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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呀。”他点头,“不可以吗?”

  “当然不可以!”她猛然站起来,双手叉腰,“你这个自大、恶劣、卑鄙到极点的死太监,你凭什么以为在经过那么多事情之后,我会答应你的求爱?”

  “当然是因为你也喜欢我。”他理直气壮的说:“你干么因为我对你有吸引力而生气?”

  赵立冬张大嘴巴,一时之间被他气得说不出话来,“你、你还真是不要脸。”

  “有明确的证据让我不要脸。”他指出一个事实,“当我吻你的时候,你的反应不像讨厌我。”

  “那是因为我吓呆了,不知道该怎么反应,像你这么常占别人便宜的混蛋,应该很能清楚的分辨出来其中的差异。”

  “很不幸的是,我不常这么做。”他朝她一笑,“所以有必要再确定一次。”

  程默伸手拉她,让她倒在自己怀里,她那清澄无瑕的眼睛惊讶得大睁,纯洁的她在他怀里微微颤抖,那真是一种奇妙的经验。

  “你、你快放开我喔,不然……”

  “不然?”他伸手拂开落在她颊上的发丝,“冬冬,干么不给你自己一个机会,确定你对我的感觉?”

  “不、不需要,我讨厌你。”她感到口干舌燥,像有一道火烧过她的喉咙似的。

  在他的凝视之下,她觉得自己好像快烧起来了。

  程默用充满诱惑的口吻说:“除非你害怕我说对了,否则你应该不会害怕尝试。”

  “谁说我害怕?”赵立冬用力闭起眼睛,模样像是要上刑场的烈士,“快点证明你的错误,然后放我下船。”

  “冬冬。”他好笑又好气的说:“睁开眼睛,我是要吻你的唇,而不是要砍你的头呀。”

  她眨眨眼睛,在她还没意会到他即将采取行动时,他就已经攫住她的唇,用带著一丝压抑的热情狂吻她。

  她立刻有了强烈的回应,手臂搂住他的脖子,让两具同样发热的躯体更加接近。

  这个时候,赵立冬才了解到,这个自信、俊美的男人没说错。

  可恶,她的确是喜欢他的!

  她用所有的热情回吻他,品尝他的温暖、柔情和欲望。

  或许回合欢镇的念头可以耽搁一下下,应该没有关系吧……

  她把除了程默以外的事,全都抛到脑后了。

  第十章

  赵立冬和程默花了将近三个月的时间,才回到京城。

  因为他们忙著耳鬓厮磨到处玩,完全没有急著回去的心情。

  当船终于到达码头时,她甚至有一种──怎么这么快就到了的感觉。

  腿伤早已经完全痊愈的程默,一把将纤小的她抱起,跳下船板,“也该到家了。”

  当初可说是有点狼狈的出京,谁知道回来的时候却带著美娇娘,真是始料未及,不过他非常喜欢这个意外。

  她笑了笑,“是你家可不是我家。”

  “我家不就是你家?”他亲匿的将额头与她相抵,“来吧,我马上带你回家。”

  “那你得先把我放下来呀,大家都在看了。”

  她有点不好意思的说,码头上的工人及旅客,大家都有点惊讶的看著他们。

  程默将她放下来,轻点她的小鼻头,“唉!为什么我要抱自己的老婆还要担心别人怎么想呢?”

  她淘气的一笑,“欢迎回到文明世界。”

  “对了,黑炎呢?”她左右张望一下,没看见他跟著下船,是跑哪去了?

  虽然黑炎不爱说话,但是赵立冬从来不担心没办法跟他谈心,因为这几个月的生活里,黑炎跟她迅速建立起一种兄妹般的友爱关系。

  “他帮你送信去啦。”他眼尖,早看到黑炎跟著下船,一溜烟的闪人。

  “帮我送信?”她睁大一双媚眼,不解的问:“我没写信请他帮忙送呀。”

  “但我有呀。”他搂过她的腰,“小包子,你真粗心,你突然不见了,都不用担心家人怎么想呀?”

