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大而化之,凡事无所谓的梁妍雪,梁莎莎也只能悻悻然的放弃,转身帮忙扶著她。
「二姊,你还好吧?」梁莎莎帮她捡拾起地上散落的早餐。
「啊……」突然粱妍雪发出一声闷哼,眉黛颦起。
「怎么了?」梁莎莎下解的问。
「没事。」梁妍雪笑了笑,将手臂藏在身後。
粱莎莎直觉有异的揪出她的手臂,两道眉毛立刻打结,「没事?手时都擦破皮,红肿了一大片,这叫没事?」
梁妍雪耸耸肩,轻描淡写的笑了笑,「这点小伤没关系啦,回去擦擦红药水就好了。」
「没关系?」梁莎莎音量地拔尖,「是不是要等到被人用担架抬上救护车,送到医院才叫有关系?」
「莎莎,我人没怎样就好了。」梁妍雪知道她是担心,所以才会大小声,但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梁莎莎才是她姊姊呢。
「二姊,你好歹也有一点正常人的反应,至少像被抢的妇女一样哭泣或大叫,你怎么连求救都不会。」
「那个包包是百货公司周年庆兑换的免费赠品,里面只有早餐店老板给我的报纸,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为这种事扯破喉咙叫太费事了,我只是想告诉那些歹徒那里面真的没半毛钱。」
梁莎莎哭笑不得,「我不是说这个。」抢劫二姊的歹徒一定很懊悔,居然只抢
到几张报纸。
「莎莎。」一个低沉的呐喊穿破喧嚷的街道。
「轩大哥,我在这。」没想到温和有礼的梁凯轩居然也会大声喊叫。在吵闹的杂音中,梁莎莎依然能清晰的分辨出他的声音,她转头朝正在过马路的他挥挥手,灿烂一笑。
梁凯轩穿过马路来到她身边,瞪著她,「莎莎,你知不知道刚刚是红灯?」他告诉自己要冷静,虽然心脏到现在仍跳个不停。
「莎莎,你该下会是闯红灯吧?」闻言,梁妍雪脸色丕变。
梁莎莎乾笑,「那个……我跑到马路中央时才发现。」
「莎莎!」两人异口同声的咆哮。
她捣著耳,怎么也没想到两个性情温和的人吼起来也会像打雷般慑人,她也不过是不小心闯了一个红灯而已,有必要吼成这样吗?
「这位先生是……」粱妍雪总算注意到她身边站了个温儒俊雅的男子,而且长得还下赖。
为避免被唠叨,梁莎莎打蛇随棍上的转移话题,「他是梁凯轩,二姊还记得吗?他住我们家隔壁。」
「我们家隔壁不是姓莫吗?」梁妍雪偏著头,感觉出莎莎对这家伙似乎有点不一样。
「那是现在,我说的是以前住在我们家隔壁的梁家,不过他现在也是住在我们家隔壁啦。」
梁妍雪被她的话搅得一头雾水,梭巡著暗潮汹涌的两人,嘴角漾开了笑,「不管怎样,你快乐就好。」
「轩大哥,这位是我二姊粱妍雪,你还记得吗?」无视於他人揣测的目光,梁莎莎大刺剌的勾起他的手臂。
「莎莎,你的手。」梁凯轩沉声道。
「嘿嘿,抱歉,我的手又自己动起来了。」梁莎莎伸了伸粉红小舌,俏皮的模样让他不知该气还是该纠正她的坏习惯。
「很高兴认识你。」梁妍雪有礼的颔首,注视了梁凯轩片刻,眉头慢慢拢聚成
一团,「咦,我好像在哪见过你?啊,你是隔壁的梁凯轩,从前住在隔壁的那个大酷哥,真没想到你会回到台湾,你几乎没什么变,跟七年前差不多。」温吞的她终於慢慢回想起。
「还是有变呀,轩大哥他长高了。」梁莎莎兴奋的边说边在他身上比手划脚,东摸西摸,全然没有大庭广众下女孩子该有的矜持,「还有身材变结实壮硕,跟运动员的身材有得比,肌肤也变得黝黑粗硬,多了股男人成熟的阳刚味。」更加令人怦然心动。
梁妍雪惊叹,「哇,莎莎,你观察得真仔细,你不提我还没注意到。」
梁莎莎腼覥一笑,「这没什么啦。」当喜欢一个人时,目光就会忍不住追寻著他,哪伯是他穿几号鞋子,什么Size的衣服,喜欢吃什么,暍什么,她都迫切想知道。
「梁凯轩,你什么时候回来怎么都没说一声,我们家莎莎一直惦记著你。」梁家有女初长成这已经不是秘密,只是当事人很白目的一直以为自己隐藏得很好,所以大家也乐得配合;
「二姊,你说这干么?」害她都不好意思了。
「好啦,我不说了,你喜欢就好。」
「二姊。」
梁妍雪不理会难得害臊的梁莎莎,认真的直视著讳莫如深的梁凯轩,「我走了,我们家莎莎拜托你了。」说完她便摆摆手离去。
梁凯轩眉头打了死结,抚著太阳穴。他们家的莎莎与他何干?还有为何这位梁小姐也说认识他?
