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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5 页

 

  多么惹人怜爱的小姑娘呀。

  也不知他是否英雄气概太威武慑人,小人儿无辜的美眸竟滚出颤颤水光,继而串串滴落,终于汹汹奔腾,一发不可收拾。

  爷爷把人家吓哭了。

  「哎呀,不哭不哭,爷爷不是要打你的!」郎妈妈率先搂住泪人儿,赶紧拍抚。

  「糟糕,闯大祸了。」旁的亲戚赶紧闪边,撇清关系。

  丽心窝在郎妈妈怀中痛声大哭,几乎跟她刚出娘胎的号啼有得拚。这种哭法,刺激到资深慈母的天性,连忙摇啊哄啊,像在安慰小贝比,疼惜得不得了。

  郎格非公然宣告,她是他的小朋友。他的荣耀是要献给她的,他没有丢弃她。

  长久以来的不安、疑虑、焦心,全在刹那间爆发,霍然宣泄。

  她不知道自己究竟积蓄了多少泪水、多少情绪,只知道这一刻她终于松懈下来了。

  我亲爱的小朋友。

  一思及他的造句呢喃,她的泪水就无边无际地汹涌泛滥,失声痛泣。小脸哭到涨红,分外委屈。

  「乖、乖。」郎妈妈好久没有给人这样依偎了,好生感动。「你看你,都给吓坏了。」

  很好,继续哭,用力地哭-郎格非阴险地颔首赞许,同时改头换面,痛心指控。「爷,你有什么不满可以尽管冲着我来,为什么要欺负丽心?」

  「你还敢造反?」大棍恨然一抬,立刻引爆另一波尖斥。

  「造反的是你!」刚在后院做完瘦身瑜珈的郎奶奶,百公斤的娇躯一身劲装,火爆撩人。「你有种,敢打女人?!」

  英明睿智的老太君只瞄了房内战况一眼,立刻推论出(错误百出的)局势。

  「这是在干什么?」郎爸爸愣然步来。「我只是出去接个人回来,你们怎么就闹成这样?」

  「爷要教训我,却打丽心出气,奶奶看不过去,两老就杠起来了。」

  「什么?爷打谁出气?」郎爸爸身后的郎叔叔大嚷。

  「我要娶的丽心。」

  「什么什么?格非要娶丽心,爷看不过去,就打丽心出气?」郎爸爸身后的郎叔叔旁的郎婶婶对着正凑过来看热闹的郎姑姑惊叫。

  「不是,是格非先欺负丽心,妈妈看不下去,就叫爷来教训,结果不小心打到丽心,奶奶就大发脾气。」旁观的小辈们七嘴八舌,后到的长辈们听得乱七八糟。

  「啊?他们说什么?」

  「格非要娶丽心,妈妈看不过去,就找爷来教训,结果没有打到丽心,奶奶就大发脾气。」

  世家大族的麻烦,就是人多嘴杂,又热爱八卦。一点点小拌嘴,就搞得前来为老太爷老太君接风洗尘的各路狼群叽哩呱啦,愈传愈不像话。

  围困在狼群中的小人儿这才真正给吓傻了。

  不会吧……这就是,她将要嫁入的郎家?

  郎格非对她咧阔洁白又闪亮的笑齿,白得阴森,亮得慑人。小朋友,你已经掉进大野狼的肚子里,逃不出去罗。

  奸计得逞,咈咈咈。

  从此以后,他们就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等一下!」方医师突然跳出来严正抗议。「请问,他们从此去过幸福快乐的日子,那我这个诊所是用来干嘛的?」

  除了一票娘娘三不五时地来这里休憩喝茶修修指甲,还在这里为薛丽心办姊姊妹妹的告别单身派对。

  「我身为牙医的尊严在哪里?这堆上门来的人,又有哪一个是来看牙齿的?」

  豪华的诊所里,门庭若市,衣香鬓影,贵宾云集,没人理会他苦涩的心情。

  大门前的风铃一响,里头喧哗热络的娇客们立刻闲闲吩咐。

  「方医师,又有客人来,快去招呼。」

  好!他愤恨切齿。走着瞧,看他怎么样前去招呼。他的忍耐也有限度!

