞台,向门口狂奔过去。
「门口的白痴,关门!」
登时现场秩序大乱,沈煜连连推倒几十人,几乎是从歌迷们的身上一路踩了过去。
台下的工作人员不知该不该出手阻挡,数十只眼睛就这么跟着沈煜转,他们的职责是维持现场秩序,必要时以武力制止歌迷过度激动的行为;可如今带头闹事的是地魔沈煜,谁敢管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