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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页

 

  好的记忆力让乔霓读书一向名列前茅,但是,好的记忆力也让她此刻痛苦非常。

  现在她非常希望自己是那种发完酒疯之后一觉醒来什么都不记得的那种人,就算尴尬难免,但至少不会被恶梦纠缠。

  「不过如果妳很介意的话,也没关系。」午后夕阳的反射之下,沈亮宇的微笑一派自然,「我能体谅。」

  什么叫做他能体谅啊?

  看着眼前那张大方到不行的脸,乔霓抑制住狠戳培根的冲动,然后说:「谁说我介意了,我又不是小孩子。」

  「喔,那么,等一下就让我送妳回去?」

  「麻,烦,你,了。」

  是错觉吗?他怎么出现那种计谋得逞的笑容?

  算了,下去管他。

  虚伪的谈笑风生中,终于在下午三点将早餐吃完。

  然后让他送她,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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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假日的午后,车阵还不算壅塞,红绿灯的等待也都在可接受范围之内,沈亮宇的心情非常的好。

  虽然他不否认昨夜的突发状况是原因之一,不过更重要的是,在露台的时候,乔霓愿意让自己抱着她。

  他喜欢她很久了。

  总是望着她有如春天明媚的美,却苦于无法靠近,直到那时候,终于在她软弱的时候,让他拉近了距离。

  她不像平常那样冷漠,也不再总是拒人于千里,泫然欲泣的表情,好令人于心不忍。

  她是做错事情了,但,那是她还没成年的时候,朋友手上的疤痕对她的压力必定非常大……

  「前面要转弯。」乔霓出声提醒他。

  转弯,直走,再转一个弯,昨天才来过,沈亮宇很顺利的找到她那栋属于单身单位的公寓。

  乔霓解下安全带,客气而生疏的对他说:「谢谢你送我回来。」

  「明天见。」

  她又看了他一眼才下车。

  车里隐约还留着她的香水气息,甜甜的花香调……

  那抹白色的身影才消失在大楼出进口前,沈亮宇的车子甚至都还没回转,手机就响了,来电显示是莫斯。

  他的邻居,也是他在台湾交到的第一个朋友,中日混血的偶像剧明星,屏幕上走的是深情路线,私下则滥情无比。

  虽然个性回异,但由于对美国职篮有着相同的热爱,两人成了朋友。

  沈亮宇并不喜欢将工作带到私生活,因此,同事归同事,朋友归朋友,同事有好几百个,一起打球的朋友有几个,可比较熟的,只有莫斯。

  「喂。」莫斯爽朗的声音从那头传过来,「你在干么?」

  「开车。」

  「开车?你?今天是星期四,你应该在上班吧。」莫斯一副少骗我的语气,「旁边有女人不方便讲话是不是?」

  沈亮宇觉得有点好笑,但还是回答了,「我今天一早请了假,现在没事,正在回家的路上。」

  「那要不要出来打球?」

  「我还要半小时左右才会到。」

  「没关系。」莫斯模仿了色情电话的语调,「等你喔。」

  沈亮宇哈哈大笑,「你先过去,我很快就到。」

  车子,稳稳的前进。

  因为不是上下班时间,所以比平时走起来要快上一些,半个小时不到,沈亮宇已经回家换好运动服,到了社区的篮球场。

  天冷,场里只有莫斯一人拍着橘色的球,跳起,投篮,捡球,再跳起,再投篮,再捡球……

  沈亮宇跑过去,一下抄走莫斯手中的球,轻松往前,快步上篮。

  「喂,盗亦有道,抄,也不能趁人不备啊。」

