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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薄唇霎时扭曲抽搐。「孟董,花我收到了,你真是太、客、气、了!」

  妈的!这女人是脑袋有问题不成?

  非亲非故的,送他这么大束玫瑰想做什么?

  把他吗?

  哼!他最讨厌毫不矜持的主动女人了。

  「晚上我已经在邮轮订位了。」孟凯沙甜蜜梦幻又沙哑的说:「我们可以在基隆港赏夜景……」

  「听起来不错。」他的声音倏然变得冷淡。「但事实上,我厌恶邮轮,那像是一座海上的大型监牢。如果孟董那么需要男伴的话,我们公司的公关经理麦可杨长得挺不错,我可以请他陪孟董坐邮轮赏夜景。」

  对於自认有几个臭钱就可以强人所难的人,他也不需要客气了,倒是可怜的麦可杨,委屈你伺候这只美洲艳虎了,公司会在年终奖金时补偿你的。

  「呵呵,殷总真会说笑话,我自小在国外长大,对什么麦可杨没兴趣,倒是殷总你,充满东方男人的神秘魅力……」她暧昧的停顿了下,沙哑的娇绽一笑。「我想跟你交往。」

  昏倒!

  她听不懂他的轻讽吗?

  这死婆娘、假美国女人,当他是男公关啊?什么交往!她每每看他的眼神,明明就是想跟他交配……

  「咳!」他扯了扯领带,将之弄松,清清喉咙。「真是抱歉,孟董,我对男女之情不感兴趣,工作就是我的爱人,车子就是我的老婆,恐怕我得辜负你的一番美意……抱歉,我开会的时间到了,再见!」

  切断通话,他狠狠的扯掉领带,用力摔到桌上,再狠狠的扭开两颗钮扣,藉由如此大动作来发泄不爽的情绪。

  他的EQ不高?

  对!

  身为设真科技集团的总经理、精英领袖俱乐部一员的他EQ不高?

  对极了!

  很奇怪吗?谁说长得像偶像王子的人物,EQ就一定要高?

  管理集团,只要他的IQ够高就行了,私底下发发大脾气和小牢骚才算是正常人,财经杂志的媒体报导都喜欢把他神化,什么喜怒不形於色、泰山崩於前面不改色……去他的,那是木乃伊才那样吧?正常人若喜怒不形於色,肯定是颜面神经坏去才会那样。

  他的脾气并不怎么好,风度其实也相当差,但是碍於耀眼的家世和工作性质,努力维持表面的礼貌客气已经很累人了,没人在的时候,他没必要继续戴著优雅的假面具。

  「总经理……」雷于典的内线又进来了。

  他的厌恶升到最高点。「告诉孟董我临时到香港出差,三天三夜不会回来。」

  既然研美的老孟董已经人死不能复活,那他得开始考虑取消与研美的合作,就算赔偿大笔违约金也没关系,总比赔上他的清白来得好……

  「不是的,总经理,水晶小姐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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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晶提著一个保温锅走进气派的总经理办公室,目睹衣冠不整的殷相睿,知道又有人惹得他老大不高兴了。

  有时候,他很像个孩子,不高兴会明显的挂在脸上,每当这个时候,他就完全没有了精英领袖的风范。

  她喜欢完全卸下假面具时的他,也喜欢戴著优雅王子面具时的他。

  当他风度十足的为名门淑媛夹菜、拉椅子时,她为他的绅士动作而倾倒。

  当他不顾一切抓狂发飙时,她又迷恋他的性格。

  甚至,他在严惩达不到他目标的下属时,她也觉得他高高在上时的冷峻,好有领导者的风范……

  没救了!对,她知道自己没救了,她也不想得救。

  对他的喜欢和迷恋是日积月累而来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她的眼光只停驻在他身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她的日记写满了他的名字。唯一知道的是,从她满二十岁那年,她就开始幻想能够当他的妻子。

  她觉得自己很幸运,暗恋人的人那么多,有几个可以时时亲近自己暗恋的人?有几个可以自由出入暗恋对象的家中?

  她就可以。

  所以说,她很幸运,真的很幸运。

  虽然,他的难以亲近和阴阳怪气是众所皆知的,但她不在乎,她就是喜欢他。

  喜欢一个人的定义包括爱他的全部,她自认为已经完全做到了,连他有时别扭到极点的拗脾气,她都照单全收。

  关於他的一切,她无一不爱!

  「睿,你没有吃午餐吧?」水晶在办公桌上打开小保温锅,霎时飘出阵阵诱人香味。「这是我熬的粥,熬了很久哦,喉咙痛的时候,吃粥比较好。」

  殷相睿抿著唇,眼光深黝的望向她,半晌才闷闷的问:「你怎么知道我喉咙痛得吃不下饭?」

  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会想找碴,明知道水晶是一片好意,他还是忍不住对她挑剔起来。

  「香茴告诉我的。」她心无城府的回答。

  他又盯著她看了一会儿。「她为什么要告诉你这种无聊事?」

  水晶一愣。

  对呵,香茴为什么要特地通知她这件事?

  「我不知道。」她老实的说,随後不在意的嫣然一笑。「粥冷了就不好吃,你快点吃吧。」

  早上香茴打给她时,她还窝在暖呼呼的被窝里,一听到他早上只喝杯柳橙汁就去上班,连片吐司也吃不下时,她好心疼他身体的不适,马上跳起来熬粥。

  「这是什么粥?」一口米粥入口,他先是挑嘴的蹙了蹙剑眉。味道……却好得没话说,一级棒。

  「是菠菜熬干贝……」她小心翼翼的看著他皱起的眉心。「怎么,你不喜欢吗?」

  被当皇上伺候的男子撇了撇唇。「没有。」

  或许是粥的味道太好,也或许他肚子饿了,反正水晶也不是外人,他从一口一口慢慢吃,最後变成狼吞虎咽。

  「吃慢点,小心烫著……」水晶满足的看著他俊雅的脸庞,看他的怒火已经消失,她放心多了。「吃完粥後就可以吃药了,这样感冒才会好得快。」

  治疗感冒的不二法门是多休息、多喝水,这两样他肯定都做不到,因为工作狂的他不可能怠忽工作,讨厌白开水味道的他更是绝少碰开水,这下唯有吃药可以让感冒早日远离他了。

  「我不要去看医生。」他断然拒绝她的提议、

  一个大男人,任由医生叫你张开嘴巴就张啊,还要让医生拿著听诊器在前胸後背听来听去的,真是可笑极了,打死他也不做那等事。

  「我知道。」她安抚著他。「所以我带了斯斯感冒胶囊来,你吃完粥就赶快吞两粒胶囊,晚上再吃一次,睡前再吃一次,明天早上起来,保证你会舒服许多。」

  「斯斯感冒胶囊?」是广告里那个感冒用斯斯、咳嗽用斯斯吗?「有用吗?」

  她用力点头。「当然有用!」

  她也不喜欢看医生,因为怕被打针的关系,小病小痛都是自己解决。所以喽,她为自己准备了一个药罐子,一个大大的密封玻璃瓶,里面不是纸摺星星,而是各式各样的常备成药。

  「好吧。」他妥协了,因为不想红鼻子继续破坏他尔雅的外型,有损他总经理的尊严。

  「这花好漂亮哦……」水晶的视线被搁在办公桌上的大束玫瑰花吸引了,心微微的揪痛著。

  情人节过了,花价又恢复正常,各地供花不虞匮乏……唉!这些都跟她没有关系,她想知道的是,这是他要送给谁的?

  「你喜欢啊?」他漫不经心的看了花一眼。「送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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