  「我不管你是什么人!如果不是来看牙齿的,就马上给我--」

  「对不起。」才刚踏入的晓淑被他粗鲁的怒气吓到,高耸的酥胸紧促起伏,两团豪乳气势奔腾,岌岌可危的衬衫扣看得人心惊胆战。「请问……这里是不是在举行新娘子的告别单身派对?」

  方医师流露有生以来最专业的五星级俊雅笑靥,为女士拉门恭迎。

  「是的,欢迎光临。请问一位吗?」

  方医师,你没救了。

    【全书完】

  后记

  兰京堂

  兰窗绣柱玉盘龙

  京华醉卧黄梁梦

  这次兰京堂的重出江湖,几乎可称为小编的血泪结晶。小编们几个月来的死说活说、好说歹说,用力劝降兰京,重新操刀写后记。并且不惜牺牲禾马形象,答应刊登兰京呕心沥血的钜作:超美超闪亮的华丽亲笔画,另外还忍痛同意让我自行设计后记版面。小编的苦心感动了兰京,所以振奋提笔,开始绽放我不为人知的艺术光芒,回馈大众。(编:我看你只是想玩……兰:闭嘴!)

  其实在二○○三年二月底,兰京就动过笔寄送读者三月中正纪念堂布道大会的邀请卡。那时又正巧禾马官方网站新开张,兰京就捧个场,请小编们代转消息:要索取兰京邀请卡的就发地址来吧。结果因为兰京根本不用电脑,小编们便很勤奋地含泪为我下载资料、编号整理,传真到兰公馆。她们甚至连重复来讯索取的人都过滤好了,以免兰京写卡写到断手就欣然拖稿。哇咧……姑娘们,请别再这样耍顽皮欺负小编,0K ?要是把小编整垮了,那我以后还有什么东西可以玩?(编:兰京你……兰:哭什么啊,干嘛这么感动?)

  「你、你、你当我们小编是什么东西?」

  「不然咧?希望我当你们『不是东西』吗?」咈咈咈。

  不过有件事要道歉一下。因为邀请卡的时限很急,卡面又太光滑,兰京签名时速度快不起来,所以地址的部分我就不用毛笔,改用硬笔抄写了,以赶上最后寄发的时限,非常抱歉。右边照片中的那枝毛笔,就是我用来签名的宝贝。那枝是我老师的制笔师傅亲手做的,老师送我却始终不知道我都拿来写些什么。徒儿不肖……

  通常我只有重要场合才会动到这枝笔。下次再用到它写邀请卡给大家,大概得等到另一场我有参与的布道会吧。

  打从一开始创作小说,兰京的几百万字全都是用右手写的。头几本还是用一般的笔来写,后来豁出去,砸下几千两银子买了下边照片中的那枝钢笔。那时我好乐,到处跟人嚷嚷我买钢笔罗。而且假装不经意地强调:钢笔在日文叫做万年笔,就是可以「写很久」的意思喔。结果,都没人理我……

  这枝钢笔不太适合女生使用,因为很重,但是几年磨练下来,它已经变成我手指的一部分。人是不会觉得自己的手指很重的,更何况,它是我的老伙伴。但是使用钢笔有一项麻烦,就是稿子会很怕水,偏偏我写稿的时候习惯喝茶,一不小心沾到稿面,字就糊了。如果不小心写到睡着,流了一稿子的口水,不但醒来后得含泪重写,(千万不能落泪!)脸上还会拓印到已经面目全非的内容……

  另外,我在写稿时会用到大量的口红胶、剪刀、胶带,以及立可白。而且我一直以来都用状似指甲油的两罐式立可白,但是现在停产了。不得已,只好改用按压式立可白。但它有很多缺点:干得慢,干后墨水又写不上去,必须改用钢珠笔来写。所以我桌上总有一大堆工具,有点像开刀房的医生,不断地按不同状况更换不同工具,繁复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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