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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后,飒柔终于被前任寨主的柔情给打动,她带着飒骐亚改嫁,老寨王爱屋及乌,将飒骐亚视同己出,甚至到最后,在五年前他病危时,将鄂温克山寨托付给飒骐亚,而没有交给自己的亲侄儿浩古力托。

  如果飒骐亚在初初接任寨主之职时,有人还质疑过老寨主决定的话,那么,五年后的今天,这些人也都不再有所疑虑了。 

  他们的新任寨王比前任更剽悍、更聪明,也更精于谋略,寨子里人口不断增加,这个原是毫无纪律的土匪窝,在他的统领下,除了抢夺过往商旅财帛食粮外,也开始学着自给自足。

  飒骐亚自中原延聘了些务农好手,于是渐渐地,荒漠成了绿洲,成了良田,他们并且开始懂得如何贮蓄用水,而不再像从前一般得完全靠天吃饭、靠打劫过日了。

  飒骐亚也许不是真的塔善族人,但因着他的卓越与努力,到今天,寨中已经没有任何人会再当他是外来人。

  「寨主。」打破飒骐亚沉思的是二寨主孟格布,他最得意的左右手。 

  「说。」飒骐亚懒洋洋的瞥了他一眼。

  「咱们派出去的探子已经查清楚了,塔善新王御赐给扎尔刚的女子,将会在晌午经过古风口到将军府邸,那儿是个狙击偷袭的最佳地点,易攻难守,防不胜防……」

  「好,」飒骐亚打断孟格布,「就在那里抢人!」

  「寨主!」

  孟格布面露为难,「你当真执意要和扎尔刚过不去?你不怕他手中握有兵权,为了他的女人真与你杠上?」

  「对那家伙我有把握,」飒骐亚淡笑,「鼠胆之辈,当年他那护国大将军的头衔还不是靠咱们老寨主帮他打下来的,老寨主甚至还将自个儿女儿嫁给了他,却没想到他成了大将军后翻脸不认人,与咱们鄂温克山寨划清界线,不许老寨王女儿回来投亲,让她身居异地,最终落得郁郁寡欢,年纪轻轻便香消玉殒。 

  「老寨主过世前,最大的遗憾就是没能见着女儿,这会儿,这厮居然还妄想风风光光续弦,讨个塔善王封赐的女子,」飒骐亚哼了声,「而咱们,自是不能让他称心如意。」

  语毕,飒骐亚跃下隘口朝葫芦泉方向行去,孟格布追上问道:「寨主,你不同咱们一块儿去吗?」「不过是桩小事,我相信你办得妥当,我得依原计划与萨布都盟王储讨论事情,离开寨子一阵子。」

  「那么,人抢回来后该如何处警?」孟格布搔搔头。

  「自个儿看着办吧!」

  飒骐亚漫不经心,「扎尔刚的女人肯定不是什么好货,你若拿不了主意,就让她去当个婢女吧!」 

  声音缓缓远去,他不曾回头。

  悲情呀悲情!

  温岚哀哀戚戚地坐在颠簸不定的銮车里,对面坐着的依然是拉姆儿,只是她的銮车已由八驹改为两骑,大车厢改为小车厢,目的地也变为扎尔刚将军府。

  女人的命运就恍若油麻菜籽,完全由不得自己!

  刚死了个老头儿夫君的她,千里迢迢远来和亲,竟遭到那蛮人猪公王的嫌弃,众人转了又转,推了又推,她像只没人要的破布袋,被人转送来转送去。

  最后,在有志一同的默契下,大家都说——谁拉的屎谁就得负责清干净!于是乎,将她自中原接来的扎尔刚将成为她的新夫婿,而且是续弦的那种。

  有没有搞错呀?

  温岚一肚子气无从泄,如果当时早知道这些蛮子的审美标准与中原竟是如此迥异,那么,她会宁可待在佛寺里敲烂她的木鱼,也好过留在这儿当个人人避而远之的女瘟神。

  若非路途过于遥远,她会考虑自个儿打道回府,但在经历过来时那段凄惨遭遇后,她实在没有勇气再来一回。

  可若当真留在这异地,她向来最引以为傲的武器——美貌,却将成为她的致命伤,令人不禁心头发疼泛酸。

  古来红颜多薄命,美丽难道也是一种错误,她才十六岁,难道她的未来只能留在这儿等着枯萎、等着晒成一条黑肉干?