  每次靠岸时,他都会让黑炎带信到市镇去寄,向赵家的人报平安,以免他们担心。

  她脸一红,有点不好意思的说:“我倒忘了。”

  这些日子来,每天跟程默在一起,有时甜蜜,有时也会吵嘴,每天都是多姿多彩的一天。

  结果她全然没有想到程默之外的事。

  “还好你周到,否则哥哥一定担心死我了。”

  “哥哥?”程默眉一挑,“怎么我不知道你有个哥哥?”

  不会是什么情哥哥、爱哥哥之类的吧?如果是的话,那他只能在合欢镇哭了,因为她已经被他横刀夺爱抢来了。

  “我当然有哥哥。”赵立冬小声的说:“只是他平常喜欢穿女装。”

  穿女装?呃……“你是说,春至是你哥哥,不是姊姊?”

  老天爷呀,怎么会有这种事!

  她轻点头,“嗯,全合欢镇的人都知道的。”

  他忍不住失笑,“你哥哥,他怎么会这样?”

  “因为他很爱漂亮,喜欢一切美丽的东西,他认为女装能使他更加好看。你不认为他很适合那样的打扮吗?”

  “是非常适合呀。唉!我真同情风亦然。”

  他要是知道让他神魂颠倒的美女跟他一样是男子汉,不知道会怎么样?

  “干么你要同情风亦然?他要是喜欢春,不管他是男还是女,他都会一样喜欢才对,因为春还是春,没有变呀。”

  程默笑著揉揉她的头,“有道理,不过我怕风亦然一时之间没办法接受。”

  心上人突然变成男人,不管心脏多强的人都不能立刻适应的吧?

  他们一路走,一路说笑,赵立冬突然注意到,几乎每个经过的人,都会朝他们这里看过来,她发誓甚至看到几个人弯腰朝他们鞠躬呢。

  “你有没有注意到,这里的人好奇怪呀。”

  她把她看到的说出来,却换来他的大笑,“你真是见怪不怪呀,你想想看,要是换成你走在合欢镇的街上,这种情况会奇怪吗?”

  “镇上大家都认识呀,多看几眼打个招呼是很正常的,哪像京城这么奇怪。”

  “有什么好奇怪的?京城里打招呼的方式就是弯腰鞠躬,你觉得怪但对我而言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她还是不服气,“那难道每个看你的人都是因为认识你吗?”

  这里比合欢镇不知道大上多少倍,她就不相信他全都认识。

  “没错,他们都认识我。”问题是他不认识他们而已。

  他这个小王爷一向很能与民同乐,不搞什么神秘,出门也不会将百姓隔离在旁,表现出高人一等的样子。

  他把自己当作一般市井小民,也很能自得其乐。

  听他说的那么自信,赵立冬仍是半信半疑的,“总觉得你没有说实话。”

  哪有用鞠躬当打招呼的怪风俗呀?

  走了半天的路,她还是看不见所谓的家在哪里,只觉得人越来越少,但两边的高墙越来越多。

  气派的大门和威武的石狮似乎到处都是,这里好像全都是深宅大院的感觉,门口还站著很威风的守门人。

  “到了没?我的腿要断了,我走不动了啦。”

  她觉得她似乎是绕了合欢镇走三圈的感觉,累死了。

  “真没用,上来我背你。”程默大方的在她面前蹲低。

  她四下看看,“没人。那好吧,不过你要是撑不住要说,不可以把我摔下来,我可不想把腿跌断。”

  她开心的跳上他的背,享受著被他呵护的甜蜜。

  “放心,虽然我会把自己的腿跌断,但绝对不会跌断你的。”

  她嘻嘻一笑,“你那时候怎么会跌断腿呀?”

  他脸一板,“这是我的秘密,我要带进棺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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