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自己所从事的工作之赐,彩瑶是见过不少都市新贵、有钱人家出身的「大少爷」、「大小姐」们。她知道不是每个家大业大的人,都会摆出一副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的模样,态度诚恳、待人平实的也是有,可是那些人身上,多半还是会流露出一种「与众不同」的气质,尤其是家财万贯、养尊处优型的,那种不染俗世(事)的模样,简直令人叹为观止。
可是她真的没发现,原来孙约麒出生自土财主家,是个不折不扣、一辈子不需工作也不愁吃穿的大少爷!
据说孙家的资产,不止于这几座山头。过去他们的土地都是在南部都市一带,后来大部分出售给别人盖大楼,获得的庞大利益就转为购买这些山头,而少部分没出售、仅供出租的大楼,获得的租金也相当可观。
背起她的帆布包,彩瑶看着遥遥无尽头的山间小路。要不是人已经走到这边了,她真想掉个头回台北去算了。
本来她还抱着「不妨一试」的心态,想来说服孙约麒回台北的,可是听完阿伯的一番话后,心中的那点希望就像风中的烛火般,微渺得像是随时都要消失。万一对富家大少孙约麒来说,在「彩影」工作不过是闲暇无聊找件事来玩玩的娱乐,那么玩了三年他也腻了,所以弃职逃跑对他而言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该怎么办?
不,事已至此,好歹我也要臭骂他一顿才甘心!
彩瑶嘟起嘴,忿忿地走在悠闲的乡下稻田小径间。越想不是越教人火大吗?想不到他竟是这种人!
她不管他家有多少财产、他想做什么事来娱乐自己,或者对他而言,在「彩影」工作是不是只用来打发时间,可是一旦接下了一份工作,无论是以什么心态面对这份工作的,都该对这份工作抱持一定的尊重与责任感吧?即使不需这份薪水,也不能说走就走,给其它人带来莫大的负担啊!金钱损失事小,时间、生命的浪费可是用钱也换不回来的!
现在赌上这口气,她也一定会走到孙家,找上门去痛骂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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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多分钟后,彩瑶看到那棵老态龙钟、盘根错节的百年老榕树时,真是感动得眼泪都要掉下来了。她冲到大树下,一屁股坐在那张不知名的好心人所摆放的长椅上,迫不及待地揉着酸疼的小腿肚,呼地吐了口长气。
照阿伯的说法,再往这条右手边的路进去后,就是属于私人的道路,也是孙家的地盘了。彩瑶张望着彼端逐渐往上攀升,渐渐没入弯曲的山坡小路,猜测自己要去的地方,应该是在这座小山头的更里面,不由得头晕眼花。
可恨自己没有天天按时去健身房锻炼一下体力,如今这双脚,才走了没多久就发出哀嚎,真是太不中用了,丢脸!
屋漏偏逢连夜雨,当彩瑶扭开保特瓶时才发现自己已经喝干了运动饮料,她真是欲哭无泪,后悔自己干么那么爱「赌气」。这下可好,卡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进退两难。
噗噜噜的引擎声攫获她的注意力,由远而近地呼啸过来,可是她都还没瞧仔细车上是什么人呢,那辆鲜黄色的跑车已经从她面前唰地飞驰而去,宛如这条道路没有速限,而这边是F1赛车场似的。
好吧,搭便车的奢望也没了。彩瑶认命地耸耸肩膀,继续她安步当车的苦命旅程--嘴边甚至还唱起了「别人A性命,系框金搁包银,阮A性命呒值钱~~」,苦中作乐着。
爬上山坡后,风景逐渐改变,远离那些种满蔬菜的田地、被槟榔林环绕的地方,这一带普遍还保有原始、未开发的树林风光。初秋凉风徐徐吹来,还可听到鸟儿啾啾、溪渠潺潺,令人感到心旷神怡,赞叹此地真是个世外桃源好地方。
可是彩瑶的好心情没维持多久,天公不作美地开始滴下豆大的雨……吾命休矣!她瞪着灰蒙蒙、乌云密布的天空。在这种无处可躲雨的鬼地方,难道是要她淋得像只落水狗一样地登门去拜访人家吗?
过去我真的表现得这么差劲,您非得挑这时候给我惩罚不可吗?老天爷!
彩瑶嘟囔着,把背包换到前面用双手抱住。人可以被淋湿无所谓,可是背包里面还有比她的性命还宝贝的照相机,这可是无论如何都不能被雨滴到的。接下来这段不知还有多远的路,只能一鼓作气,跑多远算多远了!
我跑、我跑、我用力地跑……
「……姐……彩瑶小……姐……」
远远地,是谁在叫她?抬起头,努力地在雨势渐大的水帘中辨识对方的身影。咦?那、那个骑着脚踏车往这边过来的家伙,该不会是……
「孙约麒,是你吗?」高兴地跳起来,彩瑶高高地在头顶上交叉挥动着双手呼唤:「这边、这边!我在这边!」
从黑豆大的点点身影,直到彩瑶面前,他花了不到三分钟的飞车速度,让人怀疑他骑的真的是匹没有动力的铁马吗?该不会是装了引擎的电动铁马?
同样被无情的雨水淋得湿答答的,孙约麒那张憨厚而温文端正的脸孔上,满是讶异。
「为、为什么妳会跑来这里呢,彩瑶小姐?姊姊告诉我路上有个背着背包的女子朝着我们家走来的时候,我起初还没有想到会是妳,可是……没想到真是妳!」上气不接下气的男子,毫不造作地任由雨水在脸上蜿蜒成河,由高挺的鼻滑到丰厚的唇旁。
现在她知道那辆鲜黄跑车是谁的了。「先别说这么多了,你有没有带着雨衣或是什么能挡雨的东西?我的相机、我的相机快泡水了!」
那只帆布包吸入大量的雨水,再挡也挡不住多久了。
孙约麒看了看状况,马上二话不说地把身上那件棉质格子长衫与底下的短T恤脱下,先拧干了水分,再递给彩瑶。
「暂时用它包着,还可以撑一会儿。妳快点坐上来,我会在最短的时间内把妳送到我家的。」
彩瑶哑口无言地看着他赤条条的上半身,现在的天气可不是温暖的夏天,何况还在下着雨,风急雨凉的……「不好、不好,你还是穿回去吧!万一感冒了怎么办?」
「妳不需要管这么多,反正我也不可能再更湿了。快点,快上来吧!」
「可是……我太重了,会减缓你的速度。我看你先帮我把袋子送回你家,只有袋子的话重量较轻,你可以早点回到家。」她可不是什么娇小迷你的女孩子家,堂堂一百七十五公分的身高,和他几乎差不多了。
「笨蛋!」
罕见的,孙约麒大声怒道:「不要再啰唆了!叫妳坐,妳就坐!」
彩瑶满脸通红,认识这么久以来,她还是第一次听他用这种「不敬」的口气和人说话。那个好脾气、骂不还口的孙约麒消失到哪里去了?
「你、你说什么!」
「我怎么可能丢妳一个人在这边呢!」抢先一步地截断她羞恼的怒火,孙约麒蹙起两道细长剑眉。「不想让相机受损,妳就快点听我的话,上车!」
被他那双炯炯黑瞳慑住,剎那间想不出任何抗拒的话语,彩瑶犹豫了几秒后,接受了他的好意,坐上脚踏车的后座。
「请抱紧我的腰,不要掉下去了。」恢复了温文的口气,他叮咛完,确认过彩瑶的安全无虞后,立刻奋力踩着脚踏车,在大雨中狂「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