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十月,天空暖晴晴的,少了酷暑的燠热,多了分秋凉的清爽。不少甜蜜情侣都选在这个时候,定下终身大事。
温若华的好朋友--倪安馨,也选在这个时候结婚。
倪安馨是演艺界中,备受注意的新人。她先生绍喻怀是新锐导演,也是“泰丰电视台”的少东。
温若华陪著倪安馨化妆,看她清妍甜美的样子,温若华浅浮笑意。不过,她有些坐不住的样子,不时地注意著时间。
她们两个的另外一个好朋友,两性作家黎思茜说道:“小华,于乔逸是在做什么啦?怎么还没来?”
于乔逸是温若华的男朋友,因为长得很帅,所以帮人拍了MTV之后,就被挖掘去拍偶像剧。
提到于乔逸,黎思茜颇有微词。“幸好小华够了解他,不让他来做伴郎。要不然,婚礼都快进行了,还能等他一个人吗?真让人生气。因为他不做伴郎,小华就不能做伴娘。之前,我们说好,谁先结婚,另外两个人就要做她的伴娘,现在这心愿可不能达成了。”
温若华一笑。“虽然我没做成小馨的伴娘有点可惜。可是,你和冷冥擎两个人感情这么好,来做她的伴郎伴娘,那就是很好的祝福了。”
冷冥擎是黎思茜的男朋友,人称“地下金融教父”。
说起冷冥擎,黎思茜又有了笑意。“我们的组合,的确是黄金伴娘伴郎。等小华结婚那天,我们两个再携手演出好了。小华人这么好,谁娶到算谁赚到。不过,于乔逸那家伙……”她啧了一声。“我看还是不要嫁好了。”
“是啊。”温若华悠悠一笑。“我也是觉得不要嫁好了。”
啥?!不大对劲耶!
黎思茜和倪安馨猛地转头,倪安馨还差点扭到脖子。她们是起哄过好几次,叫温若华换个男人,不过温若华总是笑笑不语。
这次温若华虽然还是一脸的笑,但是看来总是诡异哩。
温若华闪避了两个人的目光。“喔,我再催一下,看他人到哪儿了。”她拨起手机。
“喂。”于乔逸接起手机,一听到温若华的声音,他就忍不住地抱怨。“小华啊,我现在要飙过去,Shit!死了,我怎么也没想到,路上竟然这么塞。”叭叭,他不耐烦地催按著喇叭。“该死,这些人是怎么开车的?”
温若华静静地听完他的话,淡淡地说:“很多事情,你常常都没有想到。”
对于他的迟到,温若华没有脸红脖子粗的怒骂,她只轻轻地把电话挂了。
“分钟,电话结束,黎思茜和倪安馨同时陷入错愕之中。
这种事情,别人做起来当然没什么,可是那是温若华耶。
那个温柔体贴,善解人意,从来不跟人大小声、从来不发脾气,温驯可爱得像只小绵羊一样的温若华耶!
她会挂别人的电话?还是男朋友的电话?
铃!铃!铃!温若华的手机响起。
温若华看了一眼手机上面显示的时间。“时间差不多了耶。”她说,然后,温柔地关机。
手机像脖子被勒扼而死的人,再也发不出半点哀鸣。
“小华。”黎思茜皱著眉头问道:“你是不是在生于乔逸的气啊?”
“嗯。”温若华偏头看她,轻轻地说:“我不应该吗?”
“应该,应该啊。”黎思茜猛点头。“可是你以前都挺让著他的。”
温若华认真地说:“这次不一样。他为了工作或是其他的事情,随时取消和我的约定,我可以体谅。但这是小馨的婚礼,一辈子只有一次的婚礼,他不应该这么漫不经心的。”
倪安馨眉头微蹙。“小华,你这么讲义气,我当然很感动,可是如果你们为了我吵架,我会很不安耶。”
“吵架?!”温若华想了想,突然一笑。“小安,如果能和他吵上一架的话,我会很感激你的。”
说来可惜,从谈恋爱以来,她都还没和他吵过架哩。只要他生气了,她总觉得是自己不够好、不够体贴,然后就急急退让。
大女人的黎思茜,常为此气得要死,说她总让于乔逸给吃得死死的。是呀,她没用,一直都太爱他。
第一章
从学生时代开始,于乔逸就是风云人物、少女杀手。长得帅、家世好、头脑好、体育好,天生具有领袖魅力,从来都有一堆女人恋恋地巴著他。
他加入“话剧社”之后,话剧社的女性成员暴增。
这对身为总务的温若华而言,并没有多大的好处,因为这些女孩子,除了痴痴追逐著于乔逸之外,并不会做其他的事情。
所以,所有打杂的事情,依旧是落在勤奋的温若华手中。
那天晚上,社团开了个热热闹闹的庆生会,庆生会一结束,所有人作鸟兽散,只有温若华留下来收拾满地的狼藉。
整理桌子的时候,她翻起了一本被遗留下来的剧本,剧名叫做《灰姑娘不要王子》。
剧本是于乔逸编的。他改编童话,制造了许多笑点。
温若华读的时候,忍不住呵呵笑起来。沉浸在他的剧本中,挤眉弄眼地念著对白。“喔,亲爱的王子,虽然玻璃鞋被坏心的继母拿走了,但是没有关系,只要我踹你一脚,你就知道我鞋子穿几号的。”
“吓!”她作势,把脚抬高了起来。
“声低低的笑声冒出,温若华吓得回头。
于乔逸带著一脸笑意看著她,温若华的脸唰地胀红--好、丢、脸……
砰!还有更丢脸的。因为站不稳,她摔倒在地。
“你没事吧!”他一步跨到她身边,要拉她起来。
她抬眸瞅他,脸热辣辣地红著。虽然他们两个同社团也好一阵子了,但是这是第一次,她和他这么近距离地单独说话。
她的心跳飞快,呼吸紊乱,他一笑,她就不知所措。
于乔逸脸上的笑意加深,他觉得她很有趣。
虽然他不大和她说话,不过这不表示,他没有注意到她。
她和其他女孩子很不一样。她的脸上总是挂著轻轻浅浅、教人觉得非常舒服的笑容,她不会聒噪得让人头痛,总是默默而体贴地把许多事情做好。大多数的社团办公室,都会惨遭蟑螂、老鼠的攻击,但是因为有她,所以他们的社办总是干净舒服。
他常想和她说话,不过他一和她说话,她就一副想逃的样子。
糟了,温若华发现,这次好像没地方可以逃了。他是所有人注意的白马王子,她也喜欢他,不过,她只敢偷偷地看著他。跟他在一起,她的舌头变笨,头也会晕晕的,不知道要说什么才好。
“你的台词念得很好。”他笑笑地说。
他在旁边好一会儿了。看著她眉头轻轻蹙起,看著她展颜轻笑,每一个表情都吸引著他。
她不算特别漂亮,可是清清秀秀的,有一股沈静的气质。看她蹙眉的时候,会引发他想怜惜她的心情。她笑起来的时候,他的心情不可思议地变好。
她脸红的样子,让人想一口吞了她。
“谢谢。”他这样称赞她,她的心头雀跃,却不敢抬眸。
“啪”地一下,灯突然整个暗掉,只有紧急照明设备还亮著。
她唰地抬头,正对著他饱含笑意的眼眸。
完蛋了,她一下子迷失在他深黝湛亮的眼中。
广播响起。“已经十点了,还没有离开各社办的同学,请尽速离开。”
他伸出手,一把拉起她。“我们快走吧。”
她还没有回神,就被他拉著走。“有没有什么东西没拿?”他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