他一直以为梁莎莎口中的轩大哥只是长得很像他,名字也碰巧一样的男子而已,虽然这种可能性非常少,不过也不是不可能发生,世界那么大,不可思议、令人匪夷所思的事件天天上演。
因此这些日子以来,他也只当梁莎莎是个认错人、爱黏人的邻家小妹妹,但今天这位梁小姐怎么也把他当成那个轩大哥?梁莎莎胡闹任性也就随她,怎么她的家人也跟著起舞?
记忆中他以前的确是住在梁家大宅,在祖父母过世後跟母亲相依为命,直到母
亲病殁,这一段路他都是一个人定来,没有朋友、没有亲人,而莎莎……为何他记忆里没有这家人的存在,没有她?可她却又是那么信誓旦旦的……该死的,他的头又开始抽痛……
梁凯轩忙不迭的甩甩头,恢复冷静自若。不该去想的,他还有任务在身,儿女私情不是他现在该想的!
「轩大哥,别理会我二姊的话。」拉起他厚实的大掌摇呀摇,梁莎莎展露小女孩的娇态,「我肚子饿了。」
「莎莎,你的手。」
「喔,抱歉,反射动作。」真是的,让她牵一下又下会掉一块肉。不过算了,只要能在他身边,她就觉得很幸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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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是共进早餐,今天是亲自送爱心便当到法兰斯中学,晚上又出现在他家的餐桌上,而且还亲自下厨。
「来来来,吃晚餐了,今天这些菜可是莎莎的杰作。」刘婶兴致勃勃的捧著菜肴走进餐厅。
在一番装潢和摆设好家具後,这宅子渐渐有了家的味道,也开始有了人气,特别是那个聒噪的小麻雀天天光临後。
「确定没问题?」梁凯轩盯著面前一盘盘的菜。
明明他可以不用坐在这陪梁莎莎办家家酒,偏偏看到她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流转著殷切冀盼波光,他拒绝的话怎么也说不出口,最後只好沦落当居家型好男人每天乖乖回粱宅报到。
「这是我第一次下厨。」粱莎莎夹了块肉到他碗里。
「轩少爷,家里急救箱里有五罐胃药,你放心的吃吧。」刘管家同情的看著那块分辨不出是黑炭还是肉的物体。
「刘管家,别取笑我了。」粱莎莎薄嗔,自从偷听到她和梁凯轩谈话後,刘管家老喜欢调侃她。
「好啦,让他们小俩口慢慢吃,老伴你来帮我收拾。」识时务的刘婶不由分说
的拉走两百烛光的刘管家。
「轩大哥你先尝尝看好不好吃,你别听刘管家乱说,我绝不会让你挂急诊进医院的。」
瞪著碗里那块据说是葱爆红烧肉的黑色物体,梁凯轩觉得自己像用来做实验的白老鼠。
「快吃呀。」她可是为了他而努力学习做菜。有句话不是说,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要先抓住他的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