  不甘心呀!不甘呀!

  「温姑娘!」

  见温岚口中念念有词,拉姆儿倾身拍拍她手掌安抚,「别胡思乱想了,咱们护国大将军英勇神武,他一定会好好照顾你的。」

  「是吗?」温岚瞟了拉姆儿一眼,「可我觉得他对你的兴趣好象还远过于对我的,他全身最常让我看见的部位是——背影,我想,」被个丑男嫌弃,这世上还有公理可言吗?「他被迫娶我肯定很痛苦。」

  「别这么想,温姑娘。」拉姆儿劝解着,「大多数美满的婚姻都得靠夫妻婚后共同努力经营,才能得着的。」

  「我不认为扎尔刚会有兴趣与我共同经营。」温岚懒懒出声,心底补了句,还有我,也没有半点心情想跟他经营,将军夫人比上王妃究竟矮了好几截,她何苦如此委屈自己?

  蛮子就是蛮子,货物出门都不得退还,她好歹是个活人,他们这样转送来转送去,压根就不在意她的感受。

  当女人就得如此可悲吗?

  「也许……」拉姆儿的话被外头轰隆隆声响打断,两人掀开轿帘往外一瞧,天呀!远处一片烟尘朝她们这边疾奔过来,地表震动有声。

  「那是什么玩意儿?」

  温岚还皱着眉头,拉姆儿已尖叫出声,「是土匪!是专司出没在荒漠中劫人财物的土匪!」

  「是吗?」

  温岚目中亮起兴味的光芒,喃喃自语,「不知他们劫不劫女人?」反正她已经倒霉到了极点,就不信还会有更坎坷的命运。

  当个有自主权的女土匪,许能好过嫁给那绝不会怜惜她的蛮子将军吧?

  思及此,温岚蹿出銮乘,站在轿子边上猛向来人兴奋地挥手呼喊。

  「温……温姑娘!将军夫人!」拉姆儿喊了几回,拿一脸兴冲冲的温岚没有办法,难不成,拉姆儿颦眉忖思,由中原来的她已被土匪的响马给吓傻了?

  瞧她那欢欣的模样,像是他乡遇故知,像是久旱逢甘霖,一点儿也不像是遇着劫匪的苦主。

  片刻后,孟格布有些惶惑与不敢置信,当了二十多年土匪,他从不曾见识过这样的场面,不是不顺利,而是太、太过顺利了吧!

  由于扎尔刚并未亲自护送迎亲队伍,所以在那略显单薄的车队中,真正好手没几位,再加上,那些原有心要反抗、要护住将军未来妻子的随从,在看见未来将军夫人的反常反应后,个个显露不知所措,不知要为谁而战的疑惑。

  是呀!有啥好反抗的呢?人家姑娘可乐得很呢!

  「你是将军新夫人的婢女吗?」

  孟格布在沉静而诡谲的气氛中,策马来到温岚面前,他得当心点,对方兵马虽少,毫无抗拒之意,但这或许有诈,尤其,他们还弄了个「白斩肉鸡」似的小女娃儿站在阵前叫嚣,肯定有问题。

  也许,孟格布竖直寒毛防备,也许这看来弱不禁风的女娃儿是个中原武林高手?

  「不是,我不是婢女。」温岚摇摇头,一脸兴奋,「我是将军未来新夫人。」

  「撒谎!」孟格布偏过头瞧见躲在车上发抖的拉姆儿,「依我看,里头那个才是正货!」

  「喂!再这么瞧不起人我要挖你眼睛了!」

  温岚有些火了,可别闹到最后连个土匪窝都不肯收她。

  「眼睛睁大点儿看清楚,大小姐我在咱们中原大金国里可是一等一的美人儿,只不过、只不过……」她愈说愈恨,「谁晓得在你们这里,美人的标准竟是如此天差地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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