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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喂喂,喂--」宫冬华的声音猛地在他耳边响了起来。

  「别喂了,我不是聋子,妳用不着那么大声,而且我有名有姓,妳不要老是喂喂喂叫个不停,OK?」卓珩掏了掏耳朵道。

  他一眼便看穿姑是女扮男装,没办法,电视上都是这么演的,而且刚刚她趴在他身上时,他明显的感受到那种只有女人才有的柔软……虽然她看起来有点发育不良。

  「好吧!你说你叫卓珩,而且是从山洞里蹦出来的?」她实在好奇死了,虽然他的态度实在恶劣,然而看他一身怪异的长相与打扮……

  他该不会就是江湖上人人闻之色变的神秘怪人吧?!

  「为什么你会从山洞蹦出来?而且你长得很奇怪,我长这么大从来没有看过像你这样的人哩,不但短头发,而且眼睛还是绿色的……」看得到吗?她右手在他眼前晃了晃。

  「怎么?我的眼睛是不是很迷人?」卓珩好笑的抓住她的手,逗着眼前脸上表情变化多端的女孩。呵,谁叫她是这大半天来,唯一让他觉得赏心悦目的东西,喔不,是人。

  「是--是很吓人!」她努力的从他大掌中拔出自己的小手,忍不住问上第三次,「你真的是从山洞里蹦出来的?」

  难不成他是孙悟空的后代子孙?!但,孙悟空不是传说故事而已吗?

  他的嘴唇弯起一道性感的弧度。不知怎地,眼前这女孩竟挥走了他原先阴霾的心情。

  「我确实是从山洞里蹦出来的,至于原因连我自己也不知道。正确的说,我并不属于这个年代,我是来自几百年后,甚至千年后的人类。」

  宫冬华眼珠子眨也不眨的看着他。哈!搞了半天,原来自己碰上了一个疯子。

  可怜吶!看他年纪还轻轻的说……她以一副悲天悯人的口吻道:「唉!虽然你长得有些特别,但我不会笑你的,你用不着把自己比喻成几百年后的妖怪。」

  「妖怪?!」卓珩一听,实在哭笑不得。他这个二十一世纪身价非凡的国际超级警探,不知是多少女人梦寐以求的黄金单身汉,如今竟被她这自目女称之为妖怪!

  看他一副惨淡神色,她日行一善的安慰说:「好好好,我看你也不像坏人,用不着自卑你的样子了,快告诉我你的家人住在哪,我可以送你回去。」

  「自卑?!」他再次错愕。长这么大以来,他还不知道什么叫自卑,谁不知他卓珩一向自大又自豪!

  他仔细瞧了她一眼。嗯,长得倒不差,一双眼骨碌碌的清澈有神,很有他的缘;心肠也不错,就是单纯了点,要是一路上有她作陪,他这趟「访古之旅」将会有趣些。

  「唉!在这里我没有家人,连一个亲朋好友都没有,而我的家又在好远好远的地方,我看得出来小兄弟是个古道热肠的人,不如妳就收留我吧!」

  「收留你?那怎么行,况且男--」宫冬华急忙的吞回「男女授受不亲」这句话。哎呀,她差点忘了自己目前可是女扮男装哩。

  「怎么不行?!我们都是『男人』,况且这个鬼地方我既人生又地不熟,搞不好怎么死的都不知道,难道小兄弟忍心见我孤零零的到处流浪?」卓珩祭出哀兵政策好打动她的心。

  「这--」她实在为难极了,被人家高帽子这么一戴,拒绝他未免显得自己小气巴拉没风度,但若真的收留他……

  她偷瞧了他一眼,心中不由自主的咚咚作响。虽然此人行为举止相貌服饰有点怪异,但不可否认的,他长得还挺俊的,尤其是那眼和似笑非笑的神情。

  「好了,我们就这么说定,卓珩在此先谢过,就不知小兄弟叫什么名字?」

  所谓打铁要趁热,如果电视剧没骗人的话,古时候的人应该都比较好骗,尤其是女人。

  宫冬华无可奈何的叹了口气。算了,行走江湖有人做伴也挺不错的,而且看他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就暂时收留他吧!

  「我叫宫冬华。」她也学他在地上写下姓名三个字,「要我收留你可以,不过你得答应我三个条件,同意的话,那我们就合作成功,如果不答应就拉倒免谈,怎样?」

  咦,又不是买卖交易,哪来的合作成功?心里虽然觉得好笑,卓珩嘴里却爽快的说:「没问题。」反正女人总是好哄又好骗,尤其是像她这种「幼齿」的。

  清了清喉咙她郑重宣布,「第一,你必须听我的,而且不准过问我的事。第二,我一向有洁癖,给陌生人碰一下就会起鸡皮疙瘩,所以我们要保持距离。」

  「没问题,那第三呢?」偷偷忍住笑意,他相信她的「洁癖」将会为她带来许多刺激与麻烦。

  「第三等我想到了再告诉你。」看了他眼中的那一抹笑意,她开始后悔了,可是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啊!

  「合作愉快。」卓珩伸出手来,露出性感迷人的笑靥。

  宫冬华不由自主的也伸出手去,直到一股温热的感觉窜进她的脑细胞后,才像触电般的赶紧抽回自己的手,而小脸却早已红得像春天里的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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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下山,卓珩兴奋的东张西望。原来古代的人跟电视上演的都大同小异,不过身历其境感觉特别真实有趣,每一张脸所表现出来的神情都是拙拙的、老实得紧。

  而宫冬华由于长期待在昆仑山上的大富堡,活了十八年来根本就没有不过山,因此她的表现简直跟卓珩没两样,就像刘佬佬进大观园般的未见过世面。

  一路上,两人的我行我素,加上卓珩一身怪异的打扮,不时引起众人的侧目与议论纷纷。

  「小宫宫,看来我们已经成为街头的焦点人物了。」哈,如果来个街头卖艺,一定可以赚上不少钱!他暗想。

  「我说过,不准你叫我小宫宫,要嘛叫我宫冬华或宫少爷,小宫宫听起来就像小太监似的,不准你再叫。」

  她不知纠正他多少次了,而他似乎早已忘了他们的第一条规定,更气人的是,自己对他居然无可奈何!

  「妳不觉得『小宫宫』听起来很有亲切戚吗?就好像在叫自己的亲人一样,若叫你宫少爷,感觉起来既生疏、忸泥又客套,多虚伪啊。」

  「好,那叫宫冬华总可以了吧!」看他还能怎么扯?

  「可以是可以,但叫起来总觉得绕舌。像我的名字卓珩,叫起来简洁有力,又方便省事,而我总不能叫妳冬华吧?听起来像女孩子似的,一点男人气概都没有。」

  她就这么被他给堵得死死的,好像她叫宫冬华就活该被他取笑。

  「好了,别生气,要不然你也可以叫我小卓卓或小珩珩,那我们就扯平了。」

  「叫起来多恶心吶,算了,不跟你计较。」为了表示自己很有风度、气概,她不得不很郁卒的退让。

  卓珩看在眼里,好笑在心里。他发觉逗逗这小妮子,简直比官兵捉强盗还有趣,她跟自己以往所左拥右抱的女人,简直是云泥之别。

  她单纯得就像山里的野百合,娇俏、纯洁,自成一格的风采,他怀疑她的父母怎么放心让她一个人行走江湖?还好她碰到的是「心地善良、光明磊落」的他,要是遇到心怀不轨的人,那后果……

  「喂,臭小子,你是混哪里的?」走到一半,突然有人挡住他们吆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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