  「史塔克顿抄球前也不会告诉对手说,喂,我要抄球了。」说话间,沈亮宇又是转身一投,不过这次球碰到篮框,反弹了出来。

  「天气冷,手脚伸展不开。」

  「技术烂就技术烂,怪到天气上。」看到他出错,莫斯心情很好似的,「看大爷我表演神射。」

  随着话尾落下,橘色的球飞越了一个漂亮的弧度,砰的一声,也是打到篮框后反弹,一下落在好远的地方。

  莫斯不清不楚的骂了一句,很快的又跑去捡球。

  天冷,大家都不想出来,非假日的午后,社区附设的篮球场就只有两个人一来一往的拍打着橘色的球体。

  外套脱了,毛衣脱了,最后只剩下一件长袖运动衫。

  直到两人都汗流浃背,总算结束了这场毫无章法的运动。

  沈亮宇拿起矿泉水往嘴里倒,突然间,莫斯咦了一声,很怀疑,很暧昧,很不怀好意。

  「干么?」沈亮宇一边旋紧盖子,一边说:「不要跟我说你爱上我,我是一般人,不是少数份子。」

  「你?你这种脸,就算愿意为我变女人我也不要啊。」

  「那你是在看什么?」

  闻言,莫斯笑笑,指着他颈子上的红印,「哪里钓来的妹妹?好热情的吻痕啊,一,二,三,三个。」

  沈亮宇笑了笑,没回答他的问题。

  「不是说喜欢银行里那个春天吗?所以我说嘛,做人何必那么执着,快乐最重要,春天不理你,你可以追求其它的天啊,不要说到全台湾,去东区走一趟就会发现漂亮的女孩子满街都是,青春型,运动型,甜美型,通通都有,何必遥望那个已经二十六岁的春天呢?」

  莫斯很流利的发表着动物性的高见,直到他发现沈亮宇都没有回答他之后,终于转过头看了他一眼,那表情--

  凭着男人的直觉,莫斯知道有内情。

  虽然他年纪比沈亮宇轻,但身处演艺圈这个大染缸,他老早练就了看人的本事,好与不好,喜欢不喜欢,认同不认同,他都能够轻易读出。

  此刻,沈亮宇的样子……

  「那个东西。」莫斯指着他脖子上的吻痕,「该不会就是那个春天吧?」

  「对。」

  「你……超车。」

  沈亮宇笑了,「那是意外。」

  在听完来龙去脉之后,莫斯除了羡慕之外,照例发挥他的舌粲莲花,大大的赞叹了命运的神奇之处。

  「说真的,你到底喜欢她哪里?」

  「我爱她漂亮。」

  莫斯听了咧嘴笑,「别人讲我还相信,你啊,我想光一张脸好看是吸引不了你的吧,上次跟我在一起那两个美眉一个美艳,一个清纯,你不也对她们没兴趣,她们后来还问我你是不是同志,哈哈。」

  「如果从男人口中讲出爱情没有道理这几个字,感觉有点好笑吧?」

  「是有点……不过,我还满羡慕的。」

  「怎么说?」

  「那样单纯的喜欢不是很好吗?我会想,胸部最少要C,腰不能粗于二十四吋,太矮太高都不要,刚开始还满得意的,可是现在会觉得自己有点像禽兽。」

  「你现在才发现?」

  「喂。」

  两人正在抬杠的时候,放在一旁的手机响了。

  莫斯拿起来,看了下来电显示后才接听,「喂,对,没有,怎么可能,我朋友啦,当然要锻炼体力啊,哈哈哈,好,没问题,晚上去接妳。」

  沈亮宇随口问了句,「莎莎又开始千里追魂Call?」

  「不是。」莫斯指指手机,「这个叫安安。」

  「你又换女朋友了?」

  「我只是更换性伴侣。」

  「小心得病。」

  「我就是怕那样,所以我虽然爱吃,但也绝对不会乱吃。」莫斯拿起外套,「我先走啦。」

  天有点黑,停止运动的身体也不再那样热。

  沈亮宇穿起运动外套,看了天际一眼,在灰白色的天空里,隐约可见一轮月亮,高高的悬着,一如他此刻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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