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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 页

 

  「SHIT!衣柜里多的是,你喜欢自己去拿。」他拿出车钥匙,准备上车。

  她死命地拉着他。「芃——芃——还——我!」

  「NO WAY!」他打开车门,和芃芃一起坐了进去,巴箴立刻绕到另一边,也钻了进去。

  罗奇不管她,迳自把车子开出去。「离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哪里?」这就是他让巴箴跟出来的原因;可以加以利用。

  「前面十字路口右转,然后再往左走,十公尺后转左……唉,不对!应该是先右转,再左走,再右走,然后左拐……」

  罗奇把车子煞住,气急败坏地:「你要是再不说出正确位置,我就把你扔出车外。」

  后面传来一阵凶猛的喇叭声,巴箴叹了口气:「先生,这里是马路中,不可停车。」

  他咒骂了一句,把车子停到路边。

  「你去医院做啥?你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病?」她眯着眼问。

  他瞪了她一眼,正经地问:「芃芃是不是我的女儿?」

  「嘎!」巴箴假笑两声。「早就告诉你不是了嘛!」

  「我怀疑她是,我要带她去医院检验。」

  「开什么玩笑!」巴箴一把抱过芃芃。「芃芃是羽桑的女儿,更何况她死也不会告诉你芃芃是你的……」巴箴突然住口,并用两手紧紧把嘴巴关住。

  他又惊又喜又气又急。「芃芃她真的是我的女儿?」

  巴箴拼命地挥手。「不是不是不是!我什么都没说!什么都没做!」

  他重重地捶了她一下,满脸笑意。「嘿!你真够朋友,巴比Q!」

  「喂!我跟你说过不关我的事。」巴箴急急地跟他厘清界线。

  他抱过芃芃,又与她对视了许久,才抱着她又亲又笑。「我就说嘛,这么漂亮的眼睛,一定是得自我的真传。」

  巴箴不屑地把脸别向窗外,又一个得意忘形的蠢家伙。

  罗奇停驻在芃芃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脸部也变得僵硬,几近愤怒。「太过分了!她怎么可以隐瞒事实,害我丧失了三年作父亲的权利,这一笔帐我一定要跟她算,绝不原谅。」他忿忿地说。

  巴箴又是不屑地笑了笑,又一个得寸进尺的蠢家伙。

  罗奇似乎不太满意她的反应。「巴比Q,请你发表一下你的感言。」

  「我只是要告诉你,你必须等羽桑烧退了以后才可以发火,如此,她才有力气还击,而你也不会被唾弃说你趁人之危,欺侮幼小……」

  「好了好了!」罗奇不耐烦地挥挥手,一边掏着耳朵。他可以忍受冯羽桑的泼妇骂街,就是不能忍受巴箴的婆婆妈妈。「我可以照着你的话做,但是拜托你闭嘴好不好?」

  巴箴点点头后,却又继续开口。「还有啊,那个……」

  罗奇抱着芃芃跳下车。「车子你开回去,我带芃芃去玩,再见!」说完他便逃难似地跑开了。

  巴箴摇下车窗:「喂!记得啊!你不回来没关系,但是别让芃芃太晚回来啊……」

  ***

  非常不幸的,冯羽桑在第二天烧就退了。罗奇遵守对巴箴的承诺,八点过后,先把芃芃带到噪音范围外,并且很礼貌地先「敲」——俗称「撞」冯羽桑的门后,才开始「河西狮吼」。

  「冯羽桑,芃芃是我的女儿,你为什么要骗我?要是我这次没来台湾,没找到你,那我是不是永远也不知道我和你有个女儿?还有,如果你娶了老公……」

  「是『嫁』。」巴箴在一旁一边看晨报一边纠正他。

  「如果你嫁了,那我的女儿岂不是要叫别人爸爸?如果你不嫁,那芃芃从小在单亲家庭成长,缺乏父爱,那她人格会不正常的你知不知道?你不要不回答,你犯了一个连神都不原谅的桃天大罪。」

  「是『滔』天大罪。」巴箴又纠正他。

  冯羽桑始终低着头,一团面纸盖在她的鼻口上。她不用怀疑他为什么会知道芃芃的身世,她已从巴箴不眠不休地照顾她到她烧退,又做早餐又帮她打扫屋子中看出——又是巴箴搞的鬼!

  「请你发表一下你的感言。」巴箴学着他昨晚的语气,殊不知自己已大难临头。

  冯羽桑恶狠狠地瞪了她一眼,血液循环到手部,有股想要揍她的冲动。

  「所以,为了芃芃,我们必须结婚!」罗奇语不惊人死不休地宣布。

  冯羽桑如弹簧似地跳起来,一道红色的液体从面纸的一方钻了出来。巴箴惊叫一声,罗奇的动作更快,他跑过去拿下面纸,才知道那团白色的纸上已经染满了血渍。冯羽桑因幼年受伤,所以常常「心血来潮」时就会泄泄洪,流流鼻血。

  「冯羽桑,你不会告诉我你流血吗?」罗奇在她头顶上吼着。

  「要你管!」冯羽桑一嚷,又有鼻血流出。

  「你闭嘴!」罗奇索性抓起桌上的面纸,拉出一叠往她鼻子嘴巴上一塞。「看在你鼻子的份上,我暂时饶了你。不过……」他冷冷地抛下一句:「婚是一定要结的!」

  啥!?要结,他自己去结吧!她死都不会点头的!

  楼梯间传来一阵响亮的脚步声,冯羽桑下意识地抬头,就见陶曼莎一步一步地走下来。她按着鼻子就想回房,没想到陶曼莎却喊住她。

  她往四周一望,罗奇早就不知道跑哪去了,至于巴箴,则懒懒地斜躺在沙发上看报,看来她又得孤军奋斗了。

  陶曼莎摇摆却不夸张地走到她面前,波浪般的长发又黑又卷地披在肩上,又白又细的颈项、肩膀炫耀地转动,一身剪裁得宜的衣服附着在她傲人的身材上。陶曼莎绝对是只冷艳的猫。

  陶曼莎的话出乎她所意料。「这件衣服好看吗?」她转了一圈,但冯羽桑没回答。「我跟罗奇去英国的时候买的,我本来很喜欢,但是现在觉得它旧了,又不得不丢掉,却又不知道要送给谁?」陶曼莎对冯羽桑露出一个妩媚的笑容。「送给你好不好?」

  冯羽桑脸色一白,二话不说地躲进自己的卧房。隐约间,她还听到了陶曼莎得意的笑声。

  她把自己往床上一摔,想哭却哭不出来。她当然知道陶曼莎所谓的衣服,其实指的就是罗奇。她替罗奇感到悲哀,悲哀他被比喻成一件她和陶曼莎都不要的衣服。

  她早知道陶曼莎来势汹汹、不怀好意,但是她又无能为力。她既然赶不走罗奇,就等于陶曼莎也会继续留下来,她只要一想到罗奇和陶曼莎,在这座属于她的房子里,像一对男女主人似地生活,便觉得疲乏而愤恨;但,他又不让她和芃芃走。他到底要如何?

  而现在,他又说要和她结婚?不,她绝对不会跟他结婚。当初,她就是怕必须跟他结婚,才逃回台湾;四年她都熬过了,怎可任着自己因为他的出现、安排,而与他走进婚姻?况且,他一点也不爱她,又有个光明正大的情妇住在这里,她的胸襟也未免太大了吧!

  她心烦地拉开窗帘,却又看到罗奇和芃芃,正开心地玩在一起,她无奈而宿命地闭上双眼,然而罗奇和芃芃的嬉笑声却讽刺地传进她的耳里。

  尽管她不愿承认芃芃是罗奇的女儿,更不愿和他结婚,但她却没有办法阻止芃芃与罗奇之间的天伦之乐;然而她又矛盾地发现罗奇已经和芃芃建立起一种密不可分的情谊,或许有一天,罗奇在芃芃心目中的地位会远超过她。

  她蹲在墙角,不让任何人发现她。她想厘清这些烦人又复杂的事情,却又抓不着一点头绪,最后,只有让自己的精神更疲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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