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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 黑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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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白居易的词吗?我应该还记得。」

  清亮的女声和着极富磁性的男中音很有默契地同时响起:

  「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来如春梦不多时,去似朝露无觅处。」

  「安可!妳唱得很好嘛。再来一首独唱?」

  听得出来是真心诚意的赞美,何彩云比较有信心了。想来在他眼中,自己也不是一无是处。停顿了片刻,她定下心神,开始的第一个音略带颤抖──

  「月亮出来亮旺旺,亮旺旺!

  想起我的阿哥──在深山。

  哥像月亮天上走,天上走……

  哥啊!哥啊!哥啊!山下小河淌水,清悠悠……」

  女孩子唱起情歌,真是别有韵味。曲中那回荡再三的「哥啊」是谁?是不是已经出现了?沈阅明几乎是羡慕地想着。

  「小河淌水?小何学妹,妳把这首歌唱得这么动听,可不会因为妳就像这首歌一样爱哭,一天到晚淌水吧?」他故意取笑,想要赶走那种心动的感觉。

  何彩云立刻不甘示弱地回嘴:「小明同学,那你干嘛那么无聊,把小鸡和兔子关在一起,一天到晚数牠们有几只脚?你和牠们有仇吗?」

  沈阅明哭笑不得。他那么大个儿,被叫做小明,真是滑稽。这学妹不仅歌唱得好,反应也忒快。「小何同学,是我失言了,妳大人不计小人过,别计较了吧。」他爽快地赔罪。「不过,光是一首安可曲是不够的,像我这么好的听众可不是天天碰得到的喔!」

  何彩云不愿让他失望,何况这机会恐怕是绝无仅有的。她把自己最心爱的一首歌唱了出来:

  「天上飘着些微云,地上吹着些微风。啊……

  微风吹动了我头发,教我如何不想他?

  月光恋爱着海洋,海洋恋爱着月光。啊……

  这般蜜也似的银夜,教我如何不想他?

  水面落花慢慢流,水底鱼儿慢慢游。啊……

  燕子你说些什么话,教我如何不想他?

  枯树在冷风里摇,野火在暮色中烧。啊……

  西天还有些儿残霞,教我如何不想他……」

  教我如何不想他……最后一句在风中回荡,两人沉默了片刻,既没有掌声,也没有交谈。何彩云低着头,不敢看他一眼。他是不是听出什么了?她心里后悔极了,随便唱首小星星什么的,都比这首恰当。

  教我如何不想他──

  「好啦!最后一首了。」她故作大方地说道,不愿他今晚记住的是这样特别的歌,她选了一支轻快活泼的曲子:

  「我是一个小傻瓜,吃了两个大西瓜,买了三个洋娃娃,捉了四个小青蛙,五个指头本领大,牵着六匹马,拿着七朵花,八朵花,九朵花,十朵花儿到了家。我是一个小傻瓜,小傻瓜……」

  我是一个小傻瓜呀,小傻瓜。

  注:〈教我如何不想他〉 作词者刘半农

  〈小傻瓜〉作词者赵济安

  第三章

  考完下学期的期末考之后,楚落雁也跟着毕业了。

  现在她再也无法从谁那里知道他的消息。

  联考放榜了,楚落雁也考上北部的学校,虽然和他并不是同一所大学,至少已在同一个城市。近水楼台,又不用像高中情侣一样遮遮掩掩,想必两人的感情会更进一步。

  而她什么也不能做,只能更认真地念书,好确保万无一失的在一年后能和他上同一所大学,那时候……

  那时候,她又能如何?她的平凡和楚落雁的美丽,仍是无可改变的事实。

  理智告诉她,到头来唯一的差别,大有可能是他们的结婚喜帖,他可以亲手交到她手中,而不需经过邮寄。

  这一年说快不快,说慢也不慢地过去了。何彩云如愿地在榜单中看到自己的名字。心中半是埋怨,半是庆幸。命运待她真是不厚道,为什么没有让她在考试当天拉肚子,或是出点小车祸什么的,好让她可以理所当然地选个别的学校。

  谁都爱和她作对,这其中以她自己为最。

  离家的前一晚,她整理行装,一两百张唱片中只挑了三张,舒伯特的联篇歌曲集。他的最爱,也是她的最爱,他俩崇拜的是同一个神祇,除此之外,没有共通之处。

  她把旅行袋的拉炼拉上,口中一边哼着,我是一个小傻瓜呀小傻瓜。

  心中暗骂道,小傻瓜很快就要变成大傻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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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一直忍耐着不刻意去寻他。整座偌大的校园,她的理智说不够大得足以避开他整整两年。她的感情却回答,也不是小得可以让她第一天踏进校园,就与他不期而遇……

  「嗨,小不点,好久不见,妳长高了。」他那醇厚如酒的男中音不高不低地响起,既没有惊喜,也不显得陌生,彷佛他们昨天才见过面似的。

  已经是初秋了,天气仍十分炎热。何彩云走了一条她已经走惯了的小路。两旁是长着长须的老榕树,佝偻着高大的身子,枝叶在头顶上交错,挡住灼灼的暑气。

  她勉强压抑住心中的兴奋,恭恭敬敬地答道:「学长好。」

  「小何学妹,妳德文系还读不到一个学期,就把德国人那一板一眼的功夫学了个十足十,好厉害哪!」

  「哪及得上学长。你才念了两年多的企管,也已经把生意人那种表面上吹捧、暗地里损人的本事都学全了,这才厉害哪。」

  「好个伶牙俐齿,辩论社那些尖嘴利舌的家伙一定不会放过妳。」

  「我对辩论社没有兴趣呢,学长。」何彩云甜甜一笑,「我比较想去你们篮球社打大前锋的位置,你欢不欢迎啊?反正我现在长高了嘛。」

  「是长高了,恭喜妳正式脱离侏儒的行列。我们学校旁边有一所幼稚园,那边的小朋友若是要组篮球队的话,大前锋的位置非妳莫属。」

  「这叫做五十步笑百步,你自己都是个矮子,还敢取笑我?」

  「是,是,妳下午有空吗?我这个大矮子请妳这个小矮子去吃饭如何?我和落雁约好了,一起去吧,妳们也很久没见了吧?」他又习惯性地摸摸她的头发。嗯,高度刚刚好,顺手极了。

  下午有课也不打紧,和他一起去吃饭呢!可惜人家女朋友也在场……她还有什么好抱怨的?自己可是去当电灯泡的。

  「好啊,只要你不怕被我吃垮。学姐最近好吗?」她意思意思地问了一句。

  「她很好,美丽如昔。」老是在减肥期。他怎么也搞不清楚,干嘛非得从模特儿身材减成芭蕾舞者的皮包骨不可?唉,像小何这样的身材有什么不好?

  当然,他也爱她如昔。何彩云只能暗暗叹气。在这场美丽的爱情故事中,已经注定自己只能当个偶尔出场的配角。但是,人要懂得知足,偶尔总比没有来得好。

  「你要去接她吗?」

  「已经说好她自己过来,我们先去餐厅等她,顺便我把这附近有什么好吃的,跟妳介绍一遍,免得这四年把妳饿坏了。」

  「要饿坏我,那可不容易呢,」何彩云曲起浑圆的上臂,做出大力水手的招牌动作。「我本钱雄厚!」

  小学妹说话还是跟以前一样有趣,「只要一和妳说过话,我肯定胃口大开。妳知道吗?妳比任何开胃菜更能促进食欲。」

  再美味的开胃菜,一等主菜上了桌,还是免不了被撤下的命运。「学长,这也算是赞美吗?我长得一点也不像盐酥花生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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