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卿好不容易接受了这突来的情况,看他一副不想理人的样子,也不想自讨没趣,便在离他稍远处坐下,愣愣地看着这雨中的山景。
如果能拍下这难得景色就好了,但她所有的摄影器材都在车里,还有证件、信用卡、存折、现金、记事簿、房门磁卡……天啊,她已经不敢再想还有什么了!
雨水狂吻着她的肌肤,寒意加重,她忍不住咳嗽起来,谁教她每次感冒都拖得有够久,而且正巧从昨晚开始发烧呢?现在可好,她只穿着一件T恤和短裤,救援的人再不赶来,恐怕她会先冻死在这里。
所谓祸不单行、红颜薄命,正是她整个人生的写照呀!
「喂!妳过来!」殷柏升早发现她不断发抖,现在又咳嗽不停,心下不禁一沈。看来他遇到的不只有台风、落石、车毁,还有一个迟钝又重病的女人。只怕她才是最难应付的一关。
光凭她那双修长美腿,他就能判断,她绝对是红颜祸水,而他不碰女人已经很久、很久了。
对于他的命令,可卿听若未闻,一来是他凶神恶煞的,之前狂按她喇叭,二来是她头晕昏沈,也没力气走过去。
只听得他又咒骂了一声,便自己坐到她旁边来,拿他的外套披在她身上,原来那是件防水的皮夹克,可以让她保暖一点。
可卿没想到他会这么做,心下一阵温热,想说声谢谢却又梗在喉中。仔细一瞧,他脸上除了粗黑大胡子,还有一双充满灵性的眼,说不定大猩猩也通人性呢!
他无意中摸到她的额头,惊叫:「妈的,这么烫!」再摸摸她的脸、颈和手,温度全都高得不寻常。
「我每次感冒都要很久才会好……」她虚弱地笑笑,忍不住有点幸灾乐祸。这下他可知道她不好惹了吧?
「啧!」犹豫了一下,他把她揽到怀中,让她坐在自己腿上,头则靠着他胸前。「麻烦的女人!」
他的良知让他无法见死不救,即使她是个烫手山芋,他也只得硬着头皮接下。
感觉到他的体温传来,她发颤的身体瞬时得到慰藉。他的举动让她出乎意料,却又无法抗拒。
他应该是个好人吧?虽然长相粗野了点、口气欠扁了些,她也不能因此否定他的善良,钟楼怪人不也很善良吗?呵呵……她为自己的想法觉得好玩。
只是,雨怎么彷佛一直下不停的样子?头痛也好像永远清醒不过来似的?
「喂!妳不会就这样死了吧?」他忽然乌鸦嘴地问。
哼!可卿白了他一眼,最好她就死在这里,让这只大猩猩抱着一个死女人,枯坐数天等人救援。这副想象中的景象让她又发笑了,却化成一阵剧烈咳嗽。
殷柏升轻拍了拍她的背,用大手摩擦她的手臂和肩膀,让她能好过一些。
傻女人!到底是在笑还是咳嗽?这种时候还笑得出来的话,他也只能说佩服了。但无论如何,他可不想抱着一具尸体。傻瓜也是有活下去的权利,他决定替她保留到送进医院为止。
可卿头晕得两眼昏花,软绵绵地任他摆布,明明在发烧,却又冷得彻骨,直觉性地向他偎紧。
这不是嫌弃挑剔的时候,他人再怎么凶恶,胡子再怎么粗刺,她都得忍下来,毕竟她才二十七岁,还想多活些时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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凄风苦雨,雷声隆隆,恍若世界末日。
可卿想起圣经里那些最后审判的描述,确实是山崩土裂,风云变色,像现在一样。大自然的力量太伟大,他们这两个在生死边绿挣扎的人类显得无助极了。
「先生,你叫……什么名字?」如果真的要死,她不希望临死时,连身边的人都是个陌生人。
若非时间背景不太适合,他会以为她在向他搭讪,这女人有张颇受老天眷顾的脸,五官精致、嘴唇微翘,彷佛只要她一出手,男人都躲不开她撒的网。
他皱起眉,犹豫一下才说:「殷柏升,殷商,松柏,步步高升。」
非常简洁有力的回答,她想。
「殷先生,我叫方可卿,方是方法的方,可是可爱的可,卿是卿卿我我。」
他看起来并不关心她的名字,但还是点了头。
「如果……我没办法回去,麻烦你帮我跟我的朋友爱荷说,我的猫就请她照顾了,但我还没给牠取名字呢,你帮我想想该叫什么好?」她脑中一片昏沈,已经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
「妳发烧得很厉害,最好别再说话了。」他对这话题毫无兴趣,也不认为有讨论的必要,现在他只想尽快送她就医,不光是身体要检查,脑袋也需要。
可卿却不这么想,讨厌,她都快客死在这异乡了,他还敢限制她不能说话!
「不,我一定要想出牠的名字,不然……太对不起牠了。我想想看……叫Dolly好吗?你有没有看过『Hello Dolly!』这出音乐剧?Dolly是一个热心的媒人,大半生都忙着帮别人凑成对,还好……她也给自己找到了很棒的对象……大学的时候,我就担任这部戏的摄影师哦!大家都是第一次演舞台剧,笨手笨脚的,可是很好玩耶!」她一闭上眼,彷佛就可以听见当时的掌声和欢呼。
他不带感情地说:「好,就叫Dolly吧。」如果这能让她闭嘴,他没有理由不赞成。
「可是牠是公猫耶!应该取一个雄壮的名字是不是?干脆叫……牠殷柏升好了。牠的毛就跟你的胡子差不多,好想拔一根起来!」她抓抓他的胡须,但没有力气拔下来,只是倒在他怀中吃吃地笑。
他摇摇头,拿她没办法,随便她的小手对他轻薄。他一向认为女人是任性的生物,漂亮的女人尤其如此。救她可以说是出于良心,听她说话却没有必要,他最好谨守在界线内。
雨势没有变小的迹象,冰冷的水珠顺着可卿的颈项流下,她觉得自己正逐渐失去体温,连带着神智也没剩下多少了。
「殷先生,临死前你有什么愿望?」
他莫名其妙地看她一眼。「没有,妳呢?」
「我希望下辈子当一颗流星。」
「什么?」他无法掩饰惊讶,这女人是不是烧坏脑袋了?或者她只有三岁的智商?虽然她的身材容貌一点都不像……
「流星啊!」她说得理所当然。「如果……我是一颗流星,就会有人对着我许愿,我就是带给他们希望的使者,不是很棒吗?像我自己现在毫无希望,如果能变成一个让人许愿的希望,那多好啊……每次去垦丁,大伙儿平均十秒就看到一颗流星,只有我一次也没看到,唉……」
「妳发烧得太严重了。」他只下了这个结语,正常人不会在台风天里还在想什么流星的事。
「才不呢,这是我所发过最严肃的誓言。」
「由此可见妳其他誓言的严肃性。」他不禁冷笑,女人除了任性,还爱胡乱发誓,以前他不就已受过教训了?
「哼!」这只大猩猩,简直毫无人性!
可卿转过头去,心中暗暗希望,如果真的能实现,她决定把她的愿望改为一颗大石头,现在落下来把他的冷笑砸碎,就算要她陪葬也无所谓。
老天爷真要她死在这个地方吗?既不是凄美的殉情,也不是轰轰烈烈的牺牲,实在是一种无趣又痛苦的死法。身边没有王子也就算了,竟然还是一只不懂情趣的大猩猩,她这次可真是倒